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摘要)

2013年,全省檢察機關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第六次黨代會精神,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堅強領導下,在省人大的監督和省政府、省政協及社會各界的支持下,緊緊圍繞海南科學發展和綠色崛起,積極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強化法律監督,強化自身監督,強化隊伍建設,各項檢察工作取得了新進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人民檢察院
  • 成立時間:1954年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法治建設,安居樂業,促進反腐倡廉建設,工作公信力,民眾路線,基礎建設,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

全省檢察機關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海南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關於全面加快國際旅遊島建設的總體部署,進一步細化、實化服務措施,增強服務大局的針對性、實效性。
服務保障“項目建設年”。深入文昌航天城、西環鐵路、西南部電廠等126個重點項目,開展全程預防跟蹤服務,與項目單位一起完善風險防控措施377項,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服務234次,開展預防調查和預防諮詢525次。
加大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力度。省檢察院聯合省林業廳在全省開展了為期一年半的專項行動,“重拳”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犯罪,為海南生態環境“增綠”“護藍”。全年共批准逮捕盜伐濫伐林木、非法占用農用地等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嫌疑人163人、提起公訴337人,立案查辦因失職瀆職造成生態環境資源重大損失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36人。
維護誠信有序的市場環境。積極參與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批准逮捕走私、傳銷、金融詐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經濟犯罪嫌疑人188人、提起公訴226人。

法治建設,安居樂業

全省檢察機關始終把執法辦案作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最直接、最有力的途徑和手段,不斷加大法律監督力度,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檢察機關辦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依法打擊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8339人、提起公訴9965人。重點打擊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毒品犯罪、網路犯罪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6607人、提起公訴7370人。
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全年依法監督立案394件、撤案100件,糾正漏捕219人、漏訴111人,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33件,清理糾正久押不決案件7件14人,糾正超期羈押8人,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296件,對刑事訴訟活動中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517件次,立案查處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司法工作人員6人。
認真做好檢察環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促進反腐倡廉建設

全省檢察機關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委關於反腐敗的決策部署,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著力營造風清氣正、廉潔施政的政治生態。
始終保持查辦案件的強勁態勢。全年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239件322人,同比分別上升13.3%、11%。其中大案167件,縣處級以上幹部33人(含廳級幹部5人),同比分別上升30.5%、94.1%。向法院提起公訴214件302人,通過辦案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368.6萬元。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開展查辦和預防發生在民眾身邊、損害民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查處侵害農民利益、危害農業生產、影響農村穩定的涉農職務犯罪79件128人,查辦發生在勞動就業、教育醫療、交通運輸等民眾反映強烈的重點行業領域職務犯罪62件64人。
著力加強反瀆職侵權工作。省檢察院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工作的實施意見》,完善與審計、林業等部門的銜接配合機制,採取有效措施,著力破解瀆職侵權案件“發現難、立案難、查證難、處理難”問題。
深入推進職務犯罪預防。樹立“預防職務犯罪出生產力”的指導思想,結合辦案向有關單位提出預防檢察建議139份。

工作公信力

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賦予了檢察機關更多的執法任務和監督職責,也對檢察機關規範行使職權、加強自身監督制約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2013年是正式實施的第一年,全省檢察機關積極應對這一新變化新挑戰,圍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的重要批示,進一步強化自我約束,嚴格規範執法,確保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
抓好配套制度機制建設。細化執法標準,單獨或會同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門等制定了檢察機關介入偵查、刑事案件換押、在民事行政訴訟活動中加強協作配合等規範性檔案29項。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機制。認真落實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全面推行 “捕、訴、監、防”一體化辦案模式,開展了羈押必要性審查、附條件不起訴、輕罪記錄封存、合適成年人參與訴訟等有益探索,加強對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和挽救。全年共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82人、不起訴69人,對670名涉罪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記錄,對97名涉罪未成年人落實幫教措施,均順利復學或就業。
規範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機制。設立專門的案件管理機構,以信息化為依託,對執法辦案實行嚴格的流程監控和質量管理,對每一個執法辦案環節進行流程指引和預警控制。
強化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高度重視省人大常委會對全省檢察機關貫徹執行《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情況的專項調研,認真聽取調研中相關單位的意見建議,細化、落實為10個方面71項整改措施,推動形成規範執法的長效機制。

民眾路線,基礎建設

全省檢察機關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努力打造過硬檢察隊伍。
紮實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重點加強領導班子和隊伍素能建設。
突出抓好紀律作風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設。
全面推進派駐鄉鎮檢察室和基層基礎建設。
2014年,全省檢察機關將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省委、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部署要求,以全省工作大局為重,以最廣大人民利益為念,以法律監督職責為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主要任務,紮實做好各項檢察工作,為實現海南科學發展、綠色崛起、全面建設國際旅遊島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一是主動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認真落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的各項措施。
三是更加注重服務和保障民生。
四是進一步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
五是著力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制權威。
六是深入推進檢察改革。
七是堅持不懈地加強檢察機關自身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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