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級重點教材·浙江警察學院規劃教材:警民關係建設實務

浙江省級重點教材·浙江警察學院規劃教材:警民關係建設實務

《浙江省級重點教材·浙江警察學院規劃教材:警民關係建設實務》共分十章,內容包括:和諧警民關係認識論、和諧警民關係的建設模式、和諧警民關係建設中的組織行為、公安民警和諧警民關係能力建設、特色警民互動活動的策劃與流程、和諧警民關係建設活動的載體創新等。

基本介紹

  • 書名:浙江省級重點教材•浙江警察學院規劃教材:警民關係建設實務
  •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 頁數:216頁
  • 開本:16
  • 定價:36.00
  • 作者:宮毅 徐海晉
  • 出版日期:2012年9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65310317
  • 品牌: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浙江省級重點教材·浙江警察學院規劃教材:警民關係建設實務》由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第一章和諧警民關係認識論
第一節和諧警民關係的特徵
第二節和諧警民關係建設的重要作用與基本路徑
第二章和諧警民關係的建設模式
第一節和諧警民關係建設的理論模式
第二節和諧警民關係建設的實踐模式
第三章和諧警民關係建設中的組織行為
第一節和諧警民關係建設的戰略架構和路徑選擇
第二節先進警民關係建設理念和警隊共同價值觀的培育
第三節構建和諧警營
第四章公安民警和諧警民關係能力建設
第一節不同群體警民關係處理技巧
第二節社區與農村警民關係建設
第三節群體性事件中的警民關係處理
第四節預防打擊犯罪中的警民關係處理
第五章特色警民互動活動的策劃與流程
第一節特色警民互動活動策劃的內涵
第二節特色警民互動活動策劃的原則
第三節特色警民互動活動的流程分析
第四節特色警民互動活動的方案策劃
第五節特色警民互動活動的組織實施
第六節特色警民互動活動的基本形式
第六章和諧警民關係建設活動的載體創新
第一節和諧警民關係建設活動載體的內涵
第二節各種常見和諧警民關係建設活動的有效載體(上)
第二節各種常見和諧警民關係建設活動的有效載體(下)
第七章虛擬社會中的警民關係建設
第一節虛擬社會的治安特點與管理路徑
第二節虛擬社會中的警民關係特徵
第三節搭建新型的警民關係建設平台
第四節構建和諧虛擬社會的管理模式
第八章警民關係危機的預警與事前管理
第一節警民關係危機預警機制的建立
第二節警民關係危機管理計畫擬定
第三節警民關係危機的風險評估
第四節警民關係危機處理專家和新聞發言人的遴選與培訓
第九章警民關係危機處理與事後管理
第一節緊急狀態下的公關策略與形象管理
第二節危機處理過程中的信息管理與輿情管理
第三節危機處理過程中的溝通障礙排除
第四節危機的善後對策與事後分析反饋
第十章構建和諧警民關係的創新實踐
第一節楓橋民眾警務
第二節義烏模式
第三節陳勇琦工作法
第四節湯敏工作法
第五節王法金工作法
第六節朱風全工作法
參考文獻

文摘

著作權頁:



插圖:



三、集中解決突出執法問題,提高公安執法公信力
堅持從人民民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改起,從人民民眾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嚴肅警紀、整飭警風,以良好的作風和形象取信於民,是構建和諧警民關係的重要環節。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依據法律法規關於公安機關職責任務的規定,科學界定警務活動與非警務活動的界限,規範警力使用審批制度及調用程式,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為因素對警務活動的干預,切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出警有據,確保公安機關及其廣大民警的警務活動始終在合法軌道上運行。要嚴肅查處民警違法違紀案件,實行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制度,重點查辦為“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和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以及插手經濟糾紛,利用職權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等案件。要加強對公安執法活動的日常監督檢查,堅決防止不作為、亂作為以及執法不嚴格、不公正等問題,堅決糾正各種思想作風、工作作風不端正的現象,著力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要繼續加強對“五條禁令”、內務條令等警規警紀執行情況的專項督察,突出抓好對公安機關收費、罰沒款物、扣押款物、保證金等的專項審計,著力整治亂收濫罰、截留挪用等頑症痼疾。要堅持“治理一個問題,鞏固一項成果,建立一套制度”的思路,加大對刑訊逼供、濫用槍枝警械、濫用強制措施的專項治理力度,始終保持對各種違法違紀行為的高壓態勢。
四、廣泛開展“開門評警”,強化民眾監督
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直接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工作、生產和生活,直接關係到人民民眾的自由、權利和生命,必須大力完善警務公開制度,提高執法工作透明度,使公平正義以民眾看得見的方式得以實現。各級公安機關要結合行風評議活動,積極藉助第三方力量,在與人民民眾聯繫緊密的部門、警種中每年開展一次“開門評警”活動,逐步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始終堅持把執法依據、執法過程和執法結果置於人民民眾的嚴格監督之下,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諧。要加大民意調查在各級各類考評中的分值比重,真正把公安工作的評判權交給人民民眾,不斷增強基層民警作基礎工作、為民眾服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完善定期向人大、政府報告和接受質詢的制度,其中,市、縣級公安機關每年都要向同級人大報送保護人民、服務人民的專題報告。要積極通過聘請民眾擔任執法、廉政監督員,設立舉報電話、開通民眾信箱等多種方式,不斷疏通和拓寬聯繫民眾的渠道,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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