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倫市民政局

海倫市民政局作為政府職能部門,主要承擔社會保障與救助、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和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倫市民政局
  • 地點:海倫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簡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海倫市民政局是海倫市人民政府部門。
局機關編制23人,黨政班子領導9職,局機關內設“10個辦”,下屬12個基層單位:即低保局、社會福利院、聯合敬老院、中心敬老院、復員軍人光榮院、社區中心公寓、社區指導服務中心、北華苑殯儀服務中心、九泉山公墓公司、社會救助站、軍退辦、婚姻登記處。全系統職工245人。黨員115人。
多年來,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民政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樹立經營理念,搶抓政策機遇,積極爭取資金,民政事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2011年,建設了復員軍人光榮院二期工程,入住老復員軍人90戶。海倫建設復員軍人光榮院,集中解決重點優撫對象住房難問題的做法,得到了國家民政部、省民政廳、綏化市民政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省民政廳和綏化市民政局先後在我市召開了現場推進會,推廣海倫經驗。不斷加大對弱勢群體的救助力度。新建一處社會救助大廳,方便對城市弱勢群體救助。到2011年底,全市農村低保對象45199人,城鎮低保對象16979人。對城鄉低保對象開展了大病醫療救助,救助人數達5685人次,較好地緩解了城鄉困難民眾看病難問題。

職能

(一)貫徹國家民政工作政策、法規及行政規章;根據國家民政事業和省市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全市性社團和市內組織的跨市(縣)社團登記的年度檢查;貫徹執行國家會費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財務、收費管理辦法。
(四)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承擔全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優待撫恤;負責烈士的審核報批、因公傷亡人員的褒揚工作。
(五)負責軍隊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安置。
(六)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查上報災情和發布災情;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活動;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七)建立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綜合救助工作。
(八)貫徹國家關於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政策與法規;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鄉鎮政務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加強社區管理、推進社區建設。
(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婚姻服務機構的管理辦法,做好婚姻登記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貫徹殯葬工作方針政策;推行殯葬改革。
(十一)貫徹行政區劃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市鄉鎮村行政區劃調整、更名的審核報批;負責市(縣)際行政區域邊界勘界工作。
(十二)主管地名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地名管理法規,指導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檔案管理工作;規範全市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貫徹有關方針、政策;負責承辦城鄉一體的五保供養機構。指導各類福利設施建設和福利事業單位及敬老院的服務管理工作。
(十四)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和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
(十五)落實社會救助方針、政策,負責做好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十六)負責社會福利彩票發行。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辦: 協助領導協調、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督查督辦、行政複議、政策法規諮詢、宣傳和政務信息,機關公文運行、檔案管理、民政信訪、財會、綜合等工作。
救災辦:貫徹救災救濟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統計和上報全市災情;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接收救災捐贈;指導災區進行抗災自救;指導城鄉社會救濟工作;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建設;負責支援革命老區發展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救災通訊信息工作。
財務辦:負責局機關財務及系統財務審計工作。
基層政權建設辦:指導村(居)民委員會貫徹實施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加強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強化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鄉鎮政務村務公開工作;貫徹社區建設的方針政策,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
社會行政事務辦: 宣傳貫徹國家婚姻管理、兒童收養、殯葬管理、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的政策法規並認真組織實施,指導婚姻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經營性公墓的管理和報批工作;指導婚姻和殯葬習俗的改革。
區劃地名辦: 貫徹落實行政區劃、邊界爭議及地名管理的法規。負責全市鄉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的審核和報批;做好全市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
優撫辦: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撫恤優待法規和政策,完善優撫制度;審核報批、褒揚革命烈士;負責優撫對象的扶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指導優撫醫療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物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安置辦: 負責全市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接受安置工作。
福彩辦: 負責社會福利彩票發行工作,做好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社會福利救濟政策和法規的實施。落實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
雙擁辦: 負責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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