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

《海南省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是海南省教育廳於2020年10月15日印發的清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
  • 頒布時間:2020年10月15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教育廳
印發通知,清單全文,

印發通知

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等四個師德師風建設檔案的通知
(瓊教規〔2020〕16號)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局,三沙市社會工作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海南大學、海南師範大學、海南熱帶海洋學院、瓊台師範學院,省屬各中等職業學校,廳直屬中學,省考試局、省電化教育館、省教育研究培訓院、省學校後勤與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
為完善師德師風長效機制建設,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我廳制定了《海南省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海南省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海南省幼稚園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和《海南省幼稚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等四個檔案(以下簡稱“四個檔案”),現印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要求,請一併認真貫徹落實。
一、各地各校(單位)要提高對師德師風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履行師德師風建設的主體責任,將師德師風建設作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首要任務常抓不懈,努力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為形成良好師德師風,營造風清氣正育人環境奠定堅實基礎。
二、各地各校(單位)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以多種形式幫助廣大教師學習領會“四個檔案”精神,努力做到入腦入心,從而知規矩、守底線,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當好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需要的“四有”好老師。
三、各地各校(單位)要及時受理師德師風方面的投訴舉報,對師德師風問題“零容忍”,對職業行為存在問題的教師及相關人員要依據“四個檔案”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接受社會監督。
各地各校(單位)落實“四個檔案”過程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廳。
海南省教育廳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清單全文

海南省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
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結合我省實際,省教育廳制定了《海南省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現予以公布。中國小教師存在以下行為的,將受到相應的處理: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路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參加邪教組織,在學校進行宗教活動等。
四、學風不濃,玩風過盛,作風漂浮,沉迷於享樂主義等不良風氣,不重視專業能力提升,無故不參加思想政治和業務的培訓,給教師正面形象造成不良影響。
五、無重大疾病、不可抗拒因素等特殊原因,拒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或對工作“挑肥揀瘦”,推諉、抗拒擔任班主任等工作,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
六、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不落實教學教研常規,不認真進行備課、授課、布置與批改作業、輔導學生、考試與評價、課後總結反思等,漠視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在學校師生及家長當中產生負面影響。
七、對學生缺乏愛心,歧視、侮辱、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虐待、傷害學生。
八、不履行安全職責,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九、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對學生有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
十、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十一、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及支付憑證等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
十二、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向學生推銷或強制學生訂購圖書報刊、教輔材料及其他物品、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三、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十四、詆毀、侮辱、謾罵、毆打家長或學校教職工,或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影響教育形象、校園和諧。
十五、參加封建迷信、賭博和非法博彩等活動。
十六、吸食、注射毒品;或強迫、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場所、器具或者其他便利。
十七、違反勞動紀律,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或在工作時間從事炒股、經營微商、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事務。
十八、其他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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