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社廳2022年3月17日公布了《海南省工傷康復服務項目及支付標準(2022年版)》,自2022年5月1日起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工傷康復服務項目及支付標準(2022年版)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人社廳
發布通知,內容解析,
發布通知
2022年3月14日,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了《海南省工傷康復服務項目及支付標準(2022年版)》的通知。
內容解析
《服務項目》共分為兩類243項,第一類是基本服務類、第二類鼓勵服務類,僅適用於需要進行康復的工傷職工。第一類基本服務類項目共72項,價格類型為最高指導價。實行最高指導價的服務項目,公立三級、二級、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分別執行一類價、二類價、三類價,不得上浮;由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服務項目》確定的工傷康復服務項目及支付標準,按規定結算和支付工傷康復費用。
第二類鼓勵服務類項目共171項,價格類型為暫由工傷康復協定機構自主定價。工傷康復協定機構按《海南省醫療保障局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海南省醫療服務價格(2021版)〉的通知》規定,已向省醫療保障局和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備案的服務項目,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備案價格支付。暫由工傷康復協定機構自主定價服務項目列入我省醫療服務價格最高指導價管理的,按最高指導價執行。鼓勵有條件的工傷康復協定機構結合實際,探索開展鼓勵類服務項目,進一步滿足工傷職工對工傷康復服務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