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鎮建設項目配套綠地面積計算規定

各市縣要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建設部《城市綠線管理辦法》以及《海南省城鎮園林綠化條例》等有關法律規章,建立健全綠色圖章制度,按照規定的綠化指標,對屬地各類建設項目配套綠地規劃方案進行嚴格審核,並嚴格監督管理,確保按照審查的綠化指標進行建設、養護。建設項目配套綠地面積達不到規定指標的,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按照所缺綠地面積,向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繳納綠化補建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城鎮建設項目配套綠地面積計算規定
  • 適用地區:海南省
  • 分類:規定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法規介紹,法規內容,

法規介紹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海南省城鎮建設項目配套綠地面積計算規定》的通知
瓊建城[2010]167號
各市、縣、自治縣及洋浦園林局、規劃局、建設局、城管局:
為規範海南省城鎮建設項目配套綠地規劃建設管理,引導立體綠化、停車場等綠化建設,促進城鎮園林綠化事業發展,根據《海南省城鎮園林綠化條例》,我廳制定了《海南省城鎮建設項目配套綠地面積計算規定》,現印發給你們。同時提出以下意見,請一併認真貫徹執行。
二、綠化補建費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6]532號)第八條規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應由收費單位按規定的管理許可權,向省物價、財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請各市縣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會同本市縣物價、財政主管部門,制定當地的具體收費標準,並按規定報省物價、財政主管部門核准。
三、綠化補建費應專款專用,專門用於市縣園林綠化建設、養護和管理。
請各市縣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於10月31日前將《海南省城鎮建設項目配套綠地面積計算規定》執行情況、當地建立健全綠色圖章制度情況和制定綠化補建費情況報送省住建廳城建處。我廳將組織人員對部分市縣進行抽查,抽查對象及時間另行通知。
二○一○年八月四日

法規內容

海南省城鎮建設項目配套綠地面積計算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海南省城鎮建設項目配套綠地規劃建設管理,促進城鎮園林綠化事業發展,根據《海南省城鎮園林綠化條例》,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海南省城鎮規劃區範圍內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配套綠地的規劃設計、建設和竣工驗收。
第三條 配套綠地面積計算原則
(一)建設用地範圍內公眾可以使用永久性的綠化形式方可納入配套綠地面積計算和獎勵範圍;
(二)配套綠地面積指垂直投影面積,不得按表面積計算;
(三)獨立園林設施、陽台綠化、室內綠化、消防水池、消防通道、各類運動場以及城市規劃控制的自然溪河等水體不計入配套綠地面積。
第四條 綠地面積的計算方法
(一)組團綠地
在組團綠地中,園林小品、亭台、水池、溪流、園路等設施,可以一併計入綠地面積的計算,但綠地面積不得小於組團綠地用地面積的70%。
(二)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屋頂綠化
根據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屋頂綠化的覆土厚度,按以下規定計算綠地面積:
1.綠化覆土厚度不小於1米的,按100%計入綠地率;
2.綠化覆土厚度小於1米大於60厘米的,按50%計入配套綠地面積。
(三)道路綠地面積
1.行道樹胸徑不小於10厘米,且株距不大於6米時,其綠地面積按種植長度乘以1米計算;
2.其餘的喬木每株按樹池面積計算,或按每株1平方米計算。
第五條 幾種綠化形式獎勵綠地面積的計算方法
由於建設工程紅線內部分用地的兼容性,為鼓勵建設單位進行多種形式的綠化,增加綠量,以下幾種綠化形式以獎勵綠地面積的方式計算,但獎勵綠地面積合計不超過建設項目用地面積的15%。具體獎勵方法如下:
(一)屋頂綠化
建築屋頂綠化覆土厚度不小於60厘米的,按屋頂綠化面積的50%獎勵綠地面積。
(二)樹蔭式停車場
停車場滿足以下條件,按停車面積的50%獎勵綠地面積:
1.平均每個車位至少種植一株遮陰效果好的喬木樹種,同時喬木胸徑不小於10厘米,冠幅不小於2米,株距不大於6米;
2.停車場以嵌草磚或植草格等設施種植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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