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概況
浙江位於我國東南沿海,地處東經118°00'-123°00'、北緯27°12'-31°31'之間,陸域面積10.18萬平方公里,人口4677萬(2000年),轄11個地級市、88個縣(市、區)。浙江地形自西南向東北呈階梯狀傾斜,西南以山地為主,中部以丘陵為主,東北部是低平的沖積平原,"七山一水兩分田"是浙江地形的概貌。境內有西湖、東錢湖等容積100萬立方米以上湖泊30餘個,海岸線(包括海島)長6400餘公里。自北向南有苕溪、
京杭運河(浙江段)、
錢塘江、
甬江、
椒江、甌江、飛雲和鰲江等8條主要河流,錢塘江為第一大河,上述8條主要河流除苕溪、京杭運河外,其餘均獨流入海。
浙江地處
亞熱帶季風氣候區,降水充沛,年均降水量為1600毫米左右,是我國降水較豐富的地區之一。全省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為937億立方米,但由於人口密度高,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只有2008立方米,最少的舟山等海島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為600立方米。
由於獨特的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浙江歷來是洪澇台旱災害的多發地區。一是洪澇台旱等災害交替發生,每年5、6月份梅雨集中,易成洪澇,7、8月份受太平洋副熱帶高壓控制,容易發生乾旱,8-10月份沿海地區又常受颱風襲擊,建國以來有30次颱風在浙江登入,造成巨大損失;二是由於江河源短流急,洪水暴漲暴落,平原地區地勢低洼,河口受潮水頂托,排水不暢,洪澇台災害造成的損失巨大;三是由於人口密度高,水資源地區分布不均,加上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水污染的加劇,水資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浙江人民有著悠久的治水歷史,史傳大禹治水"大會諸侯於會稽",麗水通濟堰、鄞縣它山堰、錢塘江明清古海塘等古代著名水利工程流傳至今。
領導信息
巡視員:徐國平
主要職責
浙江省水利
根據省政府批准的省水利廳“三定”方案,省水利廳是省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規劃、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區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起草有關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初步意見;提出省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2.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擬訂全省和跨地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3.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擬訂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
4.負責水旱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組織編制省防汛防台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防台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省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5.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重要江河、水庫、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區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有關涉河涉堤建設項目審批(含占用水域審批)並監督實施。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和江堤、海塘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灘涂資源的管理和保護,指導灘涂圍墾、低丘紅壤的治理和開發。
6.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指導水事糾紛的處理。
7.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協同擬訂水能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8.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省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9.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擬訂有關標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發布節約用水情況通報,組織、監督全省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10.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省水資源公報。指導水利信息化工作。
11.開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及國際合作交流,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定額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12.指導、監督省級水利資金的管理。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
13.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水利廳設9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保衛、信訪、政務公開、宣傳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制定重點課題調研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承辦廳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
(三)規劃計畫處。擬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審查省內大中河流和重要地區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協調流域開發工作;指導水工程建設合規性審查工作,審核省內重點水利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省級水利投資計畫管理工作;承擔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四)建設處(掛安全監督處牌子)。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擬訂水利建設的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定額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管,審核、審批省內重點水利項目初步設計;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諮詢、設計、監理、施工、檢測、造價、質量與安全監督的管理;依法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和江堤、海塘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監督;組織、指導水利工程項目稽察。
(五)水資源與水土保持處(掛省節約用水辦公室牌子)。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發布全省水資源公報;指導水量分配,實施水資源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組織指導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水源規劃和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的工作,指導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指導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核、審批並監督實施以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承擔省水資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財務審計處。編制省級水利部門預算;指導、監督省級水利資金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工作,組織審計直屬單位經濟活動情況;承辦機關財務;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
(七)科技外事處。組織編制水利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組織擬訂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國際合作與交流;管理有關學會。
(八)水政處(掛省水政監察總隊牌子)。組織、指導並監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擬訂水利執法監督和案件查處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水利法律、法規、規章、規劃、行政許可的實施;協調、指導水事糾紛的處理,查處重大水事違法事件;組織、指導水利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九)人事教育處(掛離退休幹部處牌子)。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省水利隊伍建設。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其他機構
(一)浙江省圍墾局(正處級)。負責組織對全省灘涂、低丘紅壤等後備資源的調查評價,負責對灘涂資源的監督、保護和管理;組織編制全省灘涂、低丘紅壤等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有關圍墾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指導、監督灘涂、低丘紅壤的治理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圍墾項目立項、審核、審批並監督實施。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正處級)。承擔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組織編制省級防汛防台抗旱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省水旱災情統計和發布,指導、監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練和抗洪搶險工作;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防台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組織、協調、指導颱風與山洪等災害防禦工作以及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負責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城市防洪工作;監督、指導全省防汛防台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負責協調全省防汛防台抗旱物資和隊伍的調用。
人員編制
省水利廳行政編制96名(含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編制13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總工程師1名;處級領導職數34名(含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2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省水利廳對水資源保護負責,省環境保護廳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省水利廳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省環境保護廳按規定組織編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及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和配合,建立廳際協商機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省環境保護廳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省水利廳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其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省水利廳和省環境保護廳應協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省水利廳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省國土資源廳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省交通運輸廳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水利部門牽頭,會同國土資源、交通運輸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出讓。河道采砂許可證、河道採礦許可證由水利部門統一受理、送達,其中採礦許可證申請受理後轉交國土資源部門辦理。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三)將城市涉水事務的具體管理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確定相關的管理體制,省政府各相關部門根據所承擔的職責負責業務指導。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直屬單位
廳屬省圍墾局
省防汛抗旱辦
省水庫管理總站
省水電管理中心
省農村水利局
省河道管理總站
省水利發展規劃研究中心
省錢塘江管理局
省水文局
省水電幹校
省防汛技術中心(省防汛機動搶險總隊)
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省水利水電工程局(省水利水電技術諮詢中心)
省水資源管理中心
省水利水電質監中心
省水利科技推廣與發展中心
省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
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
省水土保持監測中心
省錢管局杭州管理處
省錢管局寧紹管理處
省錢塘江安全應急中心
省錢管局嘉興管理處
浙東引水管理局
博物館
中國水利博物館是水利部直屬的國家級行業博物館。為了宣傳人民民眾治水的歷史功績和偉大成就,弘揚水利精神,傳承水利文化,普及水利知識,促進水利持續發展,2004年7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央編辦批覆,中國水利博物館在浙江杭州設立,由水利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管理。
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對中國水利博物館建設高度重視,十分關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同志為中國水利博物館開館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習近平同志親臨博物館現場視察,指導籌建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同志在開工時作重要批示,開館之際又給中國水利博物館發來賀信。
中國水利博物館由浙江省水利廳負責籌建。自2005年3月開工以來,經過5年艱苦奮戰,中國水利博物館已順利建成,並於2010年3月22日“世界水日”開館。博物館地處杭州錢塘江南岸,建築面積3.65萬平方米,高128.9米,採用塔館合一的設計,實現了古典風格、現代材料和先進技術的完美結合,成為“漂在水上”的水晶寶塔。
中國水利博物館綜合了收藏、展陳、科普、宣傳、教育、研究、交流和休閒等功能,核心展區分為水利千秋、水中萬象和龍施雨沛三大部分。水利千秋展區採用場景復原、文物陳列、圖文展示、視頻演繹和多媒體特效套用等五位一體的模式,生動展現中華民族5000多年水利歷史和文化;水中萬象展區採用參與互動的方式,讓觀眾盡情遨遊水科技和水資源的知識海洋;龍施雨沛展區通過在傳統龍鈕印章雕塑上鐫刻邊款銘文,詮釋中國水利的起源和文化內蘊,表達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美好願景。
同時,中國水利博物館依託周邊正在建設的以水科技、水文化、水民俗、水生態等為主要內容的水博覽園,真正做深、做透、做強水的文章,讓觀眾通過近水、親水、觀水、戲水和識水,了解水的歷史,認識水的哲理,體會水的重要,重視水的保護,增強水的法制觀念。
承載著數千年厚重而輝煌的水利歷史,中國水利博物館正以自己的方式弘揚水文化,傳播水文明,在觀眾靈魂深處澆築起一座人水和諧的“精神大壩、思想水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