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金融業“十四五”發展規劃》是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金融業“十四五”發展規劃》
- 印發部門: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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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背景
海南省金融業“十四五”發展規劃是海南首次編制的金融業規劃,省金融監管局自2020年11月以來,組織業界知名專家學者、高端金融智庫開展深入研究。《規劃》的編制匯聚了海南金融相關部門、市場主體、重點市縣園區的智慧和力量,為2025年實現自貿港早期安排、早期收穫提供了金融業發展路線圖。
內容解讀
《海南省金融業“十四五”發展規劃》提出,圍繞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目標,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構建完善的金融要素市場,不斷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加快金融改革創新,積極推動跨境貿易及投融資便利化,建立健全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到2025年初步建立與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金融體系。
主要目標
一是構建與開放型經濟相適應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機構體系。吸引境內外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金融機構落地,推動設立金融租賃、消費金融、信託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引進會計師事務所、律所、評估機構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
二是完善與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金融業務和產品集成創新體系。不斷豐富和完善金融業態,創新開展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業務。
三是豐富與國際規則和制度體系相接軌的要素市場體系。依法依規加快建設海南國際清算所、國際智慧財產權交易所,規範探索智慧財產權證券化。推進國際能源、航運、產權、股權和大宗商品等交易場所國際化發展。
四是健全與貿易投資自由便利化相適應的跨境投融資體系。推動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新型國際貿易結算便利化。
五是拓展與國際金融體系相匹配的金融人才發展體系。
六是深化與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保障體系。推動設立金融法院。加快搭建境內外金融人才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平台。推進金融創新等新興領域立法探索,充分利用自由貿易港法、經濟特區立法權和地方性法規立法權,加快出台地方金融條例等金融配套法規。
七是築牢與海南省金融業全方位對外開放相適應的風險防控體系。加快監管體制機制創新步伐,構建適應海南自貿港建設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重點任務
一是強化海南自由貿易港功能,築牢現代金融業發展根基;二是擴大對外開放,服務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二是謀劃創新特色,搶抓金融轉型升級新機遇;三是做強產業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四是對標國際先進,打造一流金融業發展生態;五是落實人才優先,強化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撐;六是深化聯動合作,融入金融業發展新格局;七是創新監管體制,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整體目標
到“十四五”時期末,2025年,海南省金融業增加值要達到1000億元、占全省地區生產總值比重為10%。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餘額達到20000億元(2020年為10312億元),本外幣貸款餘額達到18000億元(2020年為9982億元),社會融資規模達到2000億元(2020年為970億元),海南省上市公司數量達到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