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地稅局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局,2010年設立的地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地稅局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局
- 設立年份:2010年
- 所在區域:海南省
- 性質:地名
- 羅馬字母拼寫:Hǎikǒu Shì Dìshuìjú Shèhuìbǎoxiǎnfèi Zhēngshōuguǎnlǐjú
海口市地稅局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局,2010年設立的地名。
海口市地稅局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局,2010年設立的地名。地名含義因所在行政區域及工作職能而得名。歷史沿革該單位前身是海口市社會保險費征稽局,於2000年11月成立;2010年10月28日,機構改革。因城市改造已拆遷。1...
海口市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管理局海口市地方稅務局大企業稅務管理局海口市地方稅務局高新開發區稅務局海口市地方稅務局保稅區稅務局 內設機構 市社保征管局內設機構 海南省海口市社會保險費征管局信息管理科 海南省海口市社會保險費征管局徵收大隊 海南省海口市社會保險費征管局徵收大廳海南省海口市社會保險費征管局征管...
垂直管理海口20個直屬地稅局。2000年5月,省政府根據中央、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對省地方稅務局內設機構進行了調整。2000年11月,省政府決定將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徵收,並批准設定海南省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征稽局。海南省地方稅務局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處、人事教育處(與機關黨委、工會合署辦公)、紀檢監察...
五、將第七條改為第六條,第一項修改為:“駐海口地區的下列用人單位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登記、核定繳費數額後,向海口市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在省級以上民政等部門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2在省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
10.審計部門負責定期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1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負責城鎮居民醫保的資料審定、信息錄入、醫療費用審核和支付等相關工作。12.地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負責對城鎮居民身份進行甄別、核實,對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給予辦理繳費登記,做好個人繳費的收繳工作。(四)明確責任,...
王永茂,海口市地稅局納稅服務管理局局長。人物簡介 王永茂,擔任海口市地稅局納稅服務管理局局長。違紀通報 2012年12月,海南某汽車租賃公司將節餘的公車租賃費用94000元現金退給海口市地稅局納稅服務管理局。時任局長王永茂指示副局長蔡曉靜、高成明將該筆現金截留,用作賬外開支,並由高成明負責保管。2012年12月至2013...
蔡曉靜,海口市地稅局納稅服務管理局副局長,納稅服務局分管財務的副局長。違紀通報 2012年12月,海南某汽車租賃公司將節餘的公車租賃費用94000元現金退給海口市地稅局納稅服務管理局。時任局長王永茂指示副局長蔡曉靜、高成明將該筆現金截留,用作賬外開支,並由高成明負責保管。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王永茂與蔡曉靜、...
高成明,海口市地稅局納稅服務管理局副局長。違紀情況 2012年12月,海南某汽車租賃公司將節餘的公車租賃費用94000元現金退給海口市地稅局納稅服務管理局。時任局長王永茂指示副局高成明將該筆現金截留,用作賬外開支,並由高成明負責保管。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王永茂與蔡曉靜、高成明、掛職副局長周庭山商議後,將9...
2009.09-2010.01 海南省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處調研員 2010.02-2013.02 海口市地稅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13.02- 海口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海口市地稅局社保費征管局局長 分工 分管社會保險費、工會經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及國務院、省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主持社保規費征管局全面工作,督導龍泉稅務...
(三)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