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質量司法鑑定中心

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質量司法鑑定中心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4號《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鑑定管理辦法》的要求,開展產品質量仲裁檢驗、質量鑑定、質量事故鑑定、產品損失鑑定、災後評估等的檢驗、鑑定工作,是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批准入冊的質量鑑定機構,是省一級專職從事產品質量鑑定工作的機構,也是省內唯一從事特種設備司法鑑定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質量司法鑑定中心
  • 特點:良好的社會知名度和執業信譽
  • 職能:仲裁檢驗、質量鑑定、事故鑑定
  • 屬性:司法鑑定的機構
質量司法鑑定中心依託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的專業技術人才、設備優勢,並有全省各行業近500名的專家庫名錄,接受各級人民法院、質監部門、公安交通部門、律師事務所、工商行政部門(消協)、安全監督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等的委託,主要從事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常壓容器、壓力管道、起重設備、電梯、遊樂設施、槽罐車、車輛)和其它產品質量的鑑定工作。近兩年還受理了周邊省份(上海、福建、江蘇、江西、安徽)的多項鑑定項目委託,具有良好的社會知名度和執業信譽。
質量司法鑑定中心將緊緊圍繞全省經濟、政治和社會發展目標,本著科學、公正、高效、廉潔的工作方針,不斷拓展鑑定領域,滿懷信心地積極迎接來自同行和社會的競爭和挑戰,為社會各界提供高質量的鑑定服務。同時,立足浙江,服務全國,面向國際,積極參與加入WTO以後的國際競爭,強化科學和規範化管理,努力成為具有一流設施、一流管理、一流人才的鑑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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