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僑報

《海南僑報》是繼廣東、福建兩省之後,全國第三家省級僑報,海南省政府僑務辦公室為主辦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僑報
  • 主辦單位:海南省政府僑務辦公室
  • 屬性:省級僑報
  • 創刊時間:1990年元旦
發展歷史,四項基本原則,發行對象,單位編制,

發展歷史

海南是我國著名的三大僑鄉之一,有200多萬瓊籍華僑、華人及港澳台同胞分布於世界50多個國家和地區。長期以來,廣大海外同胞熱心支持故鄉建設,特別是海南建省後,海外同胞支持和參與海南開發建設、造福桑梓的熱情更加高漲。為了宣傳貫徹黨的僑務政策,密切與海外同胞的聯繫,海南省僑辦決定創辦《海南僑報》,於l989年10月試刊兩期後,1990年元旦正式創刊,4開4版,每月出版l期,印數5000份,內部發行。省委書記許士傑為僑報題寫報名。1991年10月,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海南僑報》改為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對開4版周報,於1992年1月8日正式擴版,國內統一刊號為CN46—0016。

四項基本原則

《海南僑報》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正面、客觀、公正”的報導方針,以“愛國愛鄉,團結友誼”為主旋律。它的一版為僑鄉要聞版,二版為僑鄉天地,主要欄目有“僑鄉春色”、“僑屬企業”等;三版刊登海外僑情及“服務台”;四版是《椰子園》綜合副刊,設有“瓊州山水”、“我愛瓊州”等欄目。

發行對象

《海南僑報》主要向本省僑鄉、有關部門和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加拿大、美國、法國以及台、港、澳等國家和地區的瓊籍僑胞、華人、社團贈送和發行,至1991年10月已出版24期,總印數12萬份。
《海南僑報》以海外瓊籍僑胞、華人、台港澳同胞以及本省歸僑、僑眷、僑務工作者和關心僑務工作的人士為主要讀者對象,以“宣傳僑務政策,傳遞鄉訊僑情,報導僑鄉新貌,反映僑胞心聲,促進友好往來,推動僑鄉兩個文明建設”為辦報宗旨。

單位編制

《海南僑報》是處級事業單位,在崗采編人員l7人(含編外聘任人員),設采編部和經理部。海南僑報擴版公開發行後由省僑辦主任黎良端兼任社長,省僑辦副主任馮玉成兼任副社長,創刊初期謝鵬飛任總編輯,擴版後吳文波任總編輯,甘樹森任副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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