海安縣防震減災“十二五”規劃

江蘇省《海安縣防震減災“十二五”規劃》於2012年2月13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安縣防震減災“十二五”規劃
  • 發布單位:江蘇省海安縣人民下放
規劃全文
防震減災是國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礎性、公益性事業,事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全面推進防震減災事業發展,對於加快我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江蘇省防震減災條例》和《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的通知》(蘇政辦發[2007]52號)精神及縣政府關於制定“十二五”規劃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10-2015年。
一、防震減災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一)地震構造與地震活動概況。我縣屬下揚子斷塊,周邊150公里左右的陸域及近海範圍內有蘇北濱海斷裂、栟茶河斷裂和茅山斷裂帶等三條晚第四紀活動斷裂及16條早第四紀隱伏斷裂。據不完全統計,公元499年8月—2009年12月,區內中強地震共發生55次,在陸地多集中在鹽城-東台、鎮江-揚州、溧陽及長江三角洲等地區,歷史最高震級為M6級;海域地震活動主要集中在南黃海南部坳陷區,發生地震24次,其最高震級達M7級。該斷塊屬區域內地震活動水平相對較高的地區。
(二)“十一五”時期防震減災工作成效。“十一五”期間,我縣堅持把防震減災同經濟建設一起抓,與社會發展同步推進,全面加快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一是防震減災工作體系已建立。建立了以分管縣長為主任,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海安縣防震減災聯席會議,震前統一領導和管理我縣防震減災工作,協調處理防震減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震後能保證迅速、有效地開展指揮、應急調度和組織搶險救災工作。防震減災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責任明確,並按自己的職責開展工作。二是防震減災已逐步納入法制管理軌道。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監測管理條例》、《江蘇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縣政府先後印發了《海安縣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海安縣地震應急預案》、《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等檔案,保證法律法規在我縣的貫徹落實。同時,切實加大防震減災工作的行政執法力度,行政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執法水平有了較大提高,依法管理防震減災工作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三是地震監測能力有所提高。“十一五”期間,建成集地震數據處理、地震應急指揮、防震減災科普宣傳和辦公等功能於一體的海安地震應急綜合樓。因地震觀測環境受省重點工程沿海輸變電通道500kv線路影響,海安地震台桑周觀測站磁電觀測手段遷址重建於海安縣曲塘鎮顧莊村16組。顧莊觀測站從2008年8月動工,至2009年12月建成,地電阻率、地電場、地磁FHD三個觀測項目已投入試運行。調整建立了六個縣級地震巨觀觀測點,常年跟蹤並及時上報巨觀異常情況,為地震短臨預報提供依據。完成海安地震台通訊、深井擺、各測項數據實時傳輸系統的數位化改造,大大提高了地震監測能力。四是震災防禦能力得到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作為立項前置條件進入了基建程式,依法實施有效管理。農村民居抗震設防通過示範引導和推廣,得到進一步加強。通過多部門協作,嚴格流程,嚴格把關,進一步提高了我縣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能力,為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打下堅實的基礎。五是地震應急能力不斷提升。以政府為主導的地震應急救援工作體系已初步建成,包括地震應急於一體,連線縣鎮兩級的多功能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已投入運行。縣政府、縣防震減災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各鎮等基層單位編制了地震應急預案,落實了應急措施,保證震時應急工作有序進行。各有關和各鎮(場)建立了災情速報網路,明確專人負責災情工作,保證震時災情信息暢通,為地震應急指揮提供決策依據。六是公眾防震減災意識明顯提高。地震、宣傳、科技、教育等部門整體聯動,建立了省級防震減災科普基地和全序列防震減災示範學校,通過台站、科普館、示範學校一體,發揮陣地優勢;講座、競賽、演練結合,突破傳統定勢;電視、網路、“三進”並舉,強化傳媒造勢;專業人員、鎮村幹部、志願者聯動,形成宣傳陣勢;學校、鎮村、企業同步,保持恆久態勢,防震減災知識法律法規和地震科普知識的普及率不斷提高,社會公眾防震減災意識不斷增強。
(三)地震形勢及工作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地震局關於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2006-2020年)判定結果和加強防震減災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54號)精神,江蘇省有2/3的陸地面積和南黃海近海海域位於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內。省防震減災規劃提出,我縣近海海域存在發生中強地震的構造背景,2020年前存在發生多次6級、甚至6級以上地震的可能性。隨著我縣經濟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規模的迅速擴張,人口和社會財富越來越向城鎮集中,地震災害潛在威脅加大。今後一個時期,是我縣邁向現代化建設的關鍵階段,需要有一個和諧、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新形勢、新任務對做好新時期防震減災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須充分認識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性和長期性,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紮實做好防震減災工作,全面提高我縣預防和減輕地震災害的綜合能力,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發展戰略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把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防震減災同經濟建設一起抓,實行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切實加強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地震災害管理機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會力量,不斷提高防震減災綜合能力,為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可持續發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目標任務。根據省防震減災規劃要求,“十二五”期間我縣要基本具備綜合抗禦6.0級左右地震的能力,力爭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綜合抗禦6.0級地震能力的基本指標:
――地震監測預報能力指標。縣行政區內地震監測能力達到1.0級,鄰近海域地震監測能力達到2.0級;力爭做到對我縣發生的4~5級地震震前有所察覺,5級以上地震震前做出一定程度的預測,努力實現有減災實效的地震預報。創造條件建立公眾預警系統機制。
――地震災害防禦能力指標。城鎮一般新建工程100%達到《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並按抗震設計規範進行設計、施工;新建重大建設工程、生命線工程、重要基礎設施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100%按有關法律法規確定抗震設防要求,並進行抗震設防;學校等人群密集場所建設工程直接按國務院要求,提高一度設防;80%以上農村房屋採取抗震措施;創造條件開展縣城地震活斷層探測及其危險性評價;特別重大基礎設施和生命線工程建立地震緊急自動處置系統。
――地震應急與救援能力指標。地震應急管理組織和地震災害應急工作機制健全;完善地震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加強應急指揮場所和應急通信系統建設;逐步建立災情監測評估系統;整合應急資源,完善保障體系;大力推進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宣傳和地震應急救援志願者隊伍建設,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率達到80%,防震減災志願者隊伍具備一定規模和專業能力。當我縣區域破壞性地震發生後,15分鐘內上報地震參數,30分鐘內啟動指揮系統,2小時內首批救援力量抵達震災現場,12小時內使災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災區社會秩序基本穩定。
(三) 發展戰略
1.加強區域地震構造研究,為防震減災提供基礎支撐。爭取上級科技項目資金和政府投入,集中局台技術力量和上級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對我縣境內區域地震構造研究,特別是栟茶河斷裂與地震關係研究,為地震監測預報和震災預防提供基礎數據。
2.強化建築物抗震能力建設,努力從源頭把好關。無論是一般建設工程、重大建設工程還是農村民居,相應部門、機構和人員要從立項、設計、審圖、建築質量等各個環節,把好建築物抗震設防關。加強對新型抗震建築結構的學習、推廣工作,開展全面防禦,努力提前實現“十二五”期間具備綜合抗禦6級左右地震的能力的目標。
3.增強防震減災意識,形成全社會共同抗禦地震災害的局面。強化政府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增強公眾的預防意識。把防震減災教育納入全縣基礎教育體系,加強經常性的教育工作及網路建設。積極創新宣傳教育手段,努力提高企業職工、農村居民等對象的防震知識知曉面和知曉率,增強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逐步建立地震信息發布制度,提高公眾對地震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科學有效地應對地震突發災害的能力。
三、“十二五”期間的主要任務
(一)提升地震監測預報能力
完成海安地震台顧莊觀測站地電阻率、地電場、地磁FHD驗收,確保我縣地震監測能力全省先進。爭取將海安地震台(老台)測震井改造列入省地震局“十二五”項目,完成桑周觀測站強震項目遷建,適時增上深井分量應變、傾斜和水位水溫及低頻率輻射(ELF)電磁場等觀測項目。配合以各巨觀異常觀測點和社會公眾的疑似地震異常觀測上報,加強異常落實工作,提高監測質量,形成專兼職相統一的地震測報網路。
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加大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及時完成各類地震監測設施向當地政府及規劃部門通報和備案,建立可能對地震觀測造成影響的各類建設事先徵求地震部門意見的制度,真正形成對地震監測設施有效保護的長效機制。
(二)全面提升震害防禦能力
落實好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納入基本建設程式,實現前置把關,明確執法主體。開展中心城區震害預測和地震小區劃工作,為縣城建設規劃和重大工程建設提供科學依據。提高學校、醫院等特殊場所的工程抗震設防要求,推廣實施地震安全校舍和地震安全醫院工程建設,把學校建成安全的地震避難場所。加強農村民居抗震設防管理,建設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編制適用的各種建築結構的農村民居抗震設計施工圖冊,使新建農村民居達到抗禦基本烈度的設防要求。開展地震安全社區的創建工作,力爭在本期內縣城所有社區達到南通市地震安全社區標準。積極開展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範學校創建工作,充分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建立和完善覆蓋全縣的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網路,開展防震減災宣傳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家庭等“五進”活動,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網路、聲像、影視等手段開展宣傳,為有效應對突發性地震災害影響提供最廣泛的支持。
(三) 健全應急救援體系
完善地震應急預案管理體系和預案備案制度,及時修訂地震應急預案。健全地震應急工作檢查制度,適時組織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地震應急演練,提高地震應急的實戰能力。積極建設震災預警與應急指揮中心聯動系統,建立政府各部門間快速反應、協調有序、相互支持的地震應急救援協調聯動機制。努力創造條件,建設動態化、定量化、數據全面、功能完善的地震應急基礎資料資料庫,並實現與其它災害應急資料資料庫的資源共享;建立多手段的準實時地震災情信息監測與評估系統,以提高我縣的地震災情快速獲取能力,為政府應急指揮、救援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加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地震現場工作隊伍和社區地震應急救援志願者隊伍建設,逐步建立起社會應急救援網路體系。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納入到城市廣場、綠地、公園建設的規劃中,在人員密集地區和場所設定必需的應急疏散通道和避難場地。構建和完善救災物資儲備機制,結合城市物流,合理建設救災物資儲備網路,滿足救災需要。
配置地震應急工作裝備,包括交通工具,衛星通信工具及流動監測設備,為地震現場工作提供現代技術條件,切實提高地震應急工作能力。
(四) 切實加強群測群防工作
推進“三網一員”建設,即地震巨觀測報網、地震災情速報網和地震知識宣傳網建設,鎮設定防震減災助理員。開展地震巨觀異常觀察,發揮群測群防在地震短臨預報、災情信息報告和普及地震知識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群測群防網路體系。
制定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地震群測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縣地震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鎮(場)及重點企業地震工作的指導,使地震群測群防工作逐步規範化、制度化;要加大財政支持,建立穩定的地震群測群防經費渠道,研究制定本地區加強群測群防工作的計畫和措施及管理辦法,確定地震群測群防員崗位津貼發放標準,穩定工作隊伍。
四、“十二五”期間的重點項目
(一)信息網路平台建設
建設聯通省市地震部門和全省各專業台站的地震信息網路;建設與縣應急指揮中心對接系統,實現地震時條塊地震應急系統的實時連線,確保在發生有感以上地震時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建設全縣地震災害影響分布資料庫;建設與其他部門聯通的數據信息共享服務系統。
(二)地震巨觀觀測點建設
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正確引導和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民眾性地震測報和巨觀調查網路,適當增加地震巨觀測報網點,建立“三網一員”體系,進一步發揮群測群防在防震減災,尤其是地震短期和臨震預測中的作用。“十二五”期間新建8-10個縣級地震巨觀觀測點,保證各鎮區域內至少1個縣級地震巨觀觀測點,縣地震部門指導有關鎮建立鎮級地震巨觀觀測點。
(三)農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建設
對我縣農村民居的建築類型和抗震能力進行全面調查,對各類形式民居的抗震能力做出評價。推廣適合我縣農村經濟承受能力和滿足抗震設防要求的抗震防震技術,編制不同類型的農村民居抗震技術規程和抗震建造、加固圖集,指導農民進行民居的建造和加固,為提高農村民居的綜合抗震能力提供技術支撐。在各鎮展開地震安全農居示範工程建設,推廣已開發的農村民居抗震防震技術措施,提高農村民居的抗震防震能力。
(四)應急避難場所和疏散通道建設
對全縣公園、綠地、廣場、體育場館、學校操場等場地數量、地點、面積、位置的現狀進行調查與統計分析,對縣城街道、社區、樓棟人口分布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在此基礎上,結合城市的發展方向和空間布局,以規劃建設和改造相結合為原則,按照避難場所和疏散通道規劃建設的規範要求進行建設和改造,配置必要的避險救生設施,設定應急標誌牌。“十二五”期間,在城區建設4-6個標準化應急避難場地。
(五)民眾減災能力建設
加大防震減災教育普及工作資金投入,協調好相關部門,依靠社會力量,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拉網式”宣傳活動。社區閱覽室、鄉鎮圖書室、學校圖書館、農家書屋配有防震減災宣傳資料;鄉鎮政務公開欄、村、企宣傳欄(櫥窗)適時布展防震減災知識展板;縣鎮機關幹部、村幹部、學校師生、企業員工做到人手一份宣傳材料,全面提高全縣人民民眾的防震減災意識和震災自救、互救能力。
五、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組織領導
防震減災是一項特殊的社會公益事業,又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關係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加強政府統一領導,是做好防震減災工作的關鍵。各鎮要充分認識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發揮政治優勢,統一思想認識,增強做好防震減災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加強對區域內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的保護,加強防震減災規劃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保障我縣防震減災“十二五”規劃目標的實現。
(二) 依法推進防震減災工作的法制建設
防震減災法律法規是我們推進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依據和保障。各級領導和防震減災工作職能部門要帶頭學習掌握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省市政府規章,增強法制觀念,依法加強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積極營造依法防震減災的良好環境;加強法制監督,保證防震減災法律法規的全面貫徹實施;推進依法行政,為促進防震減災事業的發展提供保障。同時要總結經驗,不斷制定和完善我縣防震減災配套的規範性檔案。開展地震觀測環境保護、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地震應急等工作的行政執法,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地震部門執法人員的法治意識、業務素質和處理複雜問題的能力。
(三)加強隊伍建設,加速人才培養
建立健全防震減災管理機構,配齊配強與防震減災工作相適應的領導班子和專業技術人員,加大在職人員業務能力培養力度,重視地震基層點的建設和管理,逐步形成一支有良好政治業務素質和較強敬業精神,結構合理,精幹高效的防震減災工作隊伍。
(四)健全防震減災協調機制,加大經費投入
堅持防震減災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原則,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財政投入機制。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群測群防隊伍和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資金投入機制,鼓勵和扶持農民建造地震安全農居。把農村建房納入建設管理,制定鼓勵農民建造地震安全農居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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