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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推動我省小微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計畫。
一、主要目標
———體量規模穩步擴大。到2023年底,累計新增小微企業60萬家以上,其中八大萬億產業小微企業18萬家以上;省市縣三級小微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分別達到2萬家、5萬家、15萬家。規下工業小微企業增加值年均增長6%以上。
———主體質量明顯提升。到2023年底,累計新增規下升規上工業小微企業3000家以上、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化小微企業1000家、信用管理示範小微企業100家、省AAA級“守契約重信用”小微企業100家。
———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到2023年底,累計新增科技型小微企業1萬家,科技型小微企業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不低於2.5%,科研人員占職工總數比例不低於10%;小微企業累計新增專利申請量1.5萬件以上。
———金融服務日益完善。到2023年底,新增小微企業貸款1.2萬億元,累計發放小微企業信用貸款1萬億元;新增小微企業首貸戶20萬戶,累計對小微企業首貸戶發放貸款6000億元;新增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300萬筆,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餘額超過5000億元;實現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增速、有貸款餘額的戶數保持增長,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發展要素更加充分。到2023年底,小微企業園(基地)總量超過1200個,總建築面積超過1億平方米;每年向小微企業開放科研設施2萬台次、實驗室服務2萬批次,提供“浙里檢”服務3萬單次;累計培訓小微企業勞動者30萬人次以上,每年開展小微企業計量服務2000家次以上、測量管理體系免費培訓2000家次以上、商業秘密保護培訓20場。
二、重點任務
(一)打造未來發展新優勢。
1.鼓勵做大做強。構建省市縣三級小微企業培育庫,每年開展小微企業“成長之星”系列評選活動,鼓勵各地對獲評單位給予資金獎勵和政策幫扶。大力實施“雛鷹行動”,持續深化“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工作,支持限下小微企業升限上,鼓勵各地對“個轉企”給予稅費、財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支持。開展創新型、成長型民營小微企業培育行動,3年累計培育1000家創新型、成長型民營小微企業和30個創成型小微企業賦能平台。積極推選領軍型、骨幹型、新銳型文化和旅遊企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經信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工商聯。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提升創新能力。健全高新技術和科技型小微企業“微成長、小升高、高壯大”梯度培育機制,延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的政策,將製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高新技術和科技型小微企業再按25%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標準給予獎補。大力推進智慧財產權“一件事”改革,打造專利技術推廣運用平台、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推進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貫標工作,支持各地建設品牌指導服務站,打造一批產業集群區域品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
3.加強質量管理。發揮全省百個質量提升特色產業、百個先進質量管理單位的輻射作用和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帶動小微企業實施標準化戰略,開展對標達標活動,導入先進質量管理方法,爭創“品字標”浙江製造品牌。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在10個以上行業開展試點,形成一批典型案例。鼓勵各地對首次通過“三合一”(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管理體系認證的小微企業給予資金和政策支持,並加強認證結果採信。(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4.推動數位化改造。實施“十百千萬”智慧型化技術改造行動,推進5G、人工智慧、物聯網在小微企業的套用,支持小微企業建設智慧型生產線、數位化車間。組織開展數位化轉型夥伴行動,建立小微企業和信息工程服務商對接機制,推行“上雲用數賦智”服務。推進小微企業園數位化建設,提升園區數位化管理和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
(二)構建資源要素供給新體系。
5.拓寬融資渠道。開展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首貸戶拓展三年行動和首貸戶培育計畫,深化“4+1”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差異化細分工作。推廣套用“貸款碼”,鼓勵發展訂單、倉單、存貨、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等供應鏈金融產品。支持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積極推廣“人才貸”“積分貸”“雲量貸”“政采貸”等創新產品。推動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增量擴面,鼓勵開展智慧財產權金融保險業務和設立風險基金池。落實小微企業貸款授權、授信和盡職免責“三張清單”,深入推進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逐步將政府性擔保平均費率降至1%以下。擴大小微企業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和保單融資規模,引導小微企業有效利用期貨工具滿足風險管理和穩健經營需求。推動優質小微企業通過上市、掛牌和引入私募、創投資金等方式進行股權融資。(責任單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浙江銀保監局、浙江證監局)
6.盤活發展空間。推動各地通過土地全域整治和盤活存量低效用地,破解閒置用地、低效用地、分散用地、碎片化用地等問題,為小微企業園區建設騰出土地空間。全面推進科創園(科技園)、文創園、軟體園、電子商務園、雙創園等各類小微企業集聚平台建設和改造提升,深化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進一步引領帶動塊狀經濟和特色產業發展。完善小微企業入園、培育、評價、清退等全流程機制,促進企業優勝劣汰、園區良性發展。(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
7.強化人才支撐。實施小微企業勞動者知識更新和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開展職業技能大賽,全面提升小微企業勞動者技能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大力推動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發展,積極發揮線上培訓機構作用,鼓勵開發更多適合小微企業職業培訓的課程,通過項目制等形式靈活開展培訓,提高培訓人群覆蓋面和實際效果。最佳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簡化補貼申領程式,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工作信息化建設,為各類勞動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培訓服務。(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人力社保廳)
8.助力拓展市場。推動小微企業主動對接龍頭企業需求,積極融入產業鏈、供應鏈體系,在生產、分配、流通等環節更好參與國內大循環,實現上下游、產供銷有效銜接。鼓勵小微企業參加境內外貿易展會,拓展“一帶一路”沿線新興市場,依託境外經貿合作區等優質海外開放平台開展投資和貿易活動。鼓勵小微企業參加網上展會,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小微企業參加網上國際性展會予以補助。落實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推動預留採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以及首台套、首批次產品和製造精品首購制度等措施落地見效。(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
(三)建設營商環境新高地。
9.最佳化準入退出機制。持續深化企業開辦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推動企業設立登記、公章刻制、發票申領、銀行開戶、社保登記、公積金存繳登記全鏈條、一站式辦理。創新實施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最大程度賦予企業登記註冊自主權。推動“證照分離”改革疊代升級,取消和精簡一批重複性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繼續推進告知承諾事項增量擴面,加快實現準入即準營。完善企業註銷制度,深化吊銷未註銷企業強制註銷工作。(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畫”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
10.完善信用監管體系。深入實施信用“531X”工程,加快推進信用浙江建設,進一步提升全省一體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建立健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評價制度和信用修復機制,疊代最佳化企業公共信用指標和評價體系。全面開展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和差異化監管,加快推進部門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建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11.促進公平有序競爭。推動修訂《浙江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完善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強化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堅決破除行政性地方保護、行業壟斷、限制和排他性競爭,加大對虛假宣傳、混淆仿冒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涉企收費行為監管,持續開展轉供電等重點領域收費專項整治。組織開展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等領域聯合執法,深入開展商業秘密保護“十區百縣千企”建設活動。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有關規定,依法保障小微企業平等參與政府採購活動。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行政執法部門全覆蓋。(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12.加大綜合服務力度。加快建設省市縣三級聯動、多方資源合作共享的“小微通”綜合服務雲平台,鼓勵各地建設個性化、特色化子項目,實現與“企業碼”融合發展。深入開展小微企業“三對接”服務,每年遴選推廣一批小微企業服務平台和“三對接”服務典型。深化“浙里檢”平台建設和套用,最佳化檢驗檢測線上一站式綜合服務,常態化實施“最佳化計量、提質增效”等幫扶活動。加快推進國家級、省級質檢中心等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深化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實驗室、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深入推進全省市場主體法律顧問服務格線化全覆蓋,持續開展企業法治體檢活動。全面落實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推動稅收優惠政策實際受惠率達到100%,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延續實施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三、工作要求
各級“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統籌協調、督促推進作用,進一步細化落實方案、完善考核機制,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小微企業統計分析機制,開展小微企業發展狀況抽樣調查和監測分析,編制小微企業相關指數,完善“小升規”企業、規下工業非目錄企業、外貿小微企業統計以及企業繳費負擔常態化監測,及時調整最佳化相關政策措施,更好服務小微企業發展。
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民營經濟、小微企業已經成為浙江經濟的金名片,是浙江最大特色、最大資源和最大優勢。2015年—2020年,浙江滾動實施兩輪“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畫”,上下同欲、各方協同,成功助力小微企業質效提升、健康發展。當前,進一步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已成為黨中央、國務院、浙江省委省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共識。《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2021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均多次強調要助推小微企業發展,省委書記袁家軍在2020年秋季學期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的講課中明確指出“實施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畫是我省近年來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為繼續疊代實施三年計畫指明了方向。
當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衝擊,全球產業鏈、供應鏈面臨斷鏈風險,疊加逆全球化、單邊主義等影響,世界經濟不平衡以及由此引發的社會問題、地緣問題進一步加劇。小微企業基本集中在初級產品供應和服務業,受疫情衝擊更為明顯,抗風險能力相對偏弱,未來不確定性明顯加大。同時,小微企業長期以來仍存在技能人才、資金、行銷資源不足等短板,仍面臨廠房租金成本、勞動力成本、原材料成本上漲等壓力,特別是疫情發生以來,部分行業小微企業仍未恢復到往年正常水平,盈利難度明顯加大,這都說明繼續疊代實施三年計畫具有非常現實的意義。
在此背景下,浙江省政府決定製定出台《浙江省“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畫”(2021-2023年)》,以期繼續推動小微企業在更優資源環境中實現更高質量、更可持續發展。
二、制定依據
(一)浙江省委省政府滾動實施“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畫”的指示精神;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畫”(2015-2017年)的通知》(浙政辦發〔2015〕62號);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畫”(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辦發〔2018〕34號);
(四)《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小微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8〕59號);
(五)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提到“要深入實施市場主體升級工程”。
三、適用範圍
《浙江省“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畫”(2021-2023年)》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公開印發,在全省範圍內執行。適用於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的小微企業。
四、實施日期
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至2023年底止。
五、主要內容
主要有三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標,包括小微企業體量規模、質量效益、創新能力、金融服務、發展要素五個方面的量化目標體系。
第二部分是重點任務,包括打造未來發展新優勢、構建資源要素供給新體系、建設營商環境新高地三個方面重點任務,旨在提升小微企業內在競爭力、保障小微企業所需的生產經營要素、最佳化小微企業所處的整體外部環境。明確了從小微企業研發創新、智慧財產權、質量管理、轉型升級、數位化改造、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到金融、稅收、政府採購、園區平台建設、人才培育、服務平台建設、市場環境最佳化等重點領域的思路和重點工作。
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包括思想認識、統籌協調、統計分析三個方面,明確了工作推進中的保障措施。
六、特色亮點
(一)從主要目標上來看
從整體方向上看,與前兩輪計畫相比,本輪在數量增長的基礎上,更強調小微企業內在的質效提升和外部要素供給保障,圍繞效益、創新、人才、金融等維度提出了較多指標。從細分指標來看,與前兩輪計畫相比,本輪延續的是新增小微企業、新增工業小升規企業、新增科技型小微企業、規下工業小微企業增加值增速等指標,主要是考慮到數量、體量的增長是實現“六保”“六穩”的必要前提;本輪完善的是在開放實驗室和科研設施儀器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浙里檢”服務訂單數,在金融目標中進一步增加小微企業首貸戶指標;本輪新增的是培育庫小微企業、專利、小微企業勞動者培訓等指標。
(二)從重點任務上來看
特色亮點主要體現在三個“新”上:
一是全力打造小微企業未來發展新優勢,核心是提升小微企業的創新能力。與前兩輪計畫相比,本輪新提出的包括:1.延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製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對高新技術和科技型小微企業再按25%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標準給予獎補;2.推動小微企業開展對標達標活動,爭創“品字標”品牌,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3.多部門攜手共建省市縣三級小微企業培育庫;4.深化小微企業數位化改造,支持小微企業創建智慧型生產線、數位化車間;5.促進小微企業國內國際雙循環,省財政對網上國際性會展給予補助,推動各地對外貿小微企業網上參展予以適當補助。
二是全力構建小微企業發展所需的資源要素供給新體系,核心是暢通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資源要素流動。與前兩輪計畫相比,本輪新提出的包括:1.開展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首貸戶拓展三年行動和首貸戶培育工作;2.加快推廣貸款碼,多途徑幫助小微企業獲得信用貸款;3.以高新區為重點推動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增量擴面,鼓勵開展智慧財產權金融保險業務和構建風險基金池;4.開展小微企業知識更新和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開展職業技能大賽;5.加快建設省市縣三級聯動、多方資源合作共享的“小微通”綜合服務雲平台,鼓勵各地建設個性化、特色化子項目。
三是全力建設營商環境新高地,核心是讓浙江成為小微企業營商最佳省。與前兩輪計畫相比,本輪新提出的包括:1.實施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最大程度賦予企業登記註冊自主權;2.建立健全小微企業納稅等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推進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建設;3.深入推進轉供電價格專項整治行動,推廣套用“轉供電費碼”,切實降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要素成本負擔;4.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繼續實施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5.持續加大智慧財產權培育、保護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