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縣殘疾人聯合會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的地方組織,是國家法律確認、政府批准的將殘疾人自身組織、社會福利團體和事業管理機構融為一體的殘疾人事業團體,具有“代表、服務、管理”職能: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開展各種業務和活動,直接為殘疾人服務;承擔政府委託的部分行政職能,發展和管理殘疾人事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安縣殘疾人聯合會
- 職能:“代表、服務、管理
- 地址:中國海安縣
- 性質:地方組織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殘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二)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海安縣殘疾人聯合會(同建路)
(三)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四)組織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扶貧、福利、文化、體育、科研、用品供應、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殘疾預防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五)協助政府研究和制訂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有關業務範圍內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六)指導和管理縣直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
(七)指導、督促和檢查各鄉鎮殘聯工作,開展地區間殘疾人工作的交流與合作。
(八)承擔縣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
(九)開展殘疾評定,發放和管理殘疾人證,開展殘疾人能力評估。
(十)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承擔理事會、業務辦公會、全縣工作會議等有關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會務工作。
2、負責起草工作計畫、總結等檔案,擬定全縣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單位年鑑、史志編纂工作。
3、負責單位的文秘檔案、接待安排、財務結報、人事和勞動工資等工作。
4、負責全縣殘聯的基層組織建設以及殘聯繫統的幹部培訓工作。
5、跟蹤服務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交辦工作。
6、承擔縣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秘書處日常工作。
7、負責單位的後勤保障、安全保衛、大樓管理、車輛管理等工作。
8、按時編制年度資金預算計畫,管理事業經費。負責殘疾人事業的統計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康復部
1、制定全縣殘疾人康復計畫和資金使用計畫,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康復工作。
2、負責全縣殘疾人社區康復站建設工作,廣泛開展康復指導、輔具適配、無障礙改造、康復知識普及等康復服務進家庭活動;抓好6歲以下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訓練,完善規範行業管理;實施助明、助行、助聽、精神病人免費服藥和解鎖工作。
3、負責縣級殘疾人康復中心建設和用品用具供應站的業務工作。
4、負責殘疾人證的申請受理、製作及發放,殘疾人檔案的建檔與保管。
5、負責殘疾人信息資料庫的建立與維護。
6、負責殘疾人來信來訪登記、接待、處理工作,做好殘疾人維權工作。
7、負責殘疾人抽樣調查監測點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群宣部
1、制定全縣殘疾人宣傳文體工作計畫和資金使用計畫。
2、負責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報導工作,及時、準確上報信息,協調新聞媒體加強對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報導,做好各類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
3、負責殘疾人教育、扶貧和社會保障工作。
4、組織實施體育運動和文藝匯演等比賽與表演活動。
5、組織開展好各種殘疾人紀念性節日活動。
6、負責殘疾人體育、文藝人才的調查、選拔和培訓,組織好基層殘疾人各種文體藝術活動的開展。
7、負責縣殘聯網站的維護與更新。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直屬單位
勞動就業服務所
1、制定全縣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計畫和資金使用計畫。
2、依法推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好按比例就業年審工作,協助稅務部門依法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3、開展殘疾人待業調查、就業登記、能力評估和就業介紹、諮詢、指導等工作。
4、組織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工作,協助建設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
5、對殘疾人個體創業給予政策扶持和資金扶持。
6、負責殘疾人職業技能選手的調查、選拔和培訓。
7、做好盲人的按摩培訓和推薦就業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康復中心
1、負責為全縣殘疾人提供康復醫療、教育、職業、社會等康復服務;
2、承擔全縣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康復知識宣傳普及,康復技術人才培養,康復指導及信息諮詢服務,康復研究和殘疾預防等工作;
3、協助建立社會化康復服務網路及指導康復機構業務工作;
4、開展康複評估和統計工作,提供康復輔助器具供應服務。
領導分工
理事長 徐 斌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人事、基層組織建設、財務工作。
副理事長 馬冬花 分管康復、殘疾人證辦理、宣傳文體、維權(信訪)、信息化建設、抽樣監測點、三大建設(工、青、婦、計生)工作。
副理事長 張友明 分管教育、培訓就業、生活保障、扶貧、托養服務、縣委縣政府交辦的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