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以一個流浪者的角度來敘述,揭露出社會的陰暗一面,也表達出作者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追求。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流浪者的流浪》
- 外文名稱:《A vagrant》
- 創作年代:2013年5月1日
- 文學體裁:小說
- 作者:郭亞萌
- 作者筆名:北郭先生
作品內容
——題記
(一)
我來過這個城市三次。不錯,只有三次。但對這個城市卻有種家的留戀,可能因為一些人,一些事。
馬路上,亮著爆閃燈的警車肆無忌憚地穿過依舊紅燈的十字路口,剛下過雨的馬路邊積的一小片黑乎乎的泥水被動的濺在行人的身上,國罵聲像返巢的蜜蜂般不絕於耳。已經可以和兵馬俑相媲美的我,望著他們猙獰的表情,笑了笑,因為他們實在是足夠幸運了。
雖然警車只是一閃而過,但我看到車裡面坐的是三個人。過去也是三個人,不過現如今車裡的人不同了而已。而那三個人,我和他們很熟,至少我自己是這樣認為。有個稍微高點的叫梁偉,不過我喜歡戲稱他“陽痿”。年齡最大的是李天歌,他是一所名牌大學畢業的,但卻是正兒八經的農村人,人挺好,我喜歡喊他歌,他也是三個中的領隊,不過不怎么有威懾力。最有流行范的那個小年輕,和我差不多的年紀。那兩個人給我透過他的底,說警察局長是他爹,親爹。他們說話時候的表情都很認真,很嚴肅。我知道肯定是真的,因為連歌也聽他的話。其他的我只知道他叫張子一,背地裡我都叫他“章子怡”,真搞不懂局長老爹的欣賞眼光那么獨特,全中國也只有他敢給兒子取這么“知名”的名字。
(二)
“不打不相識”我深信這句話就是因為他們。
那是我第一次來這座城市。
冬季的夜晚,城市的星星永遠都隱藏著,偶有幾顆閃爍的,也只不過是壞掉的路燈在抽搐的亮著。我不喜歡冬天,特別是冬夜。也並不是因為太冷,而是人少的可憐,仿佛剛被屠殺過的南京城般淒涼。我喜歡熱鬧,不喜歡安靜,靜極了的時候,夢魘便不知不覺地伴著微弱的呼吸聲在我的周遭跳起舞來,像雨林中的食人族要慶祝開齋一樣的舞起來。
也就是在那個靜得可怕的夜晚,睡在自動取款機旁的我,突然發了瘋地亂砸起來,破碎的透明玻璃鋪滿了石板岩拼湊成的地板。本來還暖和的空間,瞬間灌滿西北風的溫度。
“讓你們跳舞,讓你們跳舞,快從我的身邊消失,滾!滾!滾!”我對著空氣,不!是醜陋的食人族,拚命的喊著。
突然自動報警器“滴嗚”“滴嗚”的響了起來,不過在我聽起來還很悅耳,應該和大街上穿的花花綠綠的青年耳朵里塞的東西發出的聲音一樣,於是我享受著便跳起舞來,不過和食人族跳的不同。破皮鞋在玻璃的刺紮下張大嘴痛苦的呻吟著,不過似乎玻璃是無辜的,因為過去它一直都張著嘴的,很自然的把我的臭腳丫子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一點也不喜歡這種感覺,路人的目光像看到金子一樣的都聚集在我可憐的腳上,被數不清的驚奇眼神注視著並不是一件多么自豪的事。
而當我緩過神來,那輛亮著爆光燈的車已經停在我的面前了,紅黃藍三種顏色在相互爭執著閃爍,刺的我的眼睛不自覺地流出了淚,並且還“滴嗚”“滴嗚”的叫著,和自動報警器發出的聲音像是從電話筒的一端傳到另一端的雷同。最先下車的是“陽痿”,他指著我,好像還拿著槍,喊著“舉起手來。快舉起手來”。可噪音太大,我以為他要我上前一步呢,於是就向他走去了,“嘣”的一下,我腳下的碎玻璃成了粉末,那幾個褲腿上的破洞終於發揮它應有的價值,濺的我褲子內都是粉末,粘在小腿上奇癢無比,於是我就想彎腰去撓一下。然而,又是幾槍打在我的周圍,嚇的我立馬舉起雙手來,和抗日劇里為求苟活的漢奸一樣的姿勢,儘管我不喜歡。
最後是歌邊拉住他邊說。“梁偉,他只是一個乞丐,沒有必要那么大動干戈。”可張子一剛下車便吼起來,好像很生氣的樣子。“你倆別把他弄死在這裡,會髒了這我們這個和諧城市的,先教訓他一頓就行了,告訴他立馬給我滾出這裡。”
他們倆的確很聽話。我捂著頭,卻護不住肚子。抱著腿,卻暴露了脊樑。地上的玻璃把我裝扮的像只刺蝟,但刺卻是鮮紅色的。現在看來,玻璃一點也不無辜了。
最後還是歌拉住了他並很嚴肅的對他說。“夠了,只是教訓他,不是要他的命。”而後轉身又對我說。“”你早點離開這個城市吧,別給這個城市抹黑了,要不那個人會殺了你的。”他用一個很無奈的眼神瞥了一下警車旁的張子一。
臨走的時候,歌把一顆糖塞進我的手裡,他說,“這顆糖原本是給我女兒買的,我看你一定餓了,但我身上除了這顆糖就沒有什麼可以吃的了。希望你也別讓我為難,早點離開這裡吧,這不適合你。”他是笑著對我說的,像陽光般的溫暖。
之後他們就走了,我目送他們的車消失在夜色里,也或許是為一顆糖而駐足發獃。
天明之前,我離開了這座城市,準備去另一個城市,流浪。
(三)
死了,死了,他們都死了。
我第二次來這座城市是因為他們。
在附近的城市中, 我看到過一個孩子,她的聲音很甜,像棉花糖在舌尖的融化的感覺。有個豐滿的婦女一直牽著她,“媽媽,我想吃肯德基,然後再來一杯可樂,好嗎?”我支著耳朵聽的清清楚楚,甚至忘記自己當時準備幹些什麼了。但婦女的聲音經過歷史的滄桑演變,聽著有些圓滑。“乖寶貝,無論你吃什麼,媽媽都給你買。”
“媽媽。媽媽。”我只有在心裡小聲地喊著。我聽別人說過我是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開始的時候我一點也不相信,後來我深深地相信了。有次我也不知為何的喊了一個漂亮姑娘,“媽媽”。下一秒卻換來一個響噹噹的巴掌,像刺青一樣印在我的臉上。還罵著“誰家的雜種啊,趕緊給我領回家,別在這玷污姑娘我的清白。”其實我見過一個小孩子叫她媽媽的,而且她笑的很開心。只不過她面前的男人更換了而已。
不過這一巴掌卻給我帶來了曙光。一個慈祥的老夫人看到這一幕,她撫摸我的頭,笑著對我說。“既然她不要你,願不願意跟我回家啊?”我悲傷的心情像是歷經磨難終於攀爬到山頂見到早晨第一束陽光般的轉晴。我努力的點點頭,有些害羞的問她“我可以叫你媽媽嗎?”她笑著點點頭。不自覺地讓我聯想起歌的笑容。
我跟著她回了家,又回到了那座城市。不過還帶著我的唯一的朋友——丫子。它是只哈巴狗,不過它和我一樣也是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我是這樣告訴它的,它也會“汪汪”的回應兩聲。
老夫人家只有三口人,到她家後,她指著一個慈眉善目的男人說,“這是你爸,快叫爸。”丫子迫不及待的先張了嘴,我看著他的眼睛深情地喊了一聲“爸”。他和老夫人都笑的很開心,直到有個瘦弱高挑的男人出現。老夫人連看都沒看他就對我說 “那是你哥。”
我還沒張口,他就指著我喊了起來,“媽,你在哪弄回來一個乞丐啊?你是不想把遺產給我是吧?我看他就是圖你的錢才跟著你的。”說完又狠狠的瞪著我,那感覺仿佛我們之間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似的。
老夫人嘆了口氣,撫摸著我的頭對他說:“他才不會像你一樣的不孝,我在他眼睛裡看的出真誠,但在你眼裡除了錢,什麼都沒有。”那一晚,他們爭執了很久,但我抱著丫子趴在沙發上睡得很香。
沒有過一年,他們的矛盾到了不可緩和的地步,最和諧的一次爭吵是老夫人對他說,“我已經寫好遺囑,明天就去律師事務所作公證。你再想從我手裡得到一分錢去賭博,門都沒有。”瘦男人突然的笑著走了。他們夫婦兩個告訴我:“從現在開始你就要學會自己生存。我們明天會把錢轉到這張銀行卡上,密碼是你的生日,不要讓你哥知道了。我們年齡也都大了,等我們都死後,每年的過年記得給我們燒點紙錢,陪我們說幾句話就行了。”
第二天他們早早的開著車去了律師所,走的時候還抱抱我,我也親親他們。回到家裡我到他們房間想要找點東西,卻發現幾張整齊的的紙放在床頭。我輕輕地打開,是醫院的診斷書,老夫人的名字被列印成鉛字印在上面。“食道癌晚期”,五個字而已,卻像是一支冷羽無情的射在我的溫熱的心頭,我再次哭的一塌糊塗,也明白了為何他們昨天對我說那些話。
我在家等著他們回來,但一直到天黑他們都沒有回來。我回想起老夫人第一次見到我撫摸我的頭的情景,我想起他們兩個一起笑的很開心的樣子,我想起我們和丫子照的全家福照片。淚水便決堤似的奔泄。最後是電話告訴我,他們在哪!電話響的時候我跑的像風一樣,聽到電話里的回答我哭的像剛出生的嬰兒一樣。
“死了,死了,他們都死了。”電話那端的聲音像是重獲新生的歡喜。我知道是那個高挑的男人,但我不喜歡叫他哥。車子在去的途中出了車禍,肇事車輛逃逸了,他們卻當場死亡。終於,他們還是沒完成遺願。
後來,我被那個高挑的男人打傷了胳膊,並且還逐出家門。丫子去咬他,被他一腳踹了好遠。我抱著丫子離開了家,樓下他的私家車上分明還有碰撞的痕跡,不過我曾見他和張子一喝過酒。
如今我相信我是個被詛咒的孩子,只能被流放。
(四)
故事的結局,像是顛倒過來的童話,巫婆殺死了灰姑娘,光明正大的成為故事的主角。
因為我的胳膊沒有及時治療,結果變得和楊過大俠一樣。我也不知道已經流浪了幾座城市,不過我感覺自己累了,丫子還是骨瘦如柴,不過體型變大一些,其他的便沒有了改變。
那一年冬天,我再次回到這座城市,因為這裡會感覺到很溫暖,像冬季的大雁會南飛一樣。我本想著打份小工養活自己,可沒有一家店願意要一個殘疾人。
於是我又開始了乞討,不過我不再害怕警車,我見到警車的時候大部分都是只有歌和“陽痿”。因為張子一總是在忙著娛樂,所以他們也不怎么管我。甚至有次歌還請我吃了一頓飯,他說從我的眼睛裡看得出真誠,就給我講了許多關於他們的故事。張子一高中就輟學了,憑著他老爹的勢力在警察局正式的參加了工作。我見到他的第一次便是他參加工作的第一年,但他總會以自己的傲氣壓制著他們兩個。最後還告誡我,就要進行和諧城市評比了,讓我少露點面。而我笑了笑做回應。
但冬季的那個夜後,我再也沒有感覺到這個城市的安靜。
那天,我感覺到肚子內的物質已經處於真空狀態,丫子也連叫喊的力氣也沒有了。看到一家包子店我抱起丫子就毫不猶豫的跑了進去,抓起還熱乎著的包子就吃,還丟給丫子兩個。店主看到立馬抄起了棍子朝我揮來,他說這是我第五次來這裡偷包子了。不過我實在記不清了。店裡有好心的顧客打電話報了警,我就坐等著警察的到來,因為我以為只有歌和“陽痿”。
但我的判斷錯的徹底。張子一是第一個下的車,看到我他沒有說什麼話,而是和店主嘀咕了些什麼。我微笑地看著歌,但他的表情一直很嚴肅,並沒有看我。
而後,我坐在警車上被帶走了,車上很暖和,和我睡過的有自動取款機的地方的溫度差不多。到一塊辟靜的馬路上,那裡已經屬於鄰縣的區域。張子一讓我下了車,他和藹地說“你快走吧。不要回頭。”我笑著看了看歌,做個揮手狀就抱著丫子離開了。在馬路上,我一蹦一跳的走著。
“嘣”的一聲,我躺在了地上。鮮紅的血瞬間流成了河,丫子一直狂叫著。我的意識漸漸被剝離出身體,終於飄蕩到天空。我回頭,看到張子一笑的猙獰的臉,“陽痿”無休止的感嘆,只有歌的頭低垂著,我聽到了淚水墜地的聲音。
後來,和諧城市的評比結果出來了,這座城市位居首位,報導上說這裡居民幸福指數很高,沒有偷竊的,沒有流浪者。最後的功名公安局占了大半部分。張子一最終頂了他爹的位置,做了正式的局長。歌本該晉升的,但卻辭了職,回老家裡去搞農業種植了。“陽痿”也立了小功,本來能做個小組長的,但考慮到些什麼,他也辭了職,說是去南方老丈人那裡幫忙經商。丫子被一個小孩子用鎖鏈牽著,連頭也不肯抬起來。
當我的靈魂終於到達天堂的時候,我突然感覺到很幸福,因為我終於不必再流浪了。