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學院船舶與建築工程學院

浙江海洋學院船舶與建築工程學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海洋學院船舶與建築工程學院
  • 校訓:海納百川,自強不息
  • 創辦時間:1978年
  • 類別:公立大學
  • 學校類型:綜合
  • 主管部門:浙江省教育廳
  • 學校屬性:省屬高等院校
  • 現任校長:苗振清、謝永和
  • 所屬地區:浙江舟山
  • 主要院系:船舶與海洋工程系、土木工程系、港航海岸工程系、環境能源工程系
學院介紹,學院領導,師資隊伍,學院硬體,發展理念,專業建設,專業培養,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土木工程專業,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專業,教學改革,

學院介紹

浙江海洋學院船舶與建築工程學院成立於2006年7月,是浙江海洋學院“十一五”期間重點建設的特色學院之一。現有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等四個全日制本科專業
其中,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專業的前身是製冷與食品加工專業,已經有至少30年的辦學歷史;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為國家級第一類特色專業建設點、浙江省普通高校重點專業,正在建設“船舶與臨港工程類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省級創新實驗區。學院還開辦兩個專科和三個本科專業的成人教育。目前,各類在校學生1700餘人,全日制本科生1600餘人。

學院領導

謝永和
船舶與建築工程學院 院長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財務、國際交流與合作
殷文偉
船舶與建築工程學院 黨總支副書記(主持)
主持黨總支全面工作,主管黨建、思想政治、紀檢工作、學生工作、黨員管理及宣傳工作
李 強
船舶與建築工程學院 副院長
協助院長分管科研、平台建設、地方合作、培訓、實驗室、社會服務及工會工作
龔希武
船舶與建築工程學院 院長助理
協助院長分管專業建設、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教學、國有資產管理,完成院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師資隊伍

學院下設船舶與海洋工程系、土木工程系、港航與海岸工程系、環境與能源工程系和力學教研室,設學院綜合辦公室、教務辦公室、學生工作辦公室和對外合作辦公室等行政管理機構。共有教職工5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8人,博士13人,碩士25人;設“船舶與海洋結構物設計製造”、“結構工程”、“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三個二級學科;擁有浙江省高等學校教學團隊1支,省級教學名師1人,省中青年學科帶頭人2人,省教壇新秀1人,省“151”工程第二層次培養人選1人,省“151”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選2人,省高校優秀青年教師2人,市拔尖人才1人,市“111”人才工程人員4人。

學院硬體

學院還設船舶工程研究所、建築科技研發中心、岩土測試中心等三個研究機構,已經建成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實驗室、船舶與漁具水動力實驗室、船舶設計與建造實驗室、土木工程實驗室、基礎力學實驗室等五個實驗室,是“浙江省船舶先進制造技術研發中心”牽頭單位,擁有船模拖曳水池、結構靜動力載入裝置等重型實驗設備,有先進的FD/CAE/CAD/CAM軟體系統以及高性能工作站等。

發展理念

學院堅持“質量立院、特色強院”的辦學理念,始終堅持“創新、創特、創優”的發展思路,緊密結合地方經濟發展需要,加強與地方企業合作,根據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適時調整辦學方向,充分注重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全面拓展學生素質,與揚帆船舶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海之帆造船技術中心”、與舟山建築設計研究院聯合成立“岩土測試中心”,與舟山市建築業行業協會合作成立“舟山市建築科技研發中心”,著力構建產學研平台;同時,積極開展國內外科技交流與合作,先後與國內相關企業建立了全面合作關係,與烏克蘭、日本等國積極開展合作科研和合作辦學,日本常石造船株式會社、揚帆船舶集團有限公司、東方船舶設計有限公司等多家國內外企業在我院設立獎學金,資助我院優秀學生。學院培養的畢業生已成為相關領域的重要技術、管理骨幹,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船舶與建築工程學院作為浙江海洋學院“十一五”重點建設的學院,在今後的辦學過程中,學院將秉承“海納百川、自強不息”的校訓,大力弘揚“船建”精神,開拓創新,做出更大的成績。

專業建設

船舶與建築工程學院是浙江海洋學院具有鮮明海洋特色的工科學院之一,下設五個本科專業,分別是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專業、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土木工程專業、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和海洋工程與技術專業,在校本科生900餘人。學院在專業建設中發揚“海納百川、自強不息”的校訓精神,在較短時間內取得了顯著的專業建設成果。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成為我校唯一入選“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的專業,是浙江省“十二五”優勢專業,並被授予省級重點專業,建立了省級人才培養創新實驗區1個,打造了省級教學團隊1支。學院近年獲得省級教學成果二等獎1項,校級教學成果一等獎2項。建立了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專業師資隊伍,為人才培養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其中有1人獲得省級教學名師稱號,1人獲得省級教壇新秀稱號,有3位老師獲得校級教學優秀獎,5位老師獲得校級教壇新秀獎。
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專業是我院歷史最為悠久的專業之一,已經有30年以上的辦學歷史。專業的前身為“水產品加工”專業,在專業發展歷程中,根據社會需求,定位為製冷工藝、製冷空調方向,先後用名“製冷加工”、“製冷工藝”、“製冷與低溫技術”,1999年起,國家教育部對普通高等院校專業進行調整,更名為“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專業,一直至今。通過多年的建設,專業在各方面都有了較大的發展,就業情況良好。近年來,依託船舶工業發展的良好勢頭,專業方向有意識的向船舶製冷技術和船舶環境系統方向改造,為浙江省的地方經濟建設輸送了大量的套用型高級工程技術人才。本專業現有教師11人,其中副教授2人,博士3人,在讀博士生1人。 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前身是創辦於1996年的機械設計與製造(船舶修造方向)專業,1998年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獲準招生,1999年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正式招生,2003年被確定為浙江省重點建設專業,2007年通過省重點建設專業驗收,獲得優秀評價,並被授予“省普通高校重點專業”稱號,2007年入選“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專業以本科教學質量工程精神為指導,以船舶工業可持續發展為宗旨,以“培養立足浙江,面向企業的高素質套用型人才”為培養目標,構建與現代造船模式相適應的培養模式,已建成一支結構合理、科研能力強、教學水平高的師資隊伍,具備了一流的實驗設施設備、成效顯著的產學研生產實習基地,實現了人才培養質量穩步提高,走出了一條涉海艱苦專業人才培養的成功之路,為浙江的船舶工業培養高素質的套用型人才。本專業現有教師19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6人,高工1人,博士6人,在讀博士生1人。

專業培養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掌握港口工程、航道工程、海岸工程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具備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能在近海工程、交通、水利、海岸開發等部門從事研究、規劃、設計、施工和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術套用型人才。
二、培養要求
主要學習港口工程、航道工程和海岸工程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製圖、測量、運算、實驗、綜合分析和書寫報告等方面的基本訓練,具備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和管理方面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能力:
(1)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學基礎,了解當代科學技術發展動態和套用前景,系統地掌握本專業領域的技術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
(2)掌握工程力學及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等的基本原理、設計方法,具有進行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設計的基本能力。
(3)掌握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施工技術、施工組織與項目管理的方法,具有解決施工技術問題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項目管理的能力,具備工程造價分析及工程監理的能力。
(4)掌握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製圖、主要測試技術和試驗儀器使用的能力,具有熟練套用計算機進行繪圖和工程分析能力。
(5)具有較好的人文、藝術和社會科學基礎、較強的自學能力、創新意識,具有較強的英語能力和計算機基礎知識,具備文獻檢索等必需的基本技能。
三、主幹學科
水利工程、力學、土木工程。
四、主要課程
高等數學、水利工程製圖與計算機繪圖、工程水文學、結構力學、水工混凝土結構、河口與海岸動力學、港口水工建築物、港口規劃與布置、航道整治與疏浚、水運工程施工、工程項目管理等。
五、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
包括軍訓、測量實習、認識實習、生產實習、畢業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社會實踐等,一般安排33周左右。
六、學制及授予學位
學制:彈性學制,基本學制四年,彈性學制三到六年。
授予學位:工學學士

土木工程專業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建築工程、地下工程等各類土木工程學科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在房屋建築、地下建築工程等領域的投資開發、教育研究、工程施工、工程管理的相關部門從事設計、施工、管理、監理、教育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套用型人才。
二、培養要求
本專業主要學習土木工程的基礎理論,掌握建築工程、地下工程、交通土建等領域的基本知識,獲得註冊工程師的基本訓練,具備從事土木工程的設計、施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能力:
1、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學基礎,了解當代科學技術發展動態和套用前景,系統地掌握本專業領域的技術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
2、掌握數學力學知識、土木工程結構和材料基本原理、設計方法,具有進行土木工程設計的基本能力;
3、掌握土木工程施工技術、施工組織與項目管理的方法,具有解決施工技術問題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項目管理的能力,具備工程造價分析和工程監理的能力;
4、掌握土木工程製圖、土木工程主要測試技術和試驗儀器使用的方法,具有熟練套用計算機進行繪圖、工程試驗和工程分析能力;
5、具有較好的人文、藝術和社會科學基礎、較強的自學能力、創新意識,具有較強的英語能力和計算機基礎知識,具備文獻檢索等必需的基本技能。
三、主幹學科
土木工程、力學。
四、主要課程
材料力學、結構力學、工程測量、土木工程CAD、房屋建築學、土木工程材料、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土力學與工程地質、土木工程施工組織、荷載與結構設計方法等。
五、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
包括軍訓、工程測量實習、認識實習、生產實習、畢業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設計、社會實踐等,一般安排34周左右。
主要專業實驗:材料力學實驗、土木工程測量、土木工程材料實驗、土力學實驗、混凝土結構實驗等。
六、學制
實行彈性學制,基本學制四年,彈性學制三至六年。
七、授予學位
工學學士。

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專業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室內環境設備系統及建築公共設施系統的設計、安裝、調試、運行管理及國民經濟各部門所需特殊環境的研究開發的基礎理論知識及能力,能在設計研究院、建築工程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及相關的科研、生產、教學等單位從事工作,具有一定競爭力與創新意識和創新精神的套用型人才。
二、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建築物理環境和環境控制系統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建築設備及系統的設計、調試和運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訓練,並初步具備這方面的工作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能力:
1、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領域必需的技術基礎理論知識,主要應包括:傳熱與傳質、流體力學與流體機械、工程熱力學、計算機、電工、電子、機械、建築環境等;
2、較系統地掌握建築環境工程、建築設備工程的專業基本理論知識,並了解本專業領域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3、具有一定的室內環境及製冷空調系統測試、調試及運行管理的能力;
4、初步掌握室內環境及設備系統的設計方法;具有施工、管理、工程概預算的初步能力;
5、初步具有科學試驗、文獻檢索、情報信息、技術經濟分析的能力;
6、具有較強的工作適應能力、協作精神和自學能力。
三、主幹學科
熱工學、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學。
四、主要課程
機械設計基礎、流體力學、電工電子學、工程熱力學、傳熱學、建築環境學、製冷原理與設備、空氣調節、建築環境測試技術、流體輸配管網、製冷空調自動控制。
五、主要集中實踐性教學環節
包括軍訓、思想政治理論課社會實踐、認識實習、工程技能訓練、生產實習、有關專業基礎課與專業課的實驗、有關專業課的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等,一般安排在30周左右。
六、學制
實行彈性學制,基本學制四年,彈性學制為三至六年。
七、授予學位
工學學士。

教學改革

浙江省新世紀教改項目
以專業實驗室為依託,培養船舶專業創新型人才的研究與實踐(謝永和)
浙江省高等教育委員會教改項目:
具有海洋工程特色的土木工程創新實驗體系建設與實踐(李強)
校級重點教改項目:
浙江海洋學院雙語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唐志波)
海洋工程類專業創新實驗教學體系與開放性實驗室建設(李強)
校級一般教改項目:
工程力學課程網路教學系統的研製(戎瑞亞)
土力學與地基基礎課程教學內容改革的研究與實踐(馬惠彪)
船舶推進網路化助學軟體的開發(王立軍)
DEST在建築環境專業課程教學中的套用(許光映)
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專業實踐教學體系改革探討(崔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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