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口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39號),設定海口市口岸管理辦公室(副處級),為市政府部門管理機構,由市商務局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口岸管理辦公室
- 地點:海口市
- 職能: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意見
- 類型: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口岸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根據我市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意見。
(二)組織擬定我市口岸開放規劃;負責組織辦理全市口岸 開放和關閉的報批工作。
(三)協調口岸規劃、建設和配套設施項目的實施。
(四)協調做好海、空港口岸國際及地區客運、貨運新航線的開通工作;協助做好境外交通工具臨時進出開放或非開放口岸的事宜。
(五)組織協調口岸單位做好口岸集疏運及出入境旅客運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採取疏港措施,保證海、空港口岸暢通。
(六)協調和處理口岸單位之間發生的影響我市口岸正常運轉的爭議;調解對屬於協作配合方面的矛盾和糾紛。
(七)協調督促口岸查驗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能和規定搞好口岸查驗和監管工作。
(八)配合有關部門對口岸重大涉外問題和嚴重違反紀律的情況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九)協助做好境外郵輪、遊艇進出我市口岸的通關查驗工作;為我市郵輪遊艇經濟發展服務。
(十)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口岸管理辦公室內設1個正科級職能機構。
綜合業務科:
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負責秘書事務、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和機要保密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安全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制定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財務管理職責按有關規定執行。
承擔口岸管理的具體工作。
領導班子
(一)人員編制
核定海口市口岸管理辦公室行政編制5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1名。其中:單位領導2名,綜合業務科4名(含工勤人員1名)。
(二)領導職數
單位領導2名,其中:主任(副處級)1名、副主任(正科級)1名;綜合業務科科級領導職數2名。
非領導職數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