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瓊山區衛生局

海口市瓊山區衛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中共海口市委辦公廳、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海辦發[2010]13號),設定海口市瓊山區衛生局,掛海口市瓊山區衛生應急辦公室牌子,為主管全區衛生、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瓊山區衛生局
  • 地址:海口市瓊山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職責:區衛生、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劃出的職責
將食品衛生許可管理,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衛生、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依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衛生、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發展規劃和計畫。
(二)擬訂本區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髮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農村衛生、婦幼保健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婦幼保健工作的綜合管理。
(四)貫徹實施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全區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
(五)負責指導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及健康教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組織、指導全區傳染病的防治工作,發布法定報告的傳染病疫情信息。
(六)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負責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工作;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及應急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協調對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實施緊急醫學救援,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依法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指導規範全區衛生監督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傳染病防治及職業、環境、放射和公共場所、學校等衛生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
(九)在全市統一規劃指導下,負責社區衛生服務站、衛生院、保健所、個體診所、企事業單位醫務室的執業許可和上述機構執業資格人員的註冊審批管理。
(十)負責衛生院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助產、早期終止妊娠)執業許可證和《出生醫學證明》管理。
(十一)負責預防接種單位資質及預防接種人員資格認證。
(十二)負責三星級(含三星級)以下和100床位以下的旅館業,500平方米以下商場影劇院、舞廳、音樂廳、咖啡廳、茶座,3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浴室、理髮美容店,500平方米以下的其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十三)負責150住戶以下的小區、單位宿舍的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區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的食品、公共場所、學校的二次供水及自建設施供水、市政供水企業公共場所、學校的二次供水及自建設施供水、市政供水企業(管網末梢水)、農村自建設施供水及二次供水衛生許可。
(十四)負責全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指導醫療機構實施醫療服務、技術、質量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對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監督落實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五)擬訂全區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範,組織區重點醫學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六)指導全區衛生隊伍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參與全區衛生系統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全區衛生系統衛生人員的教育培訓。
(十七)負責全區醫療衛生工作有關資料整理及統計數據上報工作。
(十八)指導區幹部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區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九)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上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督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二十)承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人員編制
核定海口市瓊山區衛生局行政編制8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1名。
(二)領導職數
部門領導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非領導職數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核定。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區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海口質量技術監督局瓊山分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海口工商行政管理局瓊山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
區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海口質量技術監督局瓊山分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海口工商行政管理局瓊山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
(三)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規則行為。區衛生局、區安全生產監督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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