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

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奠定堅實基礎,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等有關黨內法規,結合海南省實際,制定本規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
  • 發你單位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 發布時間 :2021年4月29日
印發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黨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門,省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
《海南省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已經省委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海南省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
(2021年4月25日中共海南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批准2021年4月29日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發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的理論武裝工作深入開展,進一步推進我省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化、規範化,提高領導幹部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奠定堅實基礎,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等有關黨內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是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職理論學習的重要組織形式,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性修養的重要內容,是加強各級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制度,是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領導機關、提高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的重要途徑。
第三條 各級黨委(黨組)把推進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化、規範化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把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第四條 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以政治學習為根本,以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首要任務,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重點,尤其是與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實踐相結合,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掌握和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為目的,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知行合一、學以致用,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注重實效,堅持依規管理、從嚴治學。
第五條 本規則適用於我省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工作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
其他黨組織參照本規則組織學習。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六條 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主要由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組成。根據需要,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可以適當吸收同級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和法檢“兩長”等其他現職領導幹部,有關直屬部門和下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及其他有關人員參加。
第七條 各級黨委(黨組)對本級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負主體責任,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負領導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第一責任人,任理論學習中心組組長,其主要職責是審定學習計畫,確定學習主題和研討專題,提出學習要求,主持集體學習研討,指導和督促檢查中心組成員的學習。書記不能參加學習時,由主持黨委(黨組)日常工作的負責人代行職責。
第八條 黨委(黨組)負責宣傳思想工作的成員是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直接責任人,任理論學習中心組副組長,其主要職責是配合組長做好學習的組織工作。
第九條 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其他成員應當積極參加學習,自覺遵守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按照學習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擔相應職責。
第十條 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配備學習秘書,由宣傳部門、辦公廳(室)、組織部門、直屬機關工委(機關黨委)負責人擔任,由宣傳部門負責人牽頭。學習秘書對本部門承擔的理論學習中心組服務工作負責。
(一)宣傳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制定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學習計畫和集體學習研討方案報黨委(黨組)審定;遴選邀請專題講座、輔導報告主講人;做好集體學習記錄並按要求及時向上級宣傳部門報送集體學習研討情況及年度學習情況;提供學習推薦書目、參考資料;把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納入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等。
(二)辦公廳(室)的主要職責是配合做好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畫、學習研討方案的報批工作,管理學習檔案;協調通知參會人員;準備相關會議資料;落實會場布置;安排錄音錄像和宣傳報導等。
(三)組織部門的主要職責是把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納入黨建工作年度總體部署,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根據上級組織部門的部署要求提出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建議;向上級組織部門報送學習情況等。
(四)直屬機關工委(機關黨委)的主要職責是參照上級黨委直屬機關工委有關工作部署,提出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建議;抓好所屬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理論學習。
第三章 學習內容、形式與要求
第十一條 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包括:
(一)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二)黨章黨規黨紀和黨的基本知識。
(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
(四)國家法律法規。
(五)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六)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和社會主義發展史以及世界歷史。
(七)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需要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科技、軍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知識。
(八)改革發展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九)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的知識,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所需要的重要知識。
(十)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要求學習的其他重要內容。
第十二條 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可以通過以下適當形式,開展切實有效的學習活動:
(一)集體學習研討。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應當將集體學習研討作為學習的主要形式,把重點發言和集體研討、專題學習和系統學習結合起來,深入開展學習討論和互動交流。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以中心組成員自己學、自己講為主,適當組織專題講座、輔導報告。集體學習研討應當保證學習時間和質量,每年應當集中一定時間學習,每季度不少於2次。
(二)個人自學。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應當根據形勢任務的要求,結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實際,明確學習重點,研讀必要書目,下功夫刻苦學習。中心組成員每年應當重點閱讀不少於5本相關知識書籍,撰寫1篇以上讀書心得。
(三)專題調研。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應當把理論學習與專題調研結合起來,深入基層、深入民眾,紮實開展調查研究,深化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每年應當結合工作實際撰寫1篇以上調研報告或者理論文章。
(四)理論研討會。黨委(黨組)根據工作需要召開理論研討會,圍繞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展開集中研討。
(五)專題報告會。根據中央重大戰略部署和黨委(黨組)年度重點工作,針對相關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確定學習主題,邀請有關專家作專題輔導,開展集中學習。專題報告會原則上每年不少於2次。
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應當積極參加學習講壇、讀書會、報告會等學習活動,充分利用網路學習平台開展學習,拓寬學習渠道,提升學習效果。
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應當結合實際,創新學習形式,改進學習方法,增強學習的吸引力、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十三條 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堅持把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作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領,把學習黨的基本理論與學習黨的理論創新成果結合起來,把握精神實質,掌握精髓要義,做到真學真懂真信真用。
堅持學以立德、學以修身、學以益智、學以增才,把提高理論素質與增強黨性修養、提升工作本領結合起來,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黨性鍛鍊,提高精神境界。
大力弘揚理論聯繫實際的馬克思主義學風,緊密結合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際,緊密結合思想和工作實際,緊密結合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要求,努力掌握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學以致用、用以促學、學用相長,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有效的政策舉措。學習理論貴在精、貴在管用。堅持問題導向,提高運用黨的基本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第十四條 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應當發揮“關鍵少數”的示範和表率作用,自覺學習、帶頭學習,努力成為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領導班子的精心組織者、積極促進者、自覺實踐者,帶動全省各級黨組織大興學習之風。
第四章 學習管理
第十五條 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年初按照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部署,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年度學習計畫和階段性學習安排。年度學習計畫由本級黨委(黨組)審定後施行,並報送上級黨委宣傳部門、組織部門或者有關黨的工作委員會備案。
第十六條 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通報、報送、考勤、檔案、經驗交流制度等,嚴格規範學習管理,確保學習任務落到實處。
(一)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應當按時參加集中學習,學習考勤以本人簽到的形式進行。因公外出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成員,應當向理論學習中心組組長履行書面請假手續。中心組成員參加集體學習研討的考勤由宣傳部門或者機關黨委負責。
(二)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年終應當對一年的學習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報理論學習中心組組長。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在述職述廉時應當有說明自學和參加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的內容。
(三)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每次學習後,宣傳部門、組織部門或者機關黨委應當及時向上級宣傳部門、組織部門或者有關黨的工作委員會書面報送學習情況。
(四)宣傳部門、組織部門和有關黨的工作委員會每年通報下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和歸口管理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
(五)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除涉密內容外,可以通過內部通報或者新聞媒體及時向廣大黨員、幹部和民眾通報。
第五章 列席旁聽、考核與問責
第十七條 建立健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列席旁聽工作機制,強化對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督促指導。
第十八條 列席旁聽工作由省委宣傳部負責總體統籌協調,並會同省委組織部、省委直屬機關工委、省教育廳黨委、省國資委黨委按照歸口管理分別組織實施。市縣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列席旁聽工作由省委宣傳部負責;省委各部門,省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省屬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列席旁聽工作由省委直屬機關工委負責;省屬高校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列席旁聽工作由省教育廳黨委負責;省屬國有企業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列席旁聽工作由省國資委黨委負責。
第十九條 列席旁聽工作應當重點了解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是否突出學習重點,是否學原文、是否結合實際進行交流研討、是否形成解決問題推進工作的辦法舉措、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問題等。
第二十條 各歸口負責部門要科學制定年度或者周期性列席旁聽工作計畫,根據所負責市縣和單位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具體學習安排,確定列席旁聽場次。對市縣、省屬高校、省屬國有企業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列席旁聽工作,原則上每兩年至少開展一輪。對省委各部門、省級國家機關各部門、省屬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列席旁聽工作,原則上每三年至少開展一輪。
第二十一條 各歸口負責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遴選思想素質好、理論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的黨員幹部、專家學者和一線黨務工作者,建立列席旁聽人員庫,並實行動態管理。
根據列席旁聽工作安排,組建列席旁聽工作組,工作組組長和工作人員從列席旁聽人員庫中選定。列席旁聽工作組可以通過列席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與中心組成員、中心組學習秘書談話交流,實地考察調研,或者其他適當方式深入了解中心組日常學習、學用轉化情況。被旁聽黨委(黨組)應當積極配合。
第二十二條 各歸口負責部門應當定期通報所負責市縣和單位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列席旁聽情況(可與年度學習情況一同通報),同時抄送省委組織部。省委直屬機關工委、省教育廳黨委、省國資委黨委在通報時還應當抄送省委宣傳部。
第二十三條 上級黨委宣傳部門會同組織部門等有關部門,負責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的督查考核。督查可以採取自查、抽查或者普查的方式。考核可以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進行。有關黨的工作委員會負責歸口管理黨組織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的督查,並將督查情況通報宣傳部門、組織部門。
第二十四條 對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開展不力、出現錯誤傾向產生惡劣影響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問責。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則由省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省委宣傳部承擔。
第二十六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11月24日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印發的《中共海南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瓊辦發〔2017〕69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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