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縣縣地震局為縣政府直屬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正科級事業機構,負責處理全縣有關地震的相關事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安縣地震局
- 機構隸屬:海安縣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地震相關工作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海安縣縣地震局為縣政府直屬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正科級事業機構。
主要職責
( 一)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法律、 法規,及上級有關部門的地方性管理規定。 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制訂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 承擔全縣防震減災監督管理的責任, 依法指導和協調各鎮及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工作。
(三) 負責建立本縣地震監測工作體系,組織實施群測群防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制定全縣地震監測預測方案並組織實施。
(四) 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災害預防工作體系。 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研發和推廣農村民居抗震技術。 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和綜合防禦措施。
(五) 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應急救援工作體系。 組織擬定全縣地震應急預案和本部門的地震應急預案,指導基層組織和單位制定地震應急預案,並督查落實。 負責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備案。 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並監督檢查本地區避難場所的設定管理、 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 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等工作。 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
(六) 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和地震應急救援演練等工作。
(七) 組織指導防震減災科學技術研究與攻關,開展防震減災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地震局設 2個內設機構, 均為正股級建制。
(一)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做好局機關政務、 事務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機關文秘、 電子政務、 信息、 網站、 檔案、 保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 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 組織人事和教育培訓工作;協助做好黨建、 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等工作; 聯繫辦理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協助做好局機關目標績效考核工作。 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視窗 的管理工作和防震減災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工作;承擔縣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組織媒體宣傳報導防震減災工作, 審核相關報導稿件。
(二) 震災防禦科(掛“應急工作科” 牌子)負責地震巨觀測報網、 地震災情速報網、 地震知識宣傳網和防震減災助理員 “三網一員 ” 隊伍建設; 負責疑似地震異常的收集、登記、 核實和上報工作;協助做好地震台網運行檢查和地震監測設施、 地震觀測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組織擬定和修編全縣地震應急預案、 綜合防禦措施;指導縣相關部門、各基層組織和單位制定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負責組織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和地震應急救援演練;負責組織防震減災科普基地、 示範學校、 地震安全社區創建和管理工作;負責地震災情速報、 地震現場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和管理全縣地震應急資料庫, 跟蹤檢查掌握應急避難場所設定管理和地震應急物資儲備等情況; 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組織指導防震減災科學技術研究與攻關,開展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