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南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海安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通辦〔2019〕4號),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南通市委、海安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紅十字會副會長:吳金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外文名:Hai'an Health Committee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地區:海安市
  • 所屬部門:海安市人民政府 
  • 所獲榮譽:2020年獲得“全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 現任領導:吳金祥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辦公地址,所獲榮譽,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民健康政策,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市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負責健康海安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研究提出健康海安建設的政策建議、制度措施和職責分工並協調實施。統籌全市健康促進與健康服務工作。
(三)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動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貫徹實施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擬定並組織實施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納入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負責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
(五)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六)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
(八)監督實施國家頒布的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九)組織開展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病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職業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推進全市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十一)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相關任務。
(十二)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十三)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
(十四)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等工作。組織實施對外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
(十六)負責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制度。
(十七)承擔健康海安建設領導小組、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指導市醫學會、市計畫生育協會、市衛生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八)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職能轉變

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海安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省、南通市和海安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處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安全管理科)。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政務公開、安全保衛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信訪、輿情處置、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擬訂衛生健康工作年度目標;負責機關、下屬單位的綜合治理,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財務科(審計科)。擬訂衛生健康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各類衛生健康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使用;負責市級衛生總費用核算工作;提出全市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參與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固定資產投資等項目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落實政府採購工作;負責行業財務會計工作的指導;協同相關部門監管醫療健康服務、藥品價格及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指導、監督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技術服務經費、計畫生育藥具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
負責制定本單位年度審計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審計項目。統籌安排、指導監督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接受審計機關審計業務指導、監督和考核;建立健全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機制,對內部審計發現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應當及時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措施。
(四)規劃發展與信息化科。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市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全市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與實施;負責全市衛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指導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設;加強信息系統管理,保證信息安全和信息質量,為有關部門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五)綜合監督與法規科(行政服務科)。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和健康產業等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涉及衛生健康行政管理、計畫生育行政管理的各類違法行為;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依照法律法規加強法制建設,組織衛生健康規範性檔案起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綜合性政策法規研究;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法律法規諮詢、解釋等工作。推進全市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
集中履行法律法規賦予和上級部門授權的行政許可職責,依法承擔負責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發、執業醫師註冊、鄉村醫生註冊、放射診療許可、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核發、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與考核合格證核發、醫療保健機構從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立的許可、再生育審批等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和協調;負責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管理工作。
(六)醫政醫管科(中醫科、科教科、藥政科)。監督實施國家和省、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地方性規範、標準;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臨床實驗室、醫療急救體系建設、醫院感染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開展和督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負責徵兵、招生體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醫患糾紛調處、應急醫療救援、惠民醫療、殘疾人康復、平安醫院建設、對口支援等工作;承擔市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擬訂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並協調實施;健全藥師繼續教育制度,指導醫療機構藥學服務工作;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牽頭機關健康扶貧工作;協助擬訂全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協助做好老年人醫療照護等老年健康工作。
擬訂全市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中醫藥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指導並監督中醫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管理政策規範、標準實施;指導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專科醫院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的中醫藥工作;擬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負責中醫藥師承教育工作;負責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
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科技創新與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和科研基地建設;承擔與人體健康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七)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科(基本藥物制度科)。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地方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評價工作;承擔農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管理工作;承擔全市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的綜合管理;指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推進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擬訂全市婦幼衛生健康規劃、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母嬰健康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避孕藥具管理,指導全市婚前和孕前醫學檢查。
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政策;負責基本藥物制度綜合配套改革等綜合協調工作;擬訂、實施全市基本藥物遴選、採購、配送和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的監測評價與績效考核工作;提出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八)疾病預防控制科(愛國衛生科、衛生應急辦公室、職業健康科)。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全市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收集上報工作;組織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承擔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收集上報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市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愛滋病與結核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精神病人管理的指導工作;協助做好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擬訂健康海安建設職責分工方案、年度工作計畫和相關制度,並協調組織實施;組織對全市各區鎮、部門推進健康海安建設工作的指導與督查、考核和評估,開展重大問題調研;貫徹實施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和階段實施計畫;組織開展衛生城鎮、健康城鎮的創建和考核評價工作;負責農村改廁、病媒生物防制和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工作;組織開展衛生知識宣傳與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知識;承擔健康海安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九)宣傳教育科(老齡健康科、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等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等工作;具體承擔意識形態管理、網路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推進健康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執行上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規劃、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依法指導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做好計畫生育併發症的鑑定工作;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流動人口動態監測工作,推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的落實;負責全市計畫生育信息統計工作。
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為市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擬定全市老齡工作相關政策,起草有關規章草案並協助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老齡宣傳工作;負責聯繫、協調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23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副科長(主任)14名,其中正科長(主任)1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長(副主任)3名。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紅十字會副會長:吳金祥
海安市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黨組副書記:季永東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成員:王雲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仲重陽、劉愛明、陸從兵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成員、紅十字會副會長:陳松梅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掛職):景亞莉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四級調研員:盧禮華、陳德祥、李傳忠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一級主任科員:吉讓余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三級主任科員:何銀生、孫瑞根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二級主任科員:陳禮柏、蔡紅衛

辦公地址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獲得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其他事項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行政權力事項按《海安市衛生健康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海安市衛生健康部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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