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海口市秀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落實省委、市委決策和區委工作部署以及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政策措施,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等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提出相關調整建議。研究提出本區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有關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工作制度和發展規劃草案等;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提交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報告。
(三)負責組織落實國家和省、市重大區域發展規劃、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域發展規劃、實施計畫,提出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區域合作發展的重大事項及項目。擬訂並推動實施本區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
(四)負責全區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分析,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牽頭統籌本區經濟運行調節,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有關重大問題的方案建議。參與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
(五)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計畫,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並擬訂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重大問題的建議措施。
(六)負責綜合投資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安排區本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統籌、指導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畫草案。負責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的審核審批以及招標事項的核准工作,參與實施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監督管理和項目後評價工作。負責統籌本區重點項目推進工作,擬訂年度重點項目建設計畫草案。
(七)負責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提出本區綜合性產業政策建議,會同產業部門協調推進本區產業結構性調整升級,銜接平衡產業發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參與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協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建議。指導、協調本區產業園區建設和發展。
(八)負責協調本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統籌協調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重大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建議,研究提出本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建議。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九)負責統籌協調財經、投資、金融、產業、就業政策。參與財政、土地、金融體制改革。提出投資融資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落實有關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十)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審核有關建設項目,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綜合管理(包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負責社會投資項目(企業投資項目)的備案。
(十一)負責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貫徹新發展理念,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研究。負責擬訂能源管理、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十二)負責統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制度、標準、規範,推進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基礎設施建設,統籌信用信息記錄、整合和套用,支持信用服務產業發展,對信用服務進行監管,協調區各行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
(十三)負責統籌協調全區營商環境建設,會同相關部門最佳化營商環境;組織擬訂促進社會投資的政策措施,對我區營商環境建設過程中的問題提出建議措施。協調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解決民營企業在生產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推進全區服務民營經濟工作。
(十四)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承辦國民經濟動員相關工作。
(十五)負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科學技術工業信息化局有關職責分工。區發改委擬訂並協同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的推廣套用。區科學技術工業信息化局開展工業領域節能工作。
2.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區發改委配合做好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研究提出我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