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校原創文化精品推廣行動計畫”是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持續推動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大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和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座談會精神,促進海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整體提升,經研究,決定啟動實施的計畫。
實施背景,作品要求,申報方式,
實施背景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大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和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座談會精神,著眼思政工作質量提升,強化思想教育與藝術素質教育相結合,堅持思想精深、藝術精湛、製作精良相統一,切實推動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繁榮校園文化、滋養師生心靈、涵育師生品行。
工作目標
遴選推廣一批由海南省高校師生原創的優秀文化作品,切實推動高校廣大師生積極創作體現時代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反映教育改革發展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成就,謳歌黨、謳歌祖國、謳歌人民、謳歌英雄,接地氣、傳得開、留得下的原創校園文化精品力作,持續推動校園文化繁榮發展。
作品要求
支持範圍
高校師生原創的音樂、舞蹈、文學、影視、舞台劇等類型的校園文化作品。
作品要求
作品應具有突出的思想性,聚焦時代主題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品應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核心的育人導向,主題鮮明,創意獨特,手法多樣,情感真摯。作品應符合人民民眾和廣大師生的審美需求,具有較高的藝術水準和欣賞價值,能藝術地呈現、傳達、敘述、演繹作品所承載的思想內涵、價值理念、精神力量、文化意蘊和美學品位,達到春風化雨、潤物無聲的教育效果。
著作權要求
作品嚴禁剽竊、抄襲。被推薦者應確認擁有作品的著作權。關於剽竊、抄襲的具體界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規定。提交作品的著作權等相關事宜,由自薦或推薦人負責。海南省教育廳擁有對參加推薦作品進行宣傳推廣、展覽出版的權利,但不承擔包括因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如出現上述糾紛,海南省教育廳保留取消其參加推薦評選資格的權利。
申報方式
(一)各高校按海南省教育廳相關檔案要求組織申報,並對所推薦的作品進行把關。原則上本科院校限報3項、專科院校限報2項。
(二)各高校推薦的作品需填寫《“海南省高校原創文化精品推廣行動計畫”作品推薦書》(附屬檔案1),要明確工作團隊、前期基礎、推廣價值、條件保障等內容,並根據實際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撐說明作品推廣情況的視頻、PPT、圖片、輔助資料等。申報高校於2020年9月15日前登錄海南省易班申報評選管理系統線上填報申報信息並上傳相關支撐材料。
(三)各高校將推薦書(加蓋公章)、推薦作品的音視頻、節目單、總/分譜、劇本(文案)或整體構思、導演(編導)闡述等支撐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可製作成光碟)於2020年9月15日前一併報送海南省教育廳思政處。
六、項目管理
(一)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質量優先、彰顯特色”原則,海南省教育廳組織專家對推薦作品進行資格審查和遴選評審,擇優選出一批推廣作品予以支持。
(二)各高校要根據《“海南省高校原創文化精品推廣行動計畫”推廣作品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對入選作品的創作排演、推廣展示給予重點扶持、跟蹤指導、考核評估,並定期報送創排推廣和考核評估情況。
(三)海南省教育廳對納入推廣的每項作品給予一定的推廣經費支持,一次性撥付。作品所在高校給予不低於1:1的配套經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