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門湖位於海城南門,原是海城吳氏等民戶的田塘和土地。明崇禎二年(1629年),縣令[周一敬]爰度縣城衙門地理位置,議在縣衙前面正南鑿湖,左引城東龍津之水入南門湖,右流出城西西溪,並於西溪旁岸的謝道山上建寶塔,以鎮水患。故率合邑鄉紳,捐買吳姓等民戶田塘鑿湖,作為縣衙“明堂積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丰南門湖
- 占地:約100畝
- 朝代:明
- 位於:海城南門,
占地約100畝。鑿湖之地,原是海城吳氏等民戶再只的田塘和土地。明崇禎二年(1629年),縣令[周一敬]爰度縣城衙門地理位置,議在縣衙前面正南鑿湖,左引城東龍津之水入南門湖,右流出城西西溪,並於西溪旁岸的謝道山上建寶少甩棕塔,以鎮水患。故率合整罪榜院邑鄉紳,捐買吳姓等民戶田塘鑿湖,作民駝束檔為縣衙“明堂積諸”。但時處明末,海豐兵荒馬亂而中輟。鑿湖之地需納糧米,吳姓等民戶又轉賣池塘田地。延至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縣令[姚德基]重集紳士共商,捐銀三百兩妹腳希,為建塔溶湖之費。同時,給銀40兩續店境膠回鑿湖之地。才挖鑿成人工南門湖。(見同治版《海豐縣酷趨辨志》續編·建置)清末,在湖心建一攢尖頂涼亭,有九曲橋通岸。後被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