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協管員

航運和海上的一切相關事項,如航海、造船、驗船、海事海商法、海損事故處理等,被統稱為海事,負責處理海事事務的人員,按照工作崗位聘用方法的區別,分為:契約制員工和臨時聘用員工,其中,臨時聘用的處理海事事務的人員,便是海事協管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事協管員
  • 性質:臨時聘用
  • 職責:負責處理海事事務
  • 類型:中小型漁業船舶和民用小型船舶
一般情況下,海事協管員只能參與處理中小型漁業船舶和民用小型船舶的停靠、進出港事務,對大型漁業船舶、大中型民用船舶及其它船舶的停靠、進出港、航行、事故處理及中小型漁業船舶和民用小型船舶的航行、事故處理,海事協管員只能協助海事部門處理,有特殊規定或緊急狀態下臨時調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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