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縣林業局

浦江縣林業局

浦江縣林業局是浦江縣的政府機關,位於浦江縣浦陽街道人民東路57號,主管林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浦江縣林業局
  • 所屬地區:浦江縣
  • 管理範圍:林業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辦公地址,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森林資源、林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林業的方針政策。制訂全縣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政策。制訂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訂林業科技和林業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為縣政府代擬有關林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負責、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負責國有林場、苗圃公園及集體林場和鄉鎮林業工作站的業務建設和管理。
3、負責、指導全縣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所有木本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等)和生態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負責全縣綠化造林、花卉苗木、林木種子種苗、山區林業開發的指導和管理。指導林業產業結構調整,組織推廣先進林業科技,發展效益林業。
4、負責全縣森林資源管理和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方案,經縣政府批准後監督執行。負責林木、竹林憑證採伐與運輸的監督管理。監督森林資源的合理利用綜合開發。負責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審核。負責林業行政案件查處。
5、負責、指導陸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
6、負責協調、指導全縣山林糾紛調處工作。
7、負責、指導全縣森林病蟲害預報、防治工作和森林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工作。
8、負責全縣涉及林地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審核,未經林業部門許可,任何單位不得審批開採礦產資源。
9、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負責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完成上級林業公安交辦的各項工作。
10、指導全縣林業隊伍建設。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
11、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 、辦公室:負責實施人事、秘書、科教、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協調各科室及下屬單位工作
2、綠化造林科:負責實施營林生產、林業技術推廣、森林病蟲害防治、鄉鎮林業站管理、種苗管理、城鎮與四旁綠化等工
3、森林資源科:負責組織森林資源保護和林政管理、林業行政執法督查、山林糾紛調處等工作。
4、森林派出所:負責查處違反《森林法》及有關林業法律法規、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主管森林防火、野生動物管理等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黨組書記 張智敏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局財務、人事工作。
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鄭鋼明 協助局長分管黨建、政工、組工、生態公益林管理、森林案件技術鑑定、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和各鄉鎮(街道)林業站建設等工作,聯繫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鄉鎮(街道)林業站。
副局長、黨組成員 金順慶 協助局長分管林業產業、林業科技建設、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等工作,聯繫森防站、林技推廣站。
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何法祥 協助局長分管黨風廉政、紀檢、機關效能及行風建設、林政資源管理、山林糾紛等工作,聯繫森林資源科、審批科、資源管理站、木檢站(木材巡查大隊)、山糾辦、森林資源綜合服務中心。
黨組成員 吳孟生 協助局長分管黨建、政工、組工、工會、職稱、計畫、勞動工資、法制監督、普法教育、老幹部管理、宣傳、創建共建、計畫生育、團婦兵等工作,聯繫局辦公室、法制科。
黨組成員 張容德 協助局長分管林業生產、綠化造林、林場管理等工作,聯繫綠化造林科、種苗站、縣林場。
黨組成員 芮國祥 協助局長分管森林公安、森林消防、野生動物管理、信訪等工作,聯繫森林派出所、防火辦、信訪辦。

辦公地址

浦江縣浦陽街道人民東路57號

地圖信息

地址:浙江省金華市浦江縣人民東路38號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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