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浦江縣衛生監督所
- 辦公地址:浦江縣浦陽街道和平北路4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監督一科,監督二科,法制科,黃宅分所,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履行以下職責:
1、制訂衛生監督工作計畫並具體實施,對基層衛生執法進行監督指導;
2、開展對從業人員衛生法制、公共衛生知識宣傳和培訓;
3、負責衛生許可和執業許可的申請受理,初審、上報和批准後證書發放的具體工作;
4、組織衛生監督執法檢查,定期上報抽查結果;
5、負責衛生行政處罰案件調查取證,提出處罰建議、執行處罰決定,及對適用簡易處罰程式的違法行為作行政處罰決定;
6、負責相關場所、產品樣品的採集及現場衛生質量快速檢測,危害公共衛生的中毒、污染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重大疫情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7、負責全縣衛生監督、監測及相關的信息收集、整理、統計分析、評價、報告、公告等工作;
8、負責對衛生監督執法的投訴、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
9、承擔縣衛生部門交付的其他衛生監督執法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參與所務管理,發揮參謀、綜合和協調作用;協助領導做好黨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等工作;協助所領導完善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並進行考核;協助所領導做好人事工作,負責單位文秘信息檔案、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財務、總務、物資管理、車輛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級和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督一科
承擔管轄區域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食品衛生、公共場所、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涉水產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縣城區的學校傳染病防治和賓館、旅館類公共場所愛滋病防治監管。
監督二科
承擔全縣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醫療機構監管、傳染病防治監管、母嬰保健、采供血、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法制科
承擔全縣法制審查、衛生監督培訓和衛生法律法規的收集、更新工作;負責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聽證、申請強制執行等具體工作;承擔食品、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的衛生知識培訓和轄區的衛生行政許可工作。
黃宅分所
承擔管轄區域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食品衛生、公共場所、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等領域綜合性監督執法工作;承擔管轄區域衛生行政許可的現場審查、審批和報批等行政事務性工作;承擔其它衛生監督工作。
辦公地址
浦江縣浦陽街道和平北路4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