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文化研究所

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浙商文化研究所成立於2008年7月,並於2010年4月正式成為浙商研究會理事單位。

研究所以踐行“厚德·崇商”為宗旨(“厚德”意在強調落實“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教育理念;“崇商”旨在利用“浙商文化”這一優秀地方文化的精華來引導學生樹立重商立業的思想,努力將“浙商精神”、“浙商文化”滲透到學校育人的各個環節)。通過“教育、宣傳、薰陶、灌輸”,幫助學生了解浙商精神,知曉浙商文化,學習現代浙商理念,培育浙商新人氣質,樹立“厚德·崇商”思想,增強就業競爭力,努力做到人文素養與從業能力並舉,浙商精神與學院文化交融,為今後從業奠定一定的文化內涵與意志品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商文化研究所
  • 創辦時間:2008年7月
  • 宗旨:“厚德·崇商”
  • 主要課程:《浙商文化概論》
簡介,章程,

簡介

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浙商文化研究所成立於2008年7月,並於2010年4月正式成為浙商研究會理事單位。
2008年9月,研究所充分結合和利用浙江當地優秀文化資源,面向全校學生開設《浙商文化概論》課程。通過幾個學期的教學探索,該課程從2009級學生開始正式納入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全面融入教學課程體系;精心編寫並於2010年1月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浙商文化教程》是學校首部以體現辦學理念和校園文化建設的特色教材,也是國內第一部比較系統地研究浙商文化的教材。《浙商文化教程》教材的出版,以及該課程的全面升級,進一步深化了學院“弘揚浙商文化,踐行厚德崇商”這一校園文化品牌的內涵。
研究所組織開展一系列圍繞“浙商文化”主題的活動,如開辦“浙商講堂”講座,不定期邀請對浙商文化有研究的學者、專家,以及校友、企業家前來講學;加強校外研究基地建設,目前已建有都錦生故居紀念館、胡慶余堂、寧波幫博物館等浙商文化研究基地;加強對以弘揚浙商精神為宗旨的學生社團——浙商文化社的活動指導,組織開展社會實踐活動;設定浙商專題網站,開闢浙商書刊專欄,成立浙商文化資料室,在校園創作反映商文化的浙商雕塑群,在教學場所懸掛有關浙商人物的宣傳畫,等等。這一系列舉措的實施和活動的開展極大地豐富了浙商文化教育內涵,有力地促進了以浙商文化為主線校園文化建設。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性質
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浙商文化研究所(以下簡稱研究所)是學院直接領導,依託於學院基礎教學部,整合校內有關方面的教師資源,按照專兼職結合的方式組建的浙商文化教學和研究機構。研究所的定位以宣傳、教學為主,理論研究為輔。通過“宣傳、教育、灌輸、薰陶”,幫助師生了解浙商精神,知曉浙商文化,學習現代浙商理念,培養浙商新人氣質,樹立厚德崇商思想,增強學生的就業競爭力,為今後從業奠定一定的文化內涵與意志品格。
第二條宗旨
“弘揚厚德崇商理念,培養和諧浙商新人”是學校在長期辦學過程中形成並提煉出來的特色內涵,商文化活動作為校園文化建設的主要內容,是學校層面的系統工程,研究所的工作宗旨就是要將“厚德崇商”、“浙商精神”滲透到學校的各個環節,真正做到人文素養與從業能力並舉,浙商精神與學院文化交融。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機構設定
研究所現暫設所長辦公室和圖書資料室。
第四條 人員構成
專兼職結合。所長為專職人員,另聘請校內兼職人員若干,在此基礎上成立研究所專家委員會。
研究所將聘請或邀請若干專家學者指導工作。
第五條 聘任制度
第一款 專兼職研究所人員是長期從事商文化工作的專家、學者和有關行政領導,以及有志於商文化工作的中青年教師。
第二款 所長由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任命,兼職人員由所長提名並報請研究所專家委員會討論通過。
第三款 兼職人員聘期兩年。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六條 研究所所長職責
所長負責研究所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研究所規章制度。
2、做好研究所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
3、負責聘任研究所兼職人員。
4、做好經費預算和日常開支管理工作。
5、負責研究所日常的對外聯繫和溝通工作。
6、負責課程建設、教材編寫、專題研討等有關教學研究及其管理工作。
7、協助做好浙商文化課題專項申報及論文撰寫等科研工作。
8、負責講座,論壇,網站及學生社團的業務指導等宣傳工作。
9、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浙商文化活動。
10、負責資料室建設工作。
11、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研究所成員工作職責
協助所長做好研究所的各項工作,主要職責有:
1、參與浙商文化課程建設、教材編寫等教學及教改工作。
2、參與浙商課題、論文撰寫等科研工作。
3、參與講座(論壇)嘉賓的物色和聯絡工作。
4、參與網站及學生社團的業務指導工作。
5、參與浙商文化資料室建設工作。
第八條 專家委員會工作職責
對研究所工作給予總體指導和學術把關。
第四章 附則
第九條 該章程自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辦公會議審定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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