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負責制定全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相關產業發展政策,指導農業產業布局結構調整,最佳化產品結構,並負責組織實施監督和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城市農村經濟局
- 所屬部門:海城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海城市
主要職能,職能細節,
主要職能
負責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
職能細節
2、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大項目的立項審批及監督管理職能。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和申報龍頭企業的審批。負責全市主導產業基地建設、市場體系等工作。負責全市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
3、負責全市農業科技教育以及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工作,制定科技發展規劃,加強農民技術培訓,組織農業科技成果引進以及農業科技項目攻關。負責全市組織、協調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基地的建設。負責全市農產品“三品”認證。
4、負責國家、省、市在全市安排的各項農村能源開發項目,全面指導我市可再生能源的綜合開發利用工作。負責
國家農村長期固定觀察點以及扶貧開發等工作。
5、負責市農高區和農業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6、負責全市農業各項法律、法規、條例的行政執法以及監督管理,並負責制定年度農業執法目標責任制,組織各類執法活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依法保障農民根本利益。
7、負責全市農業技術推廣規劃的制定及農業新產品、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及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病蟲害預測、預報,農業病蟲草鼠綜合防治,農業植物檢疫工作。負責全市地壤化驗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生產環保監測與管理,對農產品實施檢驗檢測工作。
8、負責全市認真貫徹執行土地承包法,指導全市鎮村簽訂規範的耕地、四荒農業承包契約,正確處理耕地、四荒方面農民土地承包信訪案件,開展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負責對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提取或者使用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的其他單位實施審計,監督檢查有關農民負擔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村級財務及“村會計委託代理辦公室”的日常指導、監督、管理、培訓工作。
9、負責全市的種子管理工作。對種子的生產、繁育、銷售進行監督和管理。
10、負責對全市常規性農業病蟲害和突發性病蟲害進行飛防工作。
11、負責對歸口企事業單位實施直接管理,並承辦上級各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