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縣人口計生委是海安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人口計生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安縣人口計生委
- 隸屬:海安縣人民政府
- 主任:吉臨兆
- 性質:國家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
(二)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組織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任務建議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及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規範和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推動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統計及信息化建設,做好縣級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海安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六)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各種節育措施,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及併發症和病殘兒的鑑定工作,並對節育措施效果進行跟蹤調查。
(八)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檢查指導鎮村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
(九)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算計畫;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違法生育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檢查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獎勵優惠政策兌現落實情況。
(十)制定並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一)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4個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建制:
(一)辦公室(掛“監察室”、“財務科”牌子)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行政監察、會務安排、檔案處理、綜合協調、檔案管理、綜合性文稿的起草、政務信息、行政接待、保密保衛、內務管理、老幹部和後勤工作;負責管理與協調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和合作;承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負責接待有關計畫生育方面的民眾來訪,調查民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上級領導指示的信訪案件,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信訪案件的查處結果;指導全縣的計畫生育信訪工作。
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獎勵扶助經費、技術服務經費、計畫生育藥具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負責編制全縣計畫生育基本建設的預、決算方案,做好縣人口計生委和下屬事業單位經費的使用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指導鎮計畫生育事業費的使用;檢查督促社會撫養費的徵收、使用,實行“收繳分離,預算管理”;抓好計畫生育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發展規劃與信息科與其合署,掛“流動人口科”牌子)
負責起草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和規範性檔案,對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社會撫養費徵收及相關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指導基層計畫生育依法行政;辦理批准再生育一個孩子的審批手續和規範有關證件的發放登記工作;參與縣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辦法的制定,並負責解釋;負責獎勵扶助、特別扶助、獨生子女退休職工一次性獎勵的審核、審批工作。
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工作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
組織開展全縣人口發展戰略研究;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人口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指導鎮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承擔相關的統計分析、信息綜合、監督評估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指導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負責鎮計畫生育統計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和微機操作員培訓工作。
(三)宣傳教育科
擬訂全縣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基層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和科普知識宣傳;負責制定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及幹部培訓計畫,並組織指導實施;規範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搞好電化教育,加強音像設備的維護和資料的管理使用。
(四)科學技術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對各鎮計畫生育服務執業資格的評定、審報和驗證工作;指導鎮、村計畫生育服務機構建設和規範運行,負責技術人員的考核和業務培訓;實施避孕節育全程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及相關技術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編制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擬訂並推動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治理工作,最佳化出生嬰兒性別比結構;組織計畫生育併發症鑑定;配合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組織對病殘兒的初步醫學鑑定工作;負責技術服務相關質量評估及數據匯總上報工作。
另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縣政府工作部門紀檢監察機構設定的通知》(海辦發〔2010〕84號),設定紀檢組,作為縣紀委的派駐機構,相關事項按規定執行。
領導班子
吉臨兆:主持人口計生委和計生協會全面工作。主管目標責任制考核。
張 虎:主持黨組全面工作,主管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含各種文明創建)、民主法制建設,紀檢監察,黨風廉政、效能建設、雙招雙引、結對掛鈎幫扶幫促(幫村幫企)、主題教育、老幹部、群團等工作,主管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規劃統計科。
儲愛民:分管政策法規、流動人口管理、依法行政、應急管理、依法治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所管範圍內的安全和幫扶幫促、雙招雙引、房屋徵收等工作。分工聯繫:海安鎮、雅周鎮。
蔡紅衛:主管計畫生育指導站工作。分管技術服務(藥具)、五城同創、安全生產、工青婦、雙擁,負責所管範圍內的安全和幫扶幫促、雙招雙引、房屋徵收等工作。分工聯繫:城東鎮、大公鎮。
陳德祥:分管協會、宣傳教育、科普、普法、三大建設、文明創建、人口網頁的管理、志鑒、創新工作、老幹部工作、支部工作、幫扶幫促、三項重點工作,負責所管範圍內的安全、雙招雙引、房屋徵收等工作。分工聯繫:白甸鎮、墩頭鎮。
李傳忠:分管規劃統計、信息化建設、雙招雙引、服務項目建設、目標責任制考核、生態縣創建等工作。負責所管範圍內的安全和幫扶幫促、房屋徵收等工作。分工聯繫:李堡鎮、角斜鎮。
王 雲:分管紀檢監察、黨風廉政、效能建設、信訪、輿情處置主題教育。負責所管範圍內的安全和幫扶幫促、雙招雙引、房屋徵收等工作。分工聯繫:曲塘鎮、南莫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