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行政審批局

海安市行政審批局

海安市行政審批局,是海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海安市行政審批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政務服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南通市委、海安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務服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安市行政審批局
  • 辦公地址:海安市長江中路108號 
  • 所屬部門:海安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海安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政務服務綜合管理和業務指導。擬訂政務服務發展規劃,制定全市政務服務管理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
(三)負責辦理市級涉及市場準入、投資管理、規劃審查、安全審查、工程許可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負責規範全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組織政務服務事項流程最佳化、材料簡化、時限壓縮等工作,並對辦理情況進行督辦。組織市級政務服務事項集中受理辦理。協調解決進入市政務服務大廳事項辦理中出現的相關問題。
(五)負責市政務服務大廳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對各進駐部門、單位(含中介)政務服務行為的監督檢查,對視窗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訓和督查考核。
(六)負責全市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設計規劃、建設推進、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等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及實施方案。負責對全市政務服務“一張網”建設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等工作。
(七)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的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指導區鎮公共資源交易。承擔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管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八)負責對全市政務服務代辦工作的指導、管理、協調和考核。
(九)負責受理市政務服務相關投訴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負責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和指導區鎮政務服務工作。
(十一)指導市政府12345公共服務中心。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全市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許可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全市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提交虛假材料或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等相關行政許可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對需要撤銷登記或許可的提請市行政審批局作出撤銷決定。
2.與市財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行政審批局對政府採購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動進行現場監管,根據許可權負責涉及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投訴、舉報的受理或轉辦督辦。市財政局負責對政府採購標前活動進行監管,對交易契約的訂立進行備案,會同相關部門對標後履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涉及政府採購投訴舉報的受理和違法違規行為調查處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信息、宣傳、安全、機要、檔案、政務公開、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負責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起草和重大課題綜合調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綜合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出國(境)人員審核報批工作;負責退休幹部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制定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牽頭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決定的審核,牽頭組織行政許可決定撤銷工作;承擔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法律法規的宣傳、執法人員培訓和管理工作;承擔行政權力清單的編制和調整工作。
(四)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政務服務管理科)。負責研究提出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事項的意見;指導12345公共服務中心;負責最佳化行政審批流程、推進“不見面審批(服務)”改革和“3550”改革工作,參與“證照分離”改革;承擔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設計規劃、建設推進、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等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及推進實施;負責對全市政務服務“一張網”建設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等工作;負責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指導區鎮(街道)、村(社區)政務服務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綜合協調、日常運行管理規範制定及業務指導工作,協助推進相關改革工作。
(五)業務指導科。承擔本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組織協調工作,研究提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措施及建議,對工作績效進行檢查評估;負責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推進,對政務服務事項線上、線下運行進行指導、協調、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政務服務大廳審批業務的流程再造、聯合辦理、跟蹤服務;負責政務服務業務數據統計分析工作;指導、管理和協調全市政務服務代辦工作。
(六)市場準入科。負責全市各類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承擔藥品經營許可,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備案,文化、新聞類、糧食經營許可;負責限額以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終止審批等行政審批事項,並限時辦結;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七)投資發展科。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負責許可權內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與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負責許可權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備案;負責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實施設計審查;負責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審批事項的協調會辦;負責牽頭做好綜合諮詢和預審服務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八)工程建設科。負責劃撥類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用地地塊規劃條件和各類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負責建設項目方案審查的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內防空地下室建設、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以及人防工程平時使用、拆除報廢改造等相關審批;負責建設項目建設工程驗線、規劃竣工核實和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抗震設計檔案審查;負責燃氣工程初步設計檔案審批;牽頭組織業務相關的聯合踏勘、聯合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竣工驗收備案;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九)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科。制訂許可權範圍內相關公共資源管理辦法,審定各項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規則和制度;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產權轉讓、藥品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監管;指導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負責對許可權內的公共資源交易標前活動進行監管,對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動進行現場監管,對交易契約的訂立進行備案,會同相關部門對標後履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許可權負責涉及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投訴、舉報的受理或轉辦督辦,會同相關部門對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公共資源交易評標專家庫的建設、管理和對評標專家的日常考核;會同相關部門對招標人(出讓人)、投標人(競買人)、中介機構等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主體實施信用管理;負責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執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有關政策規定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指導區鎮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
(十)督查科。負責市政務服務大廳日常管理和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對各進駐部門、單位(含中介)政務服務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視窗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訓和督查考核;承擔政務服務大廳服務投訴受理、調查和處置工作;負責機關作風效能建設工作;負責舉報投訴和來信來訪工作;承擔民眾滿意度測評、民眾意見建議反饋和測評結果運用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

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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