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等法院

浙江高等法院於1927 年6 月成立,前身是浙江省高等審判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高等法院
  • 性質:浙江省境內國家審判機構
  • 成立時間:1927年6月
  • 前身:浙江省高等審判廳
基本簡介,機構沿革,檔案情況及主要內容,

基本簡介

全稱名稱:浙江高等法院
起止時間:1927 一1949
全宗:L044

機構沿革

其職責是負責處理不服地方法院及其分院一審判決的案件,以及涉嫌共產黨的案件。法院的內部機構設有:民事科,刑事科,監獄科,文犢科,總務科,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三個民事法庭,三個刑事法庭,四個監獄,四個分院,一個檢察處,四個分院檢察處。1948 年7 月又設杭州高等特種刑事法庭,專門拘押審訊革命進步人士,1949 年春撤銷。杭州解放後,浙江高等法院由杭州市軍管會接管。
該院歷任院長有:殷汝熊、鄭文禮、孫鴻霖等。

檔案情況及主要內容

館藏該全宗檔案共16268 卷,起止年代為1927 年至1949 年,檔案的主要內容為各種民事、刑事、特種刑事等訴訟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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