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海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是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直屬的公益性科學技術事業單位,為國家一級環境監測站,也是我省唯一的省級環境科學專業研究機構。

全院設定了辦公室、總工室、綜合室、大氣監測室、水質監測室、中心實驗室、生態監測室、研究規劃室、統計信息室、國際合作中心、固體廢物管理中心、環境影響評價中心、清潔生產審核中心等13個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 現有在崗職工:138人
  • 專業技術人員:119人
  • 博士:3人
  • 地點:海南省
基本簡介,主要職責,

基本簡介

我院現有在崗職工138人,其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119人,占職工總人數的86.2%;擁有博士3人,碩士研究生32人,本科52人,專科19人,專科以上學歷人員占職工總人數的76.8%。在各類技術人員中,有高級職稱人員19人,中級職稱人員49人,初級職稱人員42人,中級職稱以上人員占職工總人數的49.3%,占技術人員總數的57.2%。各類技術人員專業涉及分析化學、環境監測、環境管理、環境科學、環境經濟學、土壤學、地理信息系統、遙感、生態學、地質學、環境工程、水文地質、氣象、計算機、經濟管理、會計、統計等學科。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參與本省環境監測規劃、計畫的制定並貫徹執行;
(2)組織實施全省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監測、污染源排污收費監測、“三同時”和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等監測工作;參與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污染糾紛的仲裁監測;
(3)收集、整理、匯總和儲存本省的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建立環境監測和污染源動態資料庫;編制各類環境監測報告、環境監測質量報告書等;
(4)負責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監控及報告編制工作;
(5)負責全省環境監測系統的技術指導、質量保證、人員培訓和考核;負責全省環境監測網路管理;
(6)開展生態及環境保護技術、環境規劃、地方環境標準和監測技術等研究;參與制訂和修訂本省環境標準和技術規定,承擔國家環境標準制訂、修訂、驗證工作;
(7)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環境治理工程設計與施工、施工期環境監理、清潔生產審核、環保技術諮詢、環保技術推廣等工作;
(8)負責全省環境統計、國土資源統計等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日常工作;
(9)開展環境保護技術的國際合作與學術交流工作,負責合作項目和研究項目的具體事務;
(10)負責全省廢物進口登記初審及危險廢物管理工作;
(11)為社會提供科技服務和承擔委託性監測,為全省的環境管理和決策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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