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場體系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市商業網點建設規劃,組織指導全市市場體系,規範城市商業基礎設施建設。(三)負責我市新建、改建、拆遷商業網點的動態管理。(四)負責直銷網點建設論證、預審工作。(五)指導規範大、中型商品、農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建設。(六)規範連鎖經營、物流配送,規範物流體系建設。(七)規劃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培育農村商品市場。(八)承擔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