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介紹
認真執法、嚴格把關,是國家賦予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神聖職責,服務外貿、服務地方經濟建設是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義不容辭的義務。海南檢驗檢疫局始終以把關服務為宗旨,把服務寓於把關之中,在把關之中體現服務,較好地促進了海南的對外經濟的發展,保護國境口岸衛生的安全和農林牧漁的生產安全。
2010年上半年,在國家質檢總局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支持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為重點,以“質量提升”活動和“兩大”(大質量工作機制和大質檢文化建設)為抓手,全面強化監管服務,努力提高檢驗檢疫工作水平,為促進海南經濟健康平穩較快發展做出了新的貢獻。1-6月共完成出入境貨物檢驗檢疫7252批、貨值31.94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5.95%和37.93%;完成出入境交通工具檢疫5230艘/架次,同比增長25.66%。完成出入境貨櫃檢疫3.62萬箱次,同比增長78.07%。完成出入境人員檢疫查驗42.76萬人次,同比增長21.49%。完成出入境人員傳染病監測1395人次,同比減少11.43%。完成出入境人員預防接種1572人次,同比下降35.76%。簽發各類檢驗檢疫證單2.96萬份,同比增長21.62%,簽發產地證書4031份,貨值2.28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57.77%和70.14%,其中關稅優惠性產地證1770份,貨值9216.64萬美元,幫助本地出口產品降低進口國關稅450多萬美元。
職能介紹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負責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負責出入境人員的預防接種和傳染病監測體檢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等工作,辦理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授權的動植物檢疫審批,實施動植物疫情的緊急預防措施。
四、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一般包裝和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檢驗,負責進出口商品鑑定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鑑定,辦理進出口商品復驗工作。
五、負責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等的生產(養殖、種植)、加工和存放等單位的衛生、檢疫註冊,負責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和出口質量許可工作,負責實施進出口產品、體系認 證和實驗室認可、人員註冊等工作,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負責出口、轉口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
七、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貨櫃及容器的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鑑定,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貨櫃、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衛生除害處理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執行國家、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簽署的有關檢疫、檢驗的國際協定、協定和議定書等,負責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檢疫協定的實施工作。
九、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識、封識,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十、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況,提供有關關信息。
十一、負責對所轄區域內各類涉外檢驗檢疫、鑑定和認證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以及衛生除害處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科技、標準化和信息化工作,負責有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外事、財務、基建、物質管理、紀檢監察、審計、精神文明建設與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承辦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處室
辦公室
人事處
財務處
科技處
認證監管處
通關處
法制處
衛生檢疫處
動物檢驗檢疫處
植物檢驗檢疫處
食品檢驗監督處
化礦檢驗處
機電檢驗處
輕紡檢驗處
鑑定管理處
機關黨委辦公室(政工處)
監察審計室
離退休幹部處
分支機構
三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八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清瀾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海口美蘭機場辦事處
海口港辦事處
海口保稅區辦事處
洋浦保稅港區辦事處
洋浦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馬村港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