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萬里學院創新創業協會

浙江萬里學院創新創業協會

浙江萬里學院創新創業協會(以下簡稱“創協”)是在浙江萬里學院校團委、校就業與創業指導中心領導下的學習型民眾組織,在全校學生中開展一系列的創新創業實踐活動,提升學生的創新創業意識以及創新創業精神。自創協建立以來,經過每位創協人的不懈奮鬥,協會不斷進步與發展,現已具備了完整的結構體系和創業策略,更是率先將企業化管理模式運用於內部建設的大學生組織、離企業最近的大學生創業服務聯盟之一,多次受到學校各級領導的高度認可與讚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萬里學院創新創業協會
  • 外文名:Zhejiang WanliUniversityInnovate Entrepreneurship Association
  • 協會宗旨:服務於大學生創新創業事業
  • 協會口號:自主創新、自主創業、自強不息
  • 創建時間:2016年10月
  • 現任會長:陳敬盛
創協簡介,組織機構,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監事會,會長,會長辦公會,秘書處,現任領導,創協活動,

創協簡介

2015年,浙江萬里學院被浙江省教育廳授予“浙江省套用型建設試點示範學校 ”的稱號。浙江萬里學院緊緊抓住這一契機,在學校的就業工作已經走在了全省同類院校最前列的同時,進一步深化落實創業教育試點工作,激發學生的創業熱情,在校領導的關懷下,在浙江萬里學院商學院的領導下,浙江萬里學院創新創業協會(Zhejiang WanliUniversityInnovate Entrepreneurship Association)(簡稱:創協ZWUIEA)於2016年10月正式掛牌成立。
創新創業協會(以下簡稱“創協”)是在浙江萬里學院商學院領導下的學習型民眾組織,在全校學生中開展一系列的創新創業實踐活動,提升該校學生的創新意識、創業精神和社會責任感。自創協建立以來,經過每位創協人的不懈奮鬥,協會不斷進步與發展,現已具備了完整的結構體系和創業策略,更是率先將企業化管理模式運用於內部建設的大學生組織、離企業最近的大學生創業服務聯盟之一,多次受到學校各級領導的高度認可與讚揚。
至今,已有多名優秀學生及學生團隊參與到“挑戰杯”、“全國普通高校信息技術創新與實踐活動”、“ERP沙盤模擬”、“創業大咖分享會”、“杭州雲棲大會參觀學習”、“創狐科技工作坊”和各類資本對接會等創業模擬實踐中,並多次在創業比賽中獲得榮譽稱號。同時多名學生與企業家進行面對面交流、共同分享企業家與各界知名人士的成功喜悅與失敗教訓。作為創協的成員,他們一方面準備接受創業教育培訓,並廣泛參與到創新創業實踐中。另一方面,他們主辦的各項創新創業活動更是得到了社會廣泛關注。吃苦耐勞的精神,開拓創新的思維,謙虛嚴謹的工作態度是他們永久的財富。此後,他們將進一步服務萬里學子開展創業實踐。創新創業協會的同學們是浙江萬里學院創業教育的先行者,為學校的創新創業教育事業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下一步,浙江萬里學院創新創業協會繼續努力實現“勇於創新、敢於實踐、努力探索”的勵志文化,凝聚一個具有濃厚創新氛圍的模範群體,使創業協會成為一個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影響力的品牌組織,並將在今後的道路上不斷致力於在校大學生創新意識、創業精神和社會責任感的培養,在實踐中不斷地豐富和深化創業教育,進一步實現課內外創業教育的良性互動。以突破思維定勢,提倡新的思維模式為導向,充分展示大學生的創新創業才幹,為廣大富有創新精神和創業激情的大學生提供一個廣闊的發展平台!

組織機構

會員大會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其職權是:
浙江萬里學院創新創業協會
企業架構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理事、監事會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審議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五)制定會費標準;
(六)決定本會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會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任期一年,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每屆成員調整不得少於三分之一。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主席;
(三)根據理事會主席的提名,決定常務理事會人選、會長人選;聘請本會名譽會長、總顧問、顧問、各工作委員會負責人;
(四)根據會長的提名,決定會長辦公會議其他組成人員人選;
(五)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六)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七)決定或授權決定會員的入會和除名;
(八)審議、批准本會年度工作報告和協會重大事項;
(九)決定或授權設立本會常設執行機構、專項工作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單位;
(十)決定或授權決定開展對外交往重大事項;
(十一)審議、批准其他應由理事會決定的事項。

常務理事會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的(一)、(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項。常務理事每屆任期一年。

監事會

本會設立監事會,成員由理事會提名,並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監事不得從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中產生。監事與會員大會任期相同,期滿可連選連任,但一般不超過兩屆。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接受會員大會領導,切實履行職責。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協會財務;
(二)對理事、常務理事、理事會主席、副主席、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等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協會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協會章程或著會員大會決議的理事、常務理事、理事會主席、副主席、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等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理事、常務理事、理事會主席、副主席、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等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協會的利益時,要求理事、常務理事、理事會主席、副主席、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等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會員大會,在理事會不履行本章程規定的召集和主持會員大會職責時召集和主持會員大會;
(五)向會員大會提出提案;
(六)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主席列席理事會會議、常務理事會議、會長辦公會議,且有權發表意見,但不享有表決權。

會長

本會設會長一名,由理事會主席提名,理事會通過,會長對理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會長辦公會議,組織實施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
(二)主持本協會全面工作,負責本協會各項工作按章程和會議決議正常開展,審定協會的各項重要檔案,簽署協會的各項重要檔案;
(三)組織實施協會年度運營計畫;
(四)擬訂協會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五)擬訂協會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協會的具體規章;
(七)提名協會副會長、秘書長、各部門負責人,經理事會會議批准;
(八)決定任用應由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定任用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九)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協會章程,負責指導本協會各項經費及資產的使用和管理;
(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授權的其他職權。
非理事和常務理事的會長可以列席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會議。

會長辦公會

會長辦公會議是協會行政議事決策機構,主要研究提出擬由理事會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方案,部署落實理事會決議的有關措施;研究處理實踐、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由會長召集並主持,會議成員一般為協會行政領導班子成員。會議議題由協會領導班子成員提出,會長確定。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成員到會方能召開。會長應在廣泛聽取與會人員意見基礎上,對討論研究的事項作出決定。理事會主席、副主席、監事會主席等可視議題情況參加會議,辦公室主任等可列席會議。會長辦公會下設: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實踐部和外聯部。

秘書處

本會設秘書處,為本會常設執行機構。秘書處負責具體實施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本會的日常運營管理工作工作。
秘書長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設副秘書長若干人,協助秘書長的工作。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議的各項決議,執行協會制定的近、中、遠期發展戰略規劃的實現;
(二)主持本會秘書處的日常運營管理工作;
(三)負責對本會所辦網站、會刊的管理,組織並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合作單位開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秘書處部門負責人、代表機構和實體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經理事會會議批准;
(五)決定本會秘書處工作人員的聘用;
(六)負責本會資產、財務日常管理工作;
(七)負責對分會日常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八)辦理由主管機關和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議交辦的工作。

現任領導

會長:陳敬盛
名譽會長:黎冠文、王燕

創協活動

創協成員和商學院第三期創業實驗班學子圓夢2016杭州雲棲大會
精益創業系列講座——創業邏輯
創新創業思維訓練系列講座——思維定勢
精益創業系列講座——銷售思維
別開生面的專題研討課——“雲棲分享會”紀實
赴餘姚探索創客空間,續寫創業篇章
大咖分享會第四期——利眾生,己自成
商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活動示範課
參加2016全國創新創業高端論壇
參加寧波青創園開園活動
鄞州日報羅漣浩先生受邀來作題為“讓筆下人物更出彩”專題報告
創協成員赴228創客咖啡參加創咖周一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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