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土地儲備整理中心為副處級事業單位,隸屬海口市國土資源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土地儲備整理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二) 法通過收回、收購、置換、徵收等方式儲備土地,建立土地儲備庫,統一管理儲備土地;
(三) 組織土地的開發整理和經營工作,確保國有土地資產保值增值;
(四) 籌措土地收購儲備資金,管理和使用好儲備資金;
(五) 編制土地儲備和供應計畫,並做好土地策劃包裝、資金成本測算、招商洽談等出讓前準備工作。
(六) 負責換地權益書核發的具體實施工作;
(七) 負責國家級、省級、市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選址、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承擔非農建設項目耕地占補平衡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八) 負責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的具體編制實施工作;
(九) 具體承擔全市土地徵收的實施工作;
(十) 負責承擔政府公益性地價評估工作;負責土地估價備案的初審工作;負責基準地價更新的技術工作;
(十一) 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海口市土地儲備整理中心內設綜合財務部、儲備部、規劃運營部、開發整理部和征地部5個正科級職能機構。
(一) 綜合財務部
負責日常管理、後勤保障和儲備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土地出讓金的收取。
(二) 儲備部
負責以收回、收購、置換、徵收等方式儲備土地,建立土地儲備庫、管理儲備土地。
(三) 規劃運營部
編制土地儲備規劃,負責儲備土地的前期策劃、招商洽談,組織儲備土地的開發經營,制定儲備土地的供應方案;負責地價的有關管理及實施工作。
(四) 開發整理部
負責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的具體編制實施工作,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選址、申報和組織實施,承擔非農建設項目耕地占補平衡項目的選址和組織實施工作。
(五) 征地部
承擔全市土地徵收(徵用)的具體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