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經濟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制定高新區經濟發展規劃、計畫、指導、監督區內企業依法進行經濟活動。
負責區內投資總額在兩億元人民幣或三千萬美元以下的項目的審核審批以及投資兩億元人民幣或三千萬美元以上的項目的審核轉報審批工作;負責項目進展情況的跟蹤、檢查、協調和服務;負責審查和辦理區內“三資”企業的各種變更手續;負責招商引資的策劃和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招商項目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彙編。依法負責區內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市場調研,建立信息網路,為區內企業提供商情、信息諮詢服務;負責辦理區內企業出口退稅審批和反傾銷調查的申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