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審判庭

海商審判庭,簡稱“海商法庭”、“海商庭”。是指海事法院的審判庭之一。海事法院內根據分工審理海商糾紛案件的組織機構。由庭長一人、副庭長和審判員若干人組成,依法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具體案件。海商審判庭負責審理中國法人、公民之間,中國法人、公民同外國或地區法人、公民之間,外國或地區法人、公民之間的海商契約糾紛案件、其他海商糾紛案件以及海商方面的海事請求保全案件。

海事案件所具有的涉外因素多、涉及面廣、專業技術性強、訴訟標的流動等特點,決定了只有對大多數海事案件適用特殊地域管轄,才能更加科學高效地解決海事糾紛,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鑒此,《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第6條第2款對海事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轄作出了較民事訴訟法更為詳盡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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