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來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浮來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06月17日,註冊地位於日照莒縣故城中路,法定代表人為武玉傑。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浮來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時間:2004年06月17日
  • 法定代表人:武玉傑
  • 總部地點:日照莒縣故城中路
  • 年營業額:1560299 萬元(2021年)  
發展歷程,經營範圍,企業榮譽,企業事件,

發展歷程

2004年06月17日,浮來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經營範圍

包括白酒的生產、銷售,其他酒(露酒、伏特加)生產、銷售;批發乙醇(無水)(僅限於工業生產原料等非燃料用途)(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糧食收購;消毒劑分裝、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以上憑有效許可證經營);房地產開發與銷售、建築工程施工(憑有效資質經營);計算機科技研發及技術諮詢、市場行銷策劃、企業管理策劃、酒店管理;預包裝兼散裝食品、鋼材、木製品、農產品、建材(危險化學品除外)、五金、日用百貨、食用酒精( 不含危險化學品)批發銷售;普通貨物及技術進出口,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及技術除外。

企業榮譽

2020年4月15日,浮來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入選第二批“山東省工業旅遊示範基地”。
2020年9月10日,浮來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位列“2020中國製造業民營企業500強”第370位。
2021年8月27日,被山東省工商業聯合會評選為2021年山東民營100強企業。
2022年9月,位列2022中國製造業民營企業500強榜單第432位。

企業事件

2022年9月2日,浮來春集團股份公司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而被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總金額13.72142272億元。
根據(2022)魯11執699號顯示,執行標的126497888元,被執行人浮來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法院山東省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2022)魯11執697號顯示,執行標的164715584元,被執行人浮來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法院山東省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2022)魯11執694號顯示,執行標的359873984元,被執行人浮來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法院山東省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2022)魯11執698號顯示,執行標的134672592元,被執行人浮來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法院山東省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2022)魯11執696號顯示,執行標的226845648元,被執行人、浮來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法院山東省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2022)魯11執695號顯示,執行標的359536576元,被執行人、浮來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法院山東省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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