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為計算水體污染負荷是否超過環境容量和評價控制效果,掌握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總量和排水量等,需對相應水體進行流量監測。根據排污總量評價排水對
環境污染的影響時,一方面,可以結合企業的物料平衡和水平衡對工藝過程和排污情況進行全面的分析比較;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個別企業利用大量新鮮水稀釋排污水的弊端,有利於節水工作的進行。流量監測原則包括河流流量監測原則和廢水/污水流量監測原則。無論是河流流量測定,還是工業廢水/污水排放過程中的流量測定,測量方法基本相同。主要有流量計法、容積法、浮標法、流速儀法、量水槽法和溢流堰法等。
流量監測原則
河流流量監測原則
選擇測量測定地點時,要認真考慮以下幾個條件,並儘可能選擇那些符合條件的地點作為測定點。
(1)在測定地點的上、下游至少要有一段相當於河面寬度幾倍距離的直流部分,而且又不是形成堆積和沖刷的地點。
(2)河床狀況必須良好,應避免明顯不規則形狀的河床和多岩石的地方。
(3)具有足夠的水深和流量。為了把流速計帶來的水流紊亂影響降到最小,最好選擇那些具有相當於流速計旋轉直徑至少8倍的水深和寬度的特點。
(4)在測定點上的水流橫斷面與其上、下游的水流橫斷面之間不應有很大的差異。
(5)不應有橋樑和其他建築物的影響,而且是沒有漩渦或逆流的地方。
(6)對測定作業沒有明顯危險的地方。
一般情況下,流量約為22m/s的河流,最大流量的測定誤差為2.3%。縮小誤差的關鍵性因素是測定橫斷面的選定問題。在測定流速時,要把流速計沉降到指定深度,且把流速計置於正對著水流方向上測定。
廢水/污水流量監測原則
按一定時間間隔測量廢水的排放流量,繪製“流量-時間”排放曲線,流量監測應遵循的原則如下:
(1)“流量-時間”排放曲線波動較小時,用瞬時流量代表平均流量所引起的誤差小於10%的情況下,在某一時段內的任意時間測得的瞬時流量乘以該時段的時間即為該時段的流量。
(2)“流量-時間”排放曲線雖有明顯波動,但其波動有固定的規律,用該時段中幾個等時間間隔的瞬時流量來計算出平均流量,則可定時進行瞬時流量測定,在計算出平均流量後再乘以時間即得到流量。
(3)“流量-時間”排放曲線波動明顯但又無規律可循時,必須連續測定流量,流量對時間的積分即為總流量。
流量監測方法
流量計法
利用流量計直接測量河流或廢水的流量。流量計的種類很多,主要有壓差式、電磁式、流槽式和堰式流量計等類型。可根據實際流量的流量範圍和測試精度要求選擇使用。
容積法
將污水接入已知容量的容器中,測定其充滿容器所需要的時間,重複測定數次,求出其平均值t(s),從而計算污水量的方法。本法簡單易行,測量精度較高,適用於污水量較小的連續或間歇排放的污水。但溢流口與受納水體應有適當落差或能用導水管形成誤差。
浮標法
選取一平直河段,測量該河段2m間距內水流橫斷面的面積,求出其平均橫斷面的面積。在上遊河段投入浮標,測量浮標流經確定河段(L)所需要的時間,重複測量多次,求取需要時間的平均值(t),即可計算出流速(L/t),進而可按下式計算流量:
式中 Q—水流量,m/min;
—水流平均流速,其數值一般取0.7L/t,m/s;
S—水流平均橫斷面積,m。
流速儀法
通過測量排污渠道的水流截面積,以流速儀測量污水流速,計算污水量。流速儀法流量測量範圍較寬,多數用於渠道較寬的污水量測量。測量時需要根據渠道深度和寬度確定點位垂直測點數和水平測點數。該方法簡單,但易受污水水質影響,難實現連續測定。排污截面底部需硬質平滑,截面形狀為規則幾何形,排污口處須有3~5m的平直過流水段,且水位高度不小於0.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