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教育體育局

海安市教育體育局

海安市教育體育局是海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王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安市教育體育局
  • 辦公地址:海安市寧海南路24號 
  • 所屬部門:海安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章曉麗(局長)
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領導分工

章曉麗 主持市委教育工委、教育體育局全面工作。
吉清海 主管全面從嚴治黨,分管黨建、群團、統戰、黨外知識分子、教育綜合改革、教育現代化創建、教育宣傳、信訪、建議提案辦理、檔案、保密工作,學校安全、法治、綜合治理工作,幹部、人事、教師隊伍建設、職稱評聘、支教、老幹部工作,高考、中考、教師資格考試、成人高考、自學考試、對口高考、證書考試等招生考試工作,工會建設、職工教育、困難職工幫扶、職工文體等教育工會工作,房屋徵收工作以及分管科室承擔的各項中心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安全科、人事科、教育考試中心、教育工會。
祝和娟 分管財務管理、規範收費、後勤管理、招投標管理、物資採購、扶貧救災、學生資助、教育統計,教育規劃、重點工程建設、基建管理,教育技術裝備,民眾體育、體育產業、體育競賽、新時代文明實踐體育服務平台建設,食堂管理、勤工儉學,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服務企業科技行、河長制、產業集群培育等中心工作以及協管科室承擔的各項中心工作,以及分管科室承擔的各項中心工作。
分管財務科、基礎建設辦公室、體育科、勤工辦、裝備室、市體育中心。
秦麗平 協管全面從嚴治黨,分管監督、審計、效能建設。
分管監督審計科。
萬芝鋒 負責教育督導工作,分管基礎教育、特殊教育、規範辦學、重點學校建設、體藝衛教育、文明城市及衛生城市創建、精神文明建設、新時代文明實踐教育服務平台建設、雙擁,職業教育、社會教育、民辦教育、校外教育、終身教育體系構建、非學歷教育機構管理、招生引勞、語言文字、教師發展、教育科研及合作交流、專題教育、電化教育、優質教學資源建設工作,以及分管科室承擔的各項中心工作。
分管教育督導科、基礎教育科、職業與社會教育科、教師發展中心、市少年宮、市家長學校總校。
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協管原來分管的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規科、行政服務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印章管理、信息、信訪、重點工作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海安教育體育新聞宣傳工作。
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學校安全穩定和平安創建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學校做好校園傷害事故和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負責、指導學校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應急預案演練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做好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保險工作。
研究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協調推進全市教育體育綜合改革有關工作;協調教育現代化建設有關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法治建設,開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教育體育系統行政執法與監督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牽頭負責教育體育行政審批工作,並限時辦結;負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指導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意識形態管理和黨組織換屆選舉有關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和基層學校統戰、工會、共青團及社團工作;指導學校做好民主黨派、黨外知識分子、僑聯、台聯、民族宗教工作。
(二)人事科(教師工作科)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教育體育系統局管幹部的分析研判與動議、考察、任免等相關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教育體育系統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資福利等工作;承擔全市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統籌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實施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與中國小骨幹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中國小教師師德、師風建設;指導教師教育工作和教師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協調教師繼續教育和幹部培訓工作,承擔教育體育系統教職工因公出國(境)訪問、培訓、研修團組計畫及派出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教師職務評審聘任工作,組織中國小教師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協調教育系統人才工作;協調指導全市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及定期註冊工作;協調全市鄉村定向師範生培養、就業工作;統籌協調教育體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協調與外省市的教育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承擔對口支教相關組織管理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財務科(教育基礎建設辦公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擬訂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全市教育的布局結構調整及體制改革工作;參與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審批和審核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園規劃、建設工作,承擔所屬單位基建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教育體育重點工程;指導全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後勤管理和改革工作;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撥款、學生資助、收費、國有資產管理等有關政策;指導教育體育系統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收費管理等;統籌做好所屬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和收費管理等;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組織財務互審,開展財務檢查,培訓會統人員;統籌管理國家、省專項撥款和贈援款等;指導、協調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教職工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負責審批撫恤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負責離休幹部醫藥費統籌與結報工作。
(四)教育督導科(監督審計科)
負責建立健全全市教育督導規章制度;負責對區鎮和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評估;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國小教育的督導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進行監測督查;組織開展全市教育現代化建設水平監測;組織、指導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
指導教育體育系統強化全面從嚴治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開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統一受理、轉辦和督辦反映教育體育系統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問題的信訪投訴;指導教育體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
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基礎教育階段學校常規管理;指導幼稚園創建工作;指導相關教育教學改革和課程建設;負責基礎教育學校素質教育、課程改革、教材建設與選用;指導全市中國小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科技教育、勞動教育、國防教育、親職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國防教育、學校體育藝術基地建設及社團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教學改革、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教育裝備等工作;負責並指導全市中國小校的學籍學歷管理;統籌指導中國小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市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與實施方案的制定;統籌規劃青少年業餘訓練項目的設定和布局工作;負責業餘訓練及體育後備人才培養、教練員隊伍培訓與管理工作;指導做好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申報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學生體藝競賽和交流活動;指導、協調學校食品衛生、醫務室藥品安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學校公共衛生應急處理機制;指導、協調學生軍訓工作;指導、協調教育體育系統雙擁和徵兵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對外合作交流、與港澳台地區教育合作交流及漢語國際推廣工作;指導學校對外籍專家、教師和境外留學、進修考察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六)職業與社會教育科
承擔全市職業教育、社會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職業學校專業設定、專業建設、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和德育工作;指導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責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指導全市職業學校師資培訓、技能訓練、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農民文化技術教育、職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區教育、掃盲教育和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工作;負責全市成人教育校外教學點管理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制訂、實施全市加強民辦教育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具體辦法,指導做好全市幼稚園、國小民辦教育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除職業技能培訓以外的各類民辦教育的審批、管理、檢查評估;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七)體育科
擬訂全市民眾體育、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牽頭推動和指導全民健身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制定和實施體育基本建設規劃,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並監督管理;推動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實施;承擔和協調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反興奮劑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指導和協調社會各部門、各行業民眾性體育活動的開展;負責民眾體育骨幹業務培訓;組織指導全市體育競賽工作,組織、承辦重大體育比賽活動;負責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登記審查、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審批等各類體育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工作,並限時辦結;負責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資格確認;指導體育市場和體育經營活動規範化管理工作,負責對體育經營活動進行檢查。
市委教育工委的業務工作由辦公室(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規科、行政服務科)、教育督導科(監督審計科)承擔。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2022年4月,海安市教育體育局寧蒗支教群體榮獲“2022年江蘇省工人先鋒號”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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