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會浙江省教育廳關於評選第二十三屆“春蠶獎”和第二十一屆“綠葉獎”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會浙江省教育廳關於評選第二十三屆“春蠶獎”和第二十一屆“綠葉獎”的通知 省第二十三屆“春蠶獎”評選範圍為我省普通中國小、幼稚園、職業中學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重點是教學第一線的專任教師)。2005年以來已獲得過“春蠶獎”等省級以上榮譽稱號的人員,不再參加評選。 省第二十一屆“綠葉獎”評選範圍為市、縣(市、區)、鄉鎮領導及教育系統以外的社會各界人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會浙江省教育廳關於評選第二十三屆“春蠶獎”和第二十一屆“綠葉獎”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文號:浙教基金〔2010〕1號
  • 發布時間:二○一○年六月四日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浙教基金〔2010〕1號
各設區市及義烏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教育局:
為切實肯定廣大中國小教師及社會各界人士在推進我省基礎教育科學和諧發展中所取得的成績和貢獻,進一步激發大家參加和支持學校教育、提高育人水平的熱情,經研究,決定評選省第二十三屆“春蠶獎”和第二十一屆“綠葉獎”,並在2010年教師節期間予以表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春蠶獎”評選條件
(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科學發展觀,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堅持以人為本,為發展教育事業默默耕耘、無私奉獻,積極推進素質教育,關心學生的全面發展。
(二)認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先進教育理念,不斷更新和完善知識結構,出色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顯著。
(三)模範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書育人,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師德師風受到學生和家長的讚譽,能在本地區起到模範作用。
(四)從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
(五)除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外,凡推薦人選為197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城鎮中國小教師,須有在農村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沒有農村教育任務的中心城市學校教師,應有在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
“綠葉獎”評選條件
(一)重視、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
(二)在推進本地教育現代化建設、加快推進區域教育改革和發展方面成績突出,或在捐資助學、出資辦學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三)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紮實推進城鄉教育統籌發展,並在尊師重教、提高教師待遇、籌措教育經費、穩定農村教師隊伍、改善農村辦學條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績。
推薦名額
第二十三屆“春蠶獎”推薦名額共300名,主要表彰一線教師,名額分配見附屬檔案1。
第二十一屆“綠葉獎”推薦名額100名左右,原則上各縣(市、區)推薦1名縣以下領導(不含縣級)或社會人士;各市推薦1名市級或縣級領導。其中,由浙江省民辦教育協會商相關市教育局推薦若干名支持教育、成績突出的社會人士。
推薦評選工作要求
(一)各市在推薦“春蠶獎”人選時,要堅持向教學第一線的教師傾斜,尤其要向長期工作在山區、海島、農村等學校的教師傾斜,並確保這類地區教師的推薦比例不低於60%;職業學校推薦比例原則上不低於6%。同時兼顧民辦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等學校教師的人選。嚴格控制校長人選,校長推薦比例不得超過15%。各地在推薦時要重點考核教師的日常師德表現、教育教學能力和實績,尤其要考核教師是否自覺抵制有償家教,是否積極投身於新課程改革,是否努力追求“輕負高質”。
為保證本次評選人員的結構比例,各市除按規定名額推薦外,另外推薦2名農村一線教師作為備選人選。
(二)評選推薦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實事求是原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一定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式,堅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薦,逐級評選,確保評選質量。推薦人選上報前要在所在地教育系統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上報時間和材料
為保證評選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市務必於2010年7月30日前將有關材料報送我廳人事處。聯繫人:張應敏,聯繫電話:略。報送的材料包括:
(一)《第二十三屆“春蠶獎”申報表》(附屬檔案2)一式1份及電子稿;
(二)《第二十一屆“綠葉獎”申報表》(附屬檔案3)一式1份及電子稿;
(三)《省第二十三屆“春蠶獎”和第二十一屆“綠葉獎”申報人員匯總表》(附屬檔案4)一式1份及電子稿。
上述材料提供電子稿可附隨身碟或發電子郵件至指定信箱;相關表格可從“浙江省教育廳入口網站”下載。附屬檔案:
1. 第二十三屆“春蠶獎”推薦名額分配表
2. 第二十三屆“春蠶獎”申報表
3. 第二十一屆“綠葉獎”申報表
4. 省第二十三屆“春蠶獎”和第二十一屆“綠葉獎”推薦人員匯總表
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會 浙江省教育廳
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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