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海城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海城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是海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城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 辦公地址:海城市經濟開發區黃河路8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統籌編制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產業、體育事業、體育產業、廣播電視事業、廣播電視產業、文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推進文化、旅遊、體育、健康產業融合發展、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推進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遊、體育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旅遊、體育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市場推廣行銷活動,組織全市旅遊品牌創建和升級工作,促進文化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雙招雙引工作,制定旅遊產品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特色旅遊,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工作,承擔全市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工作。
(四)對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組織查處文化、旅遊市場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接待和處理民眾投訴,督促各類市場主體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五)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民眾性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六)負責全市公共文化、公共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負責組織推廣民眾性文化活動、全民閱讀活動,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公共體育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貫徹全民健身條例及綱要,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承辦和組織開展各級各類民眾性體育活動及賽事,推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及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指導和推動各行業、各類人群全民健身工作的開展,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指導、發放、建設、監督管理。
(七)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負責高水平運動員、教練員的選材、訓練、輸送和管理工作。組織全市體育領域重大科研攻關和成果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指導全市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與布局,組織和承辦國際、國內及全市各類綜合性體育競賽,組織參加省以上重大體育比賽和活動。
(八)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九)貫徹黨的宣傳方針政策,落實國家、省關於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推進廣播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十)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負責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重大政策、法律法規、行業標準的執行落實、監督檢查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十一)負責制定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二)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三)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四)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五)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執行實施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和文物認定、博物館管理的標準和辦法,並負責督促檢查。
(十六)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職責,依法組織查處文物違法的重大案件,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十七)組織、協調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承擔確定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和全國、省、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協調工作。
(十八)負責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資源共享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工作。協調博物館對外交流協作工作。
(十九)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負責文物有關審核、審批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博物館設立初審工作,擬訂和推進實施有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
(二十)編制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標準化的規劃並推動落實,管理、指導文物和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市文化旅遊體育行業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行業安全管理責任。
(二十二)負責市人大代表議案和市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十三)負責全市文化、營業性演出、體育、廣播電視、電影、圖書音像零售等審批工作。
(二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主要負責機關日常工作。負責 黨務、人事、群團、財務、紀檢監察、信訪、後勤等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二)綜合業務室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文化、文物、旅遊、體育、廣播電視進行業務指導、行業監管及行政審批。

現任領導

海城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局長:王艷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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