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瓊山區水務局

海口市瓊山區水務局

海口市瓊山區水務局(以下簡稱區水務局)是主管全區水務工作的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海口市瓊山區河長制辦公室牌子。

區水務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落實省委、市委決策和區委工作部署以及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政策措施,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瓊山區水務局
  • 辦公地址:海口市鳳翔東路162號瓊山區水務局辦公樓
  • 性質: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海口市瓊山區水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有關水務工作的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本區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有關水務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區級節約用水規劃,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負責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規劃報建及節水設施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監管工作。組織編制區級水資源保護、水資源供求計畫、江河水量分配相關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工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負責重要流域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落實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負責監測江河湖泊水量、水質;承擔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工作;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重要江河、湖庫的治理、開發和保護,以及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開展河長制工作。
(五)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區水文工作。負責全區水文水資源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水情預報。
(七)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水務設施項目建設、運行管理。組織編制全區水務工程建設項目規劃,按許可權審批水務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開展水務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指導、
監督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監管水務行業國有資產。指導水務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八)依法負責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城鄉供水及污水行業的安全監管。
(九)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對違反水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負責組織開展水務科技與對外交流合作。組織開展水務科技創新和技術推廣;組織或參與、指導全區重大水務工程項目對外合作;指導水務信息化建設。
(十一)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小水電的運行和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依法組織編制全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負責全區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調度和旱災調度,編制防洪調度方案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負責其運行的安全監督管理;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三)負責城鄉水務工作,保障城鄉供水安全。負責組織編制城鄉供水、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水利用專項規劃;組織協調推進農村供水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城鎮供水、城鎮污水處理工程項目建設和特許經營企業行業管理工作;參與城鎮公共供水及城鎮污水處理價格定價和標準調整工作;負責城鎮公共供水及城鎮污水
處理費徵收工作,依法監管供水和污水處理企業運行體系的水質和水量,對城市排水設施的水質和水量進行監督檢測;參與城市排水專項規劃,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城市排澇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有關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區水務局負責水資源保護,配合區生態環境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 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區生態環境局負責水環境質量和水 污染防治,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兩 部門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污染 防治與水資源保護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2.有關城市排水排澇設施的職責分工。區水務局負責指導、協助城市排水排澇設施的新建、改建。區住建局負責城市排水排澇設施的新建、改建。區市政維修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城市排水排澇設施的管養。
3.有關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區水務局負責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的情況進行監管,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負責對非法河道采砂進行處罰,市自然資源部門負責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
4.有關二次供水的職責分工。區水務局負責二次供水單位的日常管理,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區衛健委負責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許可證的審批及管理,負責對飲用水二次供水單位進行衛生監督和水質監測,對供水單位違反衛生法律法規行為進行查處,開展飲用水污染事故流行病學調查,提出控制措施。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和《中共海口市委辦公室、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海口市瓊山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海辦發〔2019〕8號),區水務局不設內設職能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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