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龐斯福特條約

《海–龐斯福特條約》,1900年、1901年美國國務卿J.M.海和英國駐美國大使L.龐斯福特簽訂的兩個關於在中美洲地峽建造兩洋運河問題的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龐斯福特條約
  • 簽約方:美國、英語
內容簡介,歷史背景,

內容簡介

美、英兩國曾於1850年簽訂《克萊頓–布爾沃條約》,規定兩國都不得謀取和享有在中美洲地峽建造兩洋運河的獨占的管理權和控制權,運河將由兩國平等使用。

歷史背景

20世紀初,美國由於經濟、軍事實力迅速增長,欲獨享中美洲地峽運河的開鑿權與控制權。1900年2月5日,美英兩國簽訂第一個《海–龐斯福特條約》,但因沒有規定廢除1850年條約而被美國參議院否決。1901年11月18日,美國又迫使英國簽訂第二個《海–龐斯福特條約》,明確規定廢止《克萊頓–布爾沃條約》,兩洋運河由美國單獨主持建造,美國享有附屬於建造運河的一切權利。這是美國為取得巴拿馬運河開鑿權與控制權而採取的一個重要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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