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海洋環境監測中心是海口市人民政府主管的政府機構。
海口市海洋環境監測中心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及有關海洋環境保護和監測的標準、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
(二)負責擬定海洋與漁業監測計畫,組織實施本市所轄海域的水質、底質、生物體等監測。
(三)負責海洋與漁業水質生態環境監測,編制海洋與漁業監測報告、通報和海洋環境質量年報。
(四)負責海洋環境監測質量保證與管理工作。
(五)負責市內海洋污染事故調查,編制海洋污染事件技術報告,為海洋污染事件的仲裁提供科學依據。
(六)負責收集、處理、管理海洋與漁業信息資料。
(七)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海口市海域使用動態監管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本市海域使用年度監視監測工作方案的編制。
(二)承擔國家和省要求的年度監視監測任務。
(三)開展所轄海域地面監視監測、異點異區監測核查與信息反饋、監視監測產品製作與信息服務。
(四)負責市級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管理系統的建設與維護。
(五)編制全市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年度公報。
(六)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