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海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海城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城市:海城市
  • 屬性:政府部門
  • 監督:海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引用日期:2012-06-28
工作職能,內設機構,

工作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監督工作。
二、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根據市政府授權,組織開展全市食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監督執行。
四、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經營質量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
五、對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的法定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中的各種違法行為。
六、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等特殊藥品。
七、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和不良反應監測。
八、承辦海城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等工作。
負責組織編制部門和機關年度預決算並監督執行;綜合管理各類資金、資產工作;監督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綜合統計、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經費預算審核、日常資金核算與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直屬單位幹部的考核、任免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支部)。
(二)政策法規科
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局行政處罰案件時的覆核工作;負責組織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和信訪等工作;負責辦理局機關其他法律事務;負責本系統執法監督工作,指導法制建設。
(三)醫療器械監管科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法定標準、產品分類目錄;按許可權負責醫療器械產品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和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按許可權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負責醫療器械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風險評估及產品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藥品、醫療器械質量抽驗工作。
(四)藥品安全監管科
監督實施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的法定標準;負責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及藥品委託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生產環節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興奮劑藥品和醫療用毒性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醫療機構藥品採購、銷售和儲存環節的監管工作;負責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風險評估及藥品召回監督管理工作。
(五)藥品市場監管科
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流通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流通領域藥品分類工作;承擔藥品經營企業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及興奮劑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經營企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稽查科
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違法行為。
(七)食品藥品安全舉報中心
負責受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舉報。
(八)派駐機構:設定紀檢組、監察室 合署辦公,負責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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