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地方稅務局

海北州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隸屬於青海省地方稅務局,正處級單位,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政策在本地區的實施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北州地方稅務局
  • 地點:海北州
  • 成立於:1994年
  • 隸屬於:青海省地方稅務局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機構概況

海北州地稅局成立於1994年,隸屬於青海省地方稅務局,正處級單位。現有幹部職工135人,其中少數名族幹部56名,黨員83名。下轄4個全職能縣地方稅務局:門源回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祁連縣地方稅務局、剛察縣地方稅務局、海晏縣地方稅務局,級別均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政策在本地區的實施情況。
(二)承擔地方稅收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規費的徵收管理責任,編制、分配和考核本地區稅(費)收入計畫;縣地方稅務局承擔稅收徵收管理和規費收繳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三)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徵收管理的規章制度。
(四)開展稅(費)源調查,加強稅(費)收收入的分析預測,提出政策建議。
(五)組織實施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
(六)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費)源管理。
(七)負責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和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宣傳。
(八)對全州地稅系統實行統一管理,負責地稅隊伍的管理、教育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九)州地方稅務局負責承辦青海省地方稅務局和地方黨政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縣地方稅務局負責承辦海北州地方稅務局和地方黨政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設定

海北藏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根據工作職責,相應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
(一)內設機構
海北藏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設內設機構9個:辦公室、稅源管理科、計畫財務科、人事教育監察科、納稅服務科(政策法規科)、納稅評估科、規費徵收管理科、電子稅務管理中心,另設機關黨委(系統工會),級別均為正科級。
1、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公務,制定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審核檔案和報告;負責文電、機要、會務、文書檔案、政務調研、政務信息、文印等工作,承擔督查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負責管理財務、安全保衛、車輛管理、辦公自動化等後勤保障工作;承擔宣傳、新聞發布及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和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協助有關科室開展相關工作。
2、稅源管理科
指導和監督各稅種及涉外稅收等稅收政策的實施,受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受理與稅種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諮詢、答疑及落實工作。
負責制定本系統稅收征管質量考核辦法,實施對下級稅政、征管質量考核;負責與國稅、工商等部門的協調及其信息交換等工作。
指導和監督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征管制度;指導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納稅檢查工作;管理稅收發票和票證;組織稅控裝置的推廣使用。協助有關科室開展相關工作。
3、計畫財務科
負責全系統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匯總;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退庫工作;負責稅收收入測算、分析工作;負責管理地稅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固定資產、基本建設和稅收完稅票證等工作。協助有關科室開展相關工作。
4、人事教育監察科
負責局黨組的日常工作;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稱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的日常工作,建立幹部培訓檔案;負責在職學歷教育的報名、學籍檔案、學位和學費的審核、審批;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負責副科以上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懲防體系建設;開展執法監察、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負責本系統工作人員案件查辦、督辦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協助有關科室開展相關工作。
5、納稅服務科(政策法規科)
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監督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有關稅收徵收管理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參與起草地稅規章草案。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承辦稅務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工作;組織稅收徵收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執法責任制信息化建設和人工考核等工作。協助有關科室開展相關工作。
6、納稅評估科
負責全系統稅法宣傳工作;指導並組織全系統納稅評估工作;組織開展重點行業、重點稅種及企業納稅情況的評估工作,建立大企業資料庫;指導和組織對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稅費繳納、發票使用等納稅事項的評估工作;負責評估案件的覆核和納稅評估的綜合考核等工作;負責納稅評估案件的移交。協助有關科室開展相關工作。
7、電子稅務管理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硬體設備選型配置;負責軟體的推廣套用和技術培訓以及與相關部門的聯網和信息交換;負責有關信息挖掘、備份工作;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和設備的維修維護、機房管理;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建設、維護、管理。協助有關科室開展相關工作。
8、規費徵收管理科
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系統各規費的調查、預測及徵收管理;負責編制各項規費計畫、統計、對帳、信息數據的分析工作;負責票證的領用、發放、繳銷、審核工作;負責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和宣傳工作。協助有關科室開展相關工作。
9、機關黨委(系統工會)
系統工會和機關黨委合署辦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州直機關工委布置的黨建及其他黨務工作;組織黨員進行政治學習,做學習記錄;組織、領導所屬黨支部的黨建工作。承辦州局機關的精神文明創建和行風建設工作。
負責全系統工會工作和收繳、管理、使用工會經費;負責扶貧幫困和困難職工的救濟等工作。承辦省局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直屬機構
海北藏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設直屬機構2個:西海鎮稅務分局、熱水默勒稅務分局,級別均為正科級。西海鎮稅務分局、熱水默勒稅務分局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各類欠稅調查管理、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負責各規費的徵收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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