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恢復提振行動方案》由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恢復提振行動方案
- 印發時間:2022年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檔案全文,
發展歷史
2022年9月17日訊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海南省發改委牽頭制定了《海南省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恢復提振行動方案》。
內容解讀
《行動方案》錨定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不放鬆,堅持常態化疫情防控與經濟恢復重振“雙統籌”,堅持釋放自貿港政策紅利與助企紓困相結合,共圍繞九個方面提出了35項措施,推動疫情防控之下的經濟恢復與發展。《行動方案》吹響了海南加快恢復提振經濟的戰鬥號角。
檔案全文
海南省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恢復提振行動方案
為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克服新一輪疫情對經濟平穩健康發展造成的影響,高效精準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多措並舉推動全省經濟恢復提振,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行動目標
堅持“一手打傘、一手幹活”,迅速有序推動全省主要行業九月份全面復工復產、第四季度發力衝刺,力爭實現全年經濟發展目標。供給側方面,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力保實現全年增長目標,非接觸式服務業應多作貢獻,接觸式服務業應儘量減少損失。需求側方面,固定資產投資全年同比(下同)增長10%,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全年增長1%以上,貨物進出口總額全年增長25%,服務進出口總額和實際利用外資全年增長15%。在本輪疫情中,三沙、文昌、屯昌、瓊中、保亭、白沙等6個未發生疫情的市縣要確保實現、力爭超額完成全年經濟發展目標;海口、五指山、澄邁、瓊海、定安、昌江等6個受疫情影響相對小的市縣要力爭實現全年經濟發展目標;儋州、陵水、東方、臨高、萬寧、樂東等6個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市縣要全力以赴穩定經濟成長,儘量減少疫情影響;三亞市要千方百計穩定經濟運行,力爭實現最好的結果。
二、高效精準抓好疫情防控
1.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政策。嚴格實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因時因勢動態調整防控措施,提升各環節工作質量和效率。建立疫情防控“九不準”督查機制,嚴格落實分區分級精準防控要求,切實避免過度防控與層層加碼。(牽頭單位: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各有關工作組、省疫情防控指揮體系各有關工作專班,各市縣政府)
2.加快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全面強化核酸檢測“采、送、檢、報”關鍵環節,提高檢測質量與效率。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參與方式提升常態化核酸檢測能力。推動建設一批永久性方艙醫院,加強可轉換方艙醫院儲備。建立覆蓋全省的“防疫通”系統,編制印發隔離點管理手冊,多渠道夯實隔離資源儲備。提升社會管理信息化平台,推動形成全域全天候全人群疫情防控信息化管理閉環。有序推進全人群新冠疫苗接種。(牽頭單位: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各有關工作組、省疫情防控指揮體系各有關工作專班、省發展改革委、省委政法委、省衛生健康委)
三、蹄疾步穩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
3.擴大“一線放開、二線管住”試點範圍。大力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政策試點擴區落地,支持試點擴區企業適用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牽頭單位:省商務廳、海口海關)
4.促進鼓勵類產業擴圍享惠。加快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調整最佳化,進一步明確鼓勵類產業企業實質性經營標準,支持市場主體依規充分享受鼓勵類產業優惠政策。(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
5.強化“零關稅”政策優勢。積極推進交通工具及遊艇“零關稅”政策清單調整,擴展政策享惠主體範圍、清單目錄,最佳化政策適用條件。研究制定適合平行進口車的國六環保信息公開和認證標準,暢通進口車輛採購渠道。(牽頭單位:省商務廳、海口海關、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
6.加快推進封關運作項目。全面推動全島封關運作項目提速建設,確保第一批項目年內全部開工並加快建設。以超常規手段加強口岸、非設關地等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海口海關、海南海事局、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公安廳)
四、有力有序推動復工復產
7.建立復工復產協同機制。分市縣建立由屬地政府和園區主管部門負責,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疫情防控部門指導的復工復產服務保障工作機制,及時解決企業人員到崗、生產資料和防疫物資保障、物流運輸等方面困難問題。分產業制定疫情防控指引。強化重點產業鏈供應鏈“白名單”企業服務保障機制。常態化排查、取消制約復工復產的不合理限制。指導產業園區和有條件的企業制定閉環生產預案。(牽頭單位:各市縣政府,省級各重點產業主管部門、省衛生健康委、省交通運輸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疫情防控組)
8.暢通省內外交通運輸通道。最佳化提升運輸通行證辦理系統。加強省內應急物資中轉接駁站布局和建設。積極爭取在瓊州海峽北岸設定應急物資臨時中轉點。持續免費為貨車司機開展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各市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9.啟動“萬名幹部下企業”服務行動。面向全省“四上”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省重點項目、省重點園區開展“一對一”助企服務,幫助企業解決突出問題,推動企業迅速復工復產,支持企業提振發展質量效益。(牽頭單位:省“萬名幹部下企業”服務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
五、持續加力強化助企紓困
10.制定實施助企紓困特別措施(2.0版)。系統評估現有助企紓困措施成效,結合市場主體困難訴求制定出台新一批助企紓困升級版措施,有效對沖疫情影響。(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11.充分釋放現有政策效能。開展省級助企紓困政策全面系統梳理,形成政策彙編庫、政策解讀庫和案例庫。編制政策解讀聯繫名錄,建立“一策一專人”解讀答疑機制。全面系統開展助企紓困政策和惠企政策全媒體宣傳行動。建設完善海南惠企政策兌現服務系統,確保政策一網通查和盡知盡享。(牽頭單位:省政府營商環境主管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委宣傳部、省大數據管理局、省級其他各有關單位)
六、深挖潛力擴大有效投資
12.加強重點領域投資。完善精準對接服務機制,加快推進G98環島高速公路大三亞段擴容工程、環熱帶雨林國家公園旅遊公路、洋浦疏港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前期工作,力爭儘早開工。推動海口繞城公路美蘭機場至演豐段工程等在建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提速建設。大力推進百萬噸乙烯、丙烯腈、文昌航天超算中心等重大產業項目,確保如期建成投產。強力推動26個新安排用能指標工業項目開工建設。加快開展6個海上風電示範、試驗項目前期工作,力促年內全面開工。落實國際旅遊消費中心重大產業項目落地的若干措施,推動文化旅遊、會展等重大產業項目落地實施。推動省藝術中心等公共服務重點項目儘快開工,加快海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江東新院區等在建公共服務項目進度。推動海口、三亞等市縣加快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推動牛路嶺灌區工程開工,加快26萬畝高標準農田、萬寧烏場等3大漁港、南繁種業、美麗鄉村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省農業農村廳,海南電網公司,各市縣政府)
13.夯實重點地區投資。支持海口市開展重點項目衝刺攻堅大比武,確保115個重大投資項目完成年度投資任務,開工建設一批城市更新項目,力促海洋工程裝備合規納統。支持三亞市打好固定資產投資百日攻堅戰,推動已供地項目加快建設、未供地項目加快供地。支持儋州市聚焦產業鏈和交通基礎設施兩大領域推動投資提速。投資計畫相對年度目標有缺口的市縣必須全力補齊缺口,沒有缺口的市縣必須力保完成任務併力爭多作貢獻。強化市縣投資周調度機制,指導市縣建立“專項協調、專人跟蹤”項目服務機制。(牽頭單位:各市縣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4.加快項目謀劃和前期工作。圍繞四大主導產業、“五網”提質升級加強重大項目謀劃儲備,搭建高質量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庫。建立項目審批綠色通道,依法合規最大限度縮短審批時間。針對項目審批、規劃用地用林等關鍵環節開展前期工作攻堅行動,結合“三區三線”劃定加強耕地、林地占補指標等空間要素分期分段保障。開通環評綠色通道,推動符合法定規劃、“三線一單”準入要求項目審核提速。建立全省重點用能項目清單,按需開展動態調整,優先保障優質項目用能需求。(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林業局、省生態環境廳、省級其他各有關單位,各市縣政府)
15.用足用好促投資政策工具。加快2022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出進度。用好專項債務結存限額,發行新增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建設。最佳化推進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制,強化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項目協調對接,提升項目審核通過率。積極推進牛路嶺灌區工程、G98環島高速公路大三亞段擴容工程和洋浦疏港高速公路等PPP項目前期工作。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支持開發性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用足新增貸款額度,引導商業銀行資金擴大投資渠道。(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水務廳、省國資委、省交通運輸廳、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各市縣政府)
16.穩定房地產開發投資。確保今年計畫開工的5萬套安居房9月底前全面開工,加快已建成安居房配售。出台加強城市更新規劃和用地保障的綜合性政策。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減為不低於40%。探索對未設立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的二手房開展“帶押過戶”登記試點。適當新增住房建設用地指標,支持“一城一策”靈活運用信貸工具,滿足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研究合理調整城市更新商辦類項目可產權分割最小單位建築面積。(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司法廳、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各市縣政府)
17.強化項目建設土地要素保障。出台加強項目建設用地要素保障的有關政策,開展規劃與要素保障“百日會戰”行動。修訂節約集約用地辦法和評價標準、海域使用權審批出讓管理辦法。積極推動存量土地盤活利用,力爭2022年底批而未供土地、閒置土地處置率分別達到25%和60%。加快耕地墾造和補充耕地項目整改,推動墾造工作與“土地超市”充分銜接。在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批覆前,超出現行規劃但符合“三區三線”等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的近期建設項目,可由所在市縣政府附圖承諾後,通過預支規劃規模的方式保障用地。支持分期分段辦理用地審批。(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各市縣政府、省級重點產業園區管理機構)
18.激發促投資內生動力。對年度投資同比增速超過全省增速10個百分點以上、且占全省投資比重較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的市縣,給予不低於年初預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規模10%(不含預安排給省級重點園區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的新增建設用地獎勵。在年度市縣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中,提高固定資產投資指標權重。按規定對在促投資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市縣和個人進行表彰。(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縣政府)
七、引促並舉激活消費市場
19.有序實施消費引流主題活動。待條件允許後有序開展“旅遊消費嘉年華”“抗疫英雄游海南”“莘莘學子暢瓊游”等主題活動。待時機成熟時迅速推出“疫散雲開,重見海南”旅遊宣傳推廣活動,策劃舉辦超100場旅遊重啟宣傳推廣活動,以吸引遊客回流帶動消費全面回升。(牽頭單位: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
20.聚焦重點領域激發消費潛力。舉辦首屆海南離島免稅購物節專場行銷活動,組織開展家電促銷活動,開展新一輪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按規定延續實施免徵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政策至2023年底。全面取消符合“國五”排放標準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稅務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1.培育壯大消費經營主體。出台實施激勵餐飲業和零售業企業營業收入上規模的專項政策措施,激勵餐飲、零售企業做大規模。(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22.支持便民經濟有序發展。鼓勵因地制宜設定臨時性早市、夜市等生活性消費市場。允許早市、夜市周邊商鋪適當提前營業或延後閉店。(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縣政府)
八、持續鞏固外貿外資增勢
23.加強擴大外貿支持力度。出台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制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實施細則,對外貿企業開展國際貿易融資、購買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等予以支持。探索建設海南外貿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加快推進海口和三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洋浦保稅港區開展跨境電商。開展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出口監管試點。加快推進全球貿易商計畫,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服務中心。(牽頭單位:省商務廳、海口海關、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海口市政府、儋州市政府)
24.提高吸引外資舉措精度。強化海南省促進外貿外資平穩發展工作專班協調機制,保障外貿外資領域產業鏈供應鏈穩定運行。全面落實並爭取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政策範圍。依託外交部海南自由貿易港全球推介活動開展招商引資,適時策劃舉辦香港、澳門專題推介活動。(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委外辦、海南國際經濟發展局、省國資委)
九、恢復增強實體經濟動能
25.扶持旅遊業逐步復甦。開展“陽光海南、度假天堂”形象鞏固提升行動。舉辦“海南人嗨游海南”、美麗海南鄉村主題游等活動,大力促進本島居民島內游。鼓勵各市縣用好用足消費券額度,疊加旅遊市場主體優惠行動,支持景區門票、酒店住宿等旅遊消費場景。打造新一批省級旅遊度假區、A級旅遊景區。安排旅遊企業紓困解難資金,針對A級旅遊景區、椰級鄉村旅遊點、旅行社、星級飯店、鄉村民宿開展專項補助。(牽頭單位: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26.促進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制定出台數字經濟發展實施方案,“一對一”做好數字經濟重點企業跟蹤服務,切實兌現數字經濟產業園區財政扶持政策,支持利用海南至香港國際海纜發展國際數據產業。最佳化針對“靈活用工”結算、發傭、報稅第三方服務平台的管理政策,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推動完善國際船舶登記制度,支持洋浦經濟開發區修訂港航運輸業發展政策,吸引航運資源要素聚集,推動水上運輸業加快壯大。積極引進內外資銀行業金融機構來瓊展業,持續做大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業務。深化真實世界數據套用試點,推動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試驗區藥械進口零關稅政策儘快出台,力促特醫食品政策落地。線上線下結合靈活辦會辦展,推動省級會展項目有序重啟。(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宣傳部、省交通運輸廳、海南海事局、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省藥監局,海口市政府、澄邁縣政府、儋州市政府、文昌市政府,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試驗區)
27.支持工業經濟加快恢復。出台促進工業經濟快速恢復特別措施。支持石油化工行業重點企業提高裝置負荷,推動百萬噸乙烯及下游項目儘快竣工投產。切實發揮省和市縣扶持醫藥產業系列政策作用,確保醫藥產業穩定發展。協調加強汽車製造業所需晶片的供應保障,支持汽車企業境內外辦展參展。發揮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優勢,推動高端食品、珠寶加工等擴大進口加工規模。加大優質水泥供應建設項目力度。(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省農業農村廳、省委軍民融合辦、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
28.推動農業穩中提質。抓好秋糧生產,做好新一輪農資補貼增發工作,確保實現全年糧食生產目標。新增復耕土地4萬畝,提高蔬菜、水果和熱帶經濟作物產量,培育發展南繁種業、芒果等15個優勢產業全產業鏈。挖掘天然橡膠、檳榔等林下空間資源,發展林下益智、文昌雞、斑蘭葉等種養業,支持檳榔產業健康發展。實施生豬產能調控方案,推動設立國家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開展二次飼養牛引進,穩定畜禽養殖產能。擴大深海網箱養殖規模,積極有序恢復漁船出海生產。落實應對疫情衝擊保障農業生產和農民增收系列措施,促進農產品產銷精準對接。沿海行政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按每戶不超過50畝的用海面積直接免繳海域使用金。支持企業通過發行“藍色債券”擴大海洋漁業生產。(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縣政府)
29.促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支持建築業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鼓勵企業在瓊註冊成立子公司承攬工程項目或通過入股控股與本省建築業企業加強合作。鼓勵優質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工程建設。支持建設項目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支持按規定辦理夜間施工手續。(牽頭單位:各市縣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30.持續提升營商環境滿意度。建立健全營商環境具體問題處理和深層次問題剖析機制。建立助企紓困政策落實問題投訴處理綠色通道。推動自建政務服務套用全面接入“海易辦”,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實現“掌上辦”“網上辦”“零跑動”。深化“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對具有強制性標準的領域,率先實現“準入即準營”。建立健全全省信用主體綜合評價資料庫,對符合信用承諾的事項提速辦理。(牽頭單位:省政府營商環境主管部門、省大數據管理局、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各市縣政府)
31.提高金融精準服務能力。鼓勵銀行機構在受疫情影響的特定時間內適當提高住宿、餐飲、零售、文化、旅遊、交通運輸等行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幅度不超過3個百分點。持續實施好“萬泉河金融暢通工程”,進一步發揮小微企業貸款服務中心和智慧金融綜合服務平台作用。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融資成本。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公司信用類債券。建立省級金融監管部門協調、行業主管部門指導、市縣政府主抓的上市企業“一對一”服務和紓困工作機制。對商業銀行經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仲裁的抵債資產、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承接的商業銀行不良債權中經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仲裁的抵債資產,在接收和處置環節實施稅收優惠政策。(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證監會海南監管局、省級其他各有關單位,各市縣政府)
32.實施聚人氣促恢復專項行動。建立健全統分結合的全省招商工作機制,舉辦旅遊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熱帶特色高效農業、基礎設施和國際旅遊消費中心6場大型招商活動。舉辦海南自由貿易港重點產業園區合作大會。赴長三角地區開展產業鏈招商系列活動。加強面向央企的產業類及總部經濟項目招商,推動央企在瓊戰略協定切實落地。依託四大主導產業和省重點產業園區,吸引外企、知名民營企業在瓊興業發展。圍繞旅遊文體和熱帶農產品促銷等領域籌劃並適時開展系列會議、論壇和節慶活動。(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級其他各有關單位,各市縣政府)
十、切實保障城鄉安全有序運行和基本民生
33.保障城鄉重點功能有序運轉。確保金融、交通、貿易、教育、醫療、水電氣供應等城鄉基礎功能正常有序運轉。壓實“菜籃子”市縣長負責制,切實做好糧油、蔬菜、豬肉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穩價工作。(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各市縣政府,海南電網公司)
34.圍繞重點群體促進充分就業。加快實施提升就業質量專項行動、農民工高質量就業專項行動,組織實施疫情後“百日攻堅穩就業”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就業援助“暖心活動”和金秋招聘月活動,確保全年城鎮新增就業15萬人以上、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160萬人以上。實施補貼性技能培訓10萬人次以上,大力推動重點工程、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實施以工代賑。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持續深化根治欠薪工作。堅決糾正就業歧視。(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縣政府)
35.切實兜牢基本民生底線。完善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機制,支持脫貧地區發展特色產業,促進脫貧人口和返鄉農民工增收。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和市場秩序維護,確保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控制在3%左右。從2022年9月到2023年3月,階段性調整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將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低保邊緣人口新增納入保障範圍。鼓勵未達到啟動聯動機制條件的市縣,根據實際情況向困難群體發放一次性臨時補貼。(牽頭單位:省鄉村振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縣政府)
本行動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